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必须依法签订的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龚安敏 2019-10-15 06: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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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图纸不全是否影响监理规划的编写?编写监理规划的依据是什么?.设计图纸不影响监理规划的编写。监理规划编写的依据是:①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②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④其他建设工程合同;⑤监理大纲。2、监理规划与监理大纲的作用有何不同?.监理大纲的作用:承揽监理任务;为今后开展监理工作提供方案;为编写规划提供直接依据。监理规划的作用: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监理主管机构对监理单位实施监督的依据;建设单位确认监理履行监理合同的依据;监理单位的存档资料和内部考核的依据。3、总监理工程师是否能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将哪些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将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①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②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⑧审核签认竣工结算;④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⑤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4、总监理工程师与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之间、总监理工程师同该项目法人之间、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同该项目法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如何?.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而不直接对项目法人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行为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法人负责5、监理单位是否应受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写出施工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过程中应使用的相关表式。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6.3.2条监理单位应受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处理费用索赔,施工单位应使用费用索赔申请表。6、监理单位处理费用索赔的依据是什么?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②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⑧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④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连东辉2019-10-15 07: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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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是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有些工程会要求监理从项目的勘察、设计阶段就介入。
    龚宏龄2019-10-15 07:54:00
  •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00-020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一部分委托人与监理人盐城市顺国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附加协议条款:1、非监理人原因,本协议工程停建,委托人全额支付本协议约定的监理费;本协议工程改建,按改建后的实际造价结付监理费。2、工期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补充协议书委托方与监理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补充协议如下:1、本《合同》第三十九条之约定的监理费数额双方均同意放弃法律效能。2、双方重新约定按工程实际造价%结付。暂定人民币万元结算,结算时间、比例不变。3、本补充协议双方代表签字生效。4、其他:委托方:监理方:年月日。
    齐智国2019-10-15 07:36:01
  • 建设工程监理是建设项目的发包人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以维护自身利益而采取的措施,因此对建设工程是否实行监理,原则上应由发包人自行决定。但是对于使用国家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共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为了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保证投资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国家规定了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范围。属于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发包人必须依法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对于其他建设工程,则由发包人自行决定是否实行工程监理。对需要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人进行监理。发包人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人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是委托监理合同中工程监理人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的依据。发包人与工程监理人之间的关系在性质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因此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建筑法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工程监理的,在进行工程监理前,发包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人的名称、资质等级、监理人员、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建设工程监理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在工程建设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发包人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改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人改正。工程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应当遵守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不得与承包人串通,为承包人谋取非法利益。工程监理人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检查方法规定进行检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工程建设质量不合格,通常既与承包人不按照要求施工有关,也与监理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义务有关,在这种情况下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与监理人都应当承担各自的赔偿责任。至于如何确定监理人相应的赔偿责任,应当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确定。工程监理人与承包人串通,为承包人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龙宣霖2019-10-15 07:01:22
  • 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第三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模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第三十三条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监单位与彼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连传庆2019-10-15 07: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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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考:经纪业务:从传统通道向财富管理转型编者按:随着投资者综合理财需求的觉醒,以综合金融服务为核心的广义财富管理将成为证券业乃至整个金融业的主流发展方向。在日前召开的“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券商普遍认为,行业应把握机会,积极探索差异化的竞争模式,尽快推动经纪业务由传统通道向财富管理转型,逐步形成证券公司不可替代的金融中介优势,促进证券公司向“投资银行”本源的回归,引导投资者长期、理性投资理念的形成,进而完善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引言投资顾问是证券公司践行财富管理的切入点与实现方式,传统客户服务的模式将从以营业部为主体逐渐转变为以“人”、以投资顾问为主体,证券公司应围绕财富管理的体系,分类管理、分类促进,充分发挥并张扬投资顾问的自身特长,引导投顾服务模式的创新。分析人士指出,财富管理的内涵十分丰富,除了大而全的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发展道路以外,凭借自身经营特色与资源优势,中小型证券公司同样可就某一细分市场与业务领域进行深入挖掘,进而推动行业特色化经营与差异化竞争格局的形成。华宝证券券商创新发展需要五方面政策支持华宝证券指出,证券公司从综合理财需求出发,强化对金融产品的专业分析,针对不同类型客户提供合适的理财产品和专业周到的理财服务。这要求证券公司在整合金融产品、提供投顾服务、构建服务网络等方面形成体系,形成区别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特色和优势。华宝证券认为,不同的证券公司应有不同的发展方向。规模大、业务资格全的证券公司可在充分发挥本土化既有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国际化战略,把自身打造成为资本规模和实力雄厚、核心竞争能力全面提升,能够参与国际、国内资本证券市场竞争,运行稳健且可持续发展的大型、综合性投资银行。对于中小证券公司而言,应结合自身特点开拓创新,建立差异化市场竞争策略,形成自身的经营特色。华宝证券认为,证券公司要创新发展需要五方面的政策支持:一是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放松营业网点设立条件,丰富代销综合金融产品类型实现真正的财富管理服务,打开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方向和平台功能,为证券公司特色化发展营造更大的空间。二是完善证券公司分类和评价体系。建议将有关特色和创新的业务指标纳入证券公司的分类评价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弱化现有的资本和传统业务规模决定分类级别的权重,及分类级别又反过来决定券商业务准入的情况。三是加快推进金融工具研发和上市工作。丰富的金融工具和产品是券商特色经营的基础,促进各类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的开发和上市交易。四是适当放松杠杆限制,提高证券公司资本利用效率。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高杠杆率,为证券公司在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的前提下探索多元化、特色化经营营造更大的空间。五是完善基础性制度建设。根据内外形势的变化,以市场化为导向,完善证券市场发展规划、修订《证券法》、《公司法》、《基金法》等基础法律制度。招商证券构建财富管理业务体系必须多方面创新招商证券认为,要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必须发挥券商自身优势,从监管政策、业务定位、服务模式、产品体系、人员组织、IT系统等多方面进行创新,才能构建有效的财富管理业务模式,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应有的市场份额。招商证券指出,近年来国内券商财富管理业务刚刚起步,目前面临着诸多问题:首先,国内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占比较高,投机性强,通过资产配置和长期价值投资进行财富管理的理念还不占主导地位;其次,受到监管政策和自身产品开发及投资管理能力限制,国内证券公司内部产品的开发和外部产品的代销均受到影响,可供客户选择的有竞争力的产品较少;最后,直接服务客户的投资顾问无论从数量还是能力素质上都难以满足财富管理业务的需要。他们认为,目前国内证券公司开展财富管理业务,从短期来看要应对经纪业务激烈的竞争环境,稳定甚至提升佣金水平;从长期来看,要整合内外部资源建立全方位的财富管理服务平台,形成多元化的盈利模式。为了达到上述目标,综合分析证券公司业务现状,招商证券提出了财富管理业务模式构建思路。首先,具有明确定价标准的高端资讯服务。根据不同层级客户服务需求的差异性,量身定制的深度资讯服务具有较高的价值度,可以通过提高交易佣金费率的形式来定价。其次,协助管理业务。向客户提供全周期的投资组合管理与产品推荐建议,由客户自行决策交易。最后,受托管理业务。借助公司资管平台,以集合理财、定向理财或专项理财形式向客户提供全面受托资产管理服务。收入包括管理费、业绩提成以及交易佣金收入。此外,招商证券还指出,构建财富管理业务模式的实施路径主要包括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体系、打造综合性的财富管理平台和提升服务团队专业素质。华泰证券券商财富管理业务要避免“边缘化”困境华泰证券表示,从通道服务向财富管理转型是券商发展的必然趋势。券商发展财富管理应立足经纪业务,统筹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资源和客户资源,努力整合其他外部金融产品服务,着力向高净值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差异化、综合化、集成化的金融服务。近年来,国内券商纷纷推进经纪业务转型,打造理财服务品牌和新型客户服务体系,但华泰证券认为,现阶段的经纪业务转型总体上仍没有突破基于通道服务的中介收费盈利模式,转型目标模式也尚不明晰。与现有经纪业务模式相比,财富管理很大程度上起到对客户财富全面保护及对客户投资能力持续教育提高的职能,使投资顾问成为真正的金融医生,从对客户索取变成给予,从而建立券商与客户利益共赢的机制。为此,推动券商经纪业务从通道服务向财富管理转型,不仅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要求,也是经纪业务转型升级的目标模式,更是对券商业务功能的全面升级和业务角色的重塑再造。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可以推动券商对客户的价值挖掘由传统的显性价值挖掘转变到终身价值挖掘,推动经纪业务由佣金模式主导向佣金与费用模式并重转化,提高券商高端客户个性化服务能力,提升券商在财富管理市场中的话语权和在综合金融服务竞争中的比较优势,避免“边缘化”困境。华泰证券表示,构建财富管理体系是一个券商内部整个运营与管理制度改造的系统工程,涉及整个公司业务前后台的组织架构与业务流程的分解、整合、创新与再生。要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以财富管理部门为抓手,整合资源打造客户链条和服务链条,并使客户链与服务链有机对接。华泰证券建议,鉴于券商经纪业务转型总体处于通道模式与理财模式阶段,券商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及体系构建应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在战略上适当超前政策规定,充分发挥券商比较优势,找准目标客户定位,从产品层面到理财规划层面,从人才层面到技术支撑层面分步骤推进。中信建投构建财富管理体系各方条件已具备中信建投表示,证券公司构建财富管理体系已刻不容缓。结合国外成熟经验看,证券公司构建财富管理体系不是锦上添花的选择,而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必经阶段。他们认为,当前,证券公司面对行业内外部的激烈竞争和客户日益增长和丰富的理财需求,唯有通过不断创新,构建出以客户为中心的财富管理体系,才能踏上新的发展之路。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初步统计显示,2019年底,券商共有4555家营业部,创造经纪业务及服务净收入1085亿元;2019年底,营业部总数增加至5032家,而经纪业务及服务净收入仅为689亿元。一年时间,营业部数量增加477家,创造收入却减少396亿元。这组数据显示经纪业务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困境,也显示出券商根据客户的需求构建财富管理体系,从而改变目前收入模式单一、简单竞争局面的必要性。中信建投表示。随着居民财富的积累和通货膨胀的日益加剧,市场需要能够满足居民财富保值增值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的金融工具和产品使得客户多样化需求得以有效满足;投资顾问体系的建立使得证券公司具备了一支服务客户的专业化队伍;近几年,支持创新的政策频出,构建财富管理体系具备了政策条件。构建财富管理体系,中信建投认为主要内容应该包括:一是发展和丰富投资顾问业务,扩大投顾服务内容;二是提供针对性的资管产品,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投资理财需求;三是筛选、推介第三方理财产品,丰富财富管理体系产品线。这其中,发展和丰富投顾业务是基石,通过不断扩大投顾的服务范围来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财富管理咨询;丰富财富管理体系的产品线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投资需求是实现手段。东吴证券探索特色化经营新思路东吴证券表示,目前,中国资本市场正在由新兴市场向成熟资本市场跨越,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中介服务机构,也面临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东吴证券对特色化经营思路进行了再思考,抢抓机遇、迎接挑战。东吴证券认为,今年以来,在监管层主导下推进的“定准底线、放大空间”的发展新思路指引下,行业发展环境气象一新,中国资本市场正进入向成熟市场迈进的新起点,这必将从制度上加速推进证券行业的新一轮增长。为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新年伊始,东吴证券便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入广泛的开展“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大讨论,公司主要领导深入基层,与广大干部员工进行深入细致的座谈调研,解放思想,全面动员,广泛征集创新建议。在此基础上,公司于4月22日以“转型升级,改革创新”为主题,就公司创新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首先,新定位,根据地战略在深化中加强。全面深化根据地建设。主要做法是,加快分公司转型,打造综合金融平台,继续深化根据地战略。其次,新合作,综合优势在平台中显现。为了更好的促进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区域资本市场的发展,加强金融创新和高新产业发展力度,提升区域金融环境和金融服务能力,公司与各县市政府签订了财务顾问协议。第三,新对接,特色服务在创新中完善。为了全面对接需求,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东吴证券将“缩短服务半径、扩大服务范围”作为行动指南,积极推动传统业务转型,向“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模式转变。第四,新融合,企业文化在演绎中升华。公司要成功实现创新转型,首先要做到思想统一。国信证券理想投顾业务体系应具备六大要素“投资顾问业务是经纪业务从传统通道服务向财富管理转型的着力点和引擎。国信证券表示,无论是因为经济环境的变化、高净值群体增加还是行业竞争的需要,突破传统的通道服务向满足客户多元化理财需求的财富管理转型已成为券商经纪业务发展的共识。国信证券认为,一个较为理想的投顾业务支持体系应该具备基本的六大要素:专业、稳定的投资顾问团队;完善的客户关系管理平台;创新的产品设计与开发;及时、有效、充足的信息资讯支持;科学的考核与评价体系。国信证券指出,在上述六大要素中,“专业、稳定的投资顾问团队”和“创新的产品设计与开发”是当前券商投资顾问业务最为薄弱的环节,也是难以形成差异化竞争的瓶颈。今年以来,监管层在如何促进经纪业务创新方面,已有若干举措,比如证券公司代销多元化金融产品管理规定已在征集意见、保证金账户作为支付渠道也在创新课题中有所体现,这些政策的变革对券商的转型意义重大。在此基础上,国信证券提出三点促进业务发展的建议。首先,全行业推行证券服务明码标价。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证券行业长远发展,呼吁全行业推行证券服务项目明码标价。其次,尝试更加多元化的收费方式。与投资收益挂钩的收费模式希望予以支持,在此基础上,能否探索将投资顾问收费同客户盈利挂钩,更加能够体现投资顾问的专业水平和价值,促使证券公司关注客户资产的保值增值。第三,探索将投顾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有效结合,满足资产委托管理型客户的需求。通过“小额定向资产管理”方式由投资顾问直接提供满足资产委托管理型客户需求的服务,在客户授权范围内,为其直接提供个性化的“资产配置”和“账户管理”,这需要进一步得到政策的支持。长城证券以投顾发展为核心全面改造经纪业务长城证券表示,传统意义上的经纪业务的交易代理已经逐步成为一个基础的职能,而不再是收入的主要来源,通过客户群、投资目标、投资工具和策略等方面的不断创新来获得多元化的收益成为经纪业务的主要发展方向。证券行业的转型重点是要打开市场和业务空间,要能直接服务于居民、企业和政府部门的投资和资本需求。长城证券认为,成熟的境外市场的经验的确是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对象,但国内证券市场无论市场、客户还是证券公司的成熟度都与成熟市场差距很大,因此我们只能在学习的基础上,建立适合自身的发展目标和路径。从国内的具体情况来看,证券行业的转型重点是要打开市场和业务空间,要能直接服务于居民、企业和政府部门的投资和资本需求。考虑到各证券公司的业务和管理能力、客户基础、地域等因素的不同,加上监管部门的创新带动作用,不同公司在经纪业务的转型方面的考虑和选择是有所不同的,转型的重点可以有如下方面:营销模式、客户管理模式、特色客户服务、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创新业务、跨市场、跨境市场交易服务。同时,基于成本和基础能力的考虑,部分公司或在部分业务上可能采取对外合作的方式实现扩展,如银行、信托、保险、基金公司,甚至第三方的财富管理、私募、咨询服务等机构。针对投顾业务的发展,长城证券提出了三方面建议:一是明晰法规界定与解释;二是分类管理、分类发展。投资顾问是一项成长型的业务,仅依靠一套标准难以明晰其职能定位,因此,有必要结合经纪业务转型要求,对投资顾问分类发展、管理与促进;三是券商建立健全支持体系。从券商自身来看,在行业顶层设计的同时,决策层也应结合竞争特点,选择相对明确的投顾定位及业务发展方向,藉此建立一套完整的支持体系,将投顾个人品牌转化为公司品牌。大同证券行业创新将由行政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化“创新同时意味着毁灭。大同证券认为,证券行业创新之路的成功必将是过去传统的、同质化的、服务低端化的经纪业务模式的结束,取而代之的将是新型的、特色化的、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全新经纪业务模式的开始。他们认为,当前,创新发展已经成为整个行业的共识,而此次创新之路与前几年大为不同。之所以如此判断,是因为在此前的牛市行情背景下,券商不需要自主创新就可以获得非常可观的经纪业务收入,其创新的内生动力很弱,行业的创新更多地体现为行政主导型。而近两年来,传统的粗放式经营模式已经没有出路,迫使券商不得不重新审视原有的模式,思考如何通过转型来扭转被动的经营局面,创新开始成为券商发自内生性的必然选择。因此,行业创新也将由原来的行政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化。可以预见,一旦市场主导型创新被大大激发出来,市场的活力将是前所未有的,对券商不同经营模式、行业差异化发展格局的打造等都将会产生革命性的影响,同时对我们这类券商的冲击和影响也将会是根本性的。基于这样的判断,大同证券认为,在未来三到五年,不论是做全产业链综合经营的券商,还是只做产业链中某一段的专业化经营的券商,需要秉承以下几个理念:首先,需要有非常清晰的战略定位。在未来的发展中,券商需要明确与自身资源相匹配的战略定位,清晰自身的市场定位,从而实现券商之间战略定位的差异化。其次,要注重优势互补与合作共赢。在以往整个行业业务高度同质化的时期,券商间的合作空间很小,基础也很薄弱。但是,随着证券行业创新步伐的加快,业务领域深度、广度的不断挖掘,专业化分工将越来越细,这将大大拓宽券商间的合作空间,同时也会加强行业内的资源配置。第三,创新不是形式上的简单照搬和盲从。创新的本质是突破,即突破旧的思维定势和旧的成规戒律,但在创新时,仍然要基于企业自身的定位、可匹配的资源来进行,切忌脱离企业自身的实际,一哄而上,盲目跟风。银河证券以“大投顾业务”为抓手实施创新银河证券表示,在未来三年内内,银河证券将经纪业务转型的发展战略定为——以“大投顾业务”为抓手,实施以客户中心的金融产品创新发展战略。银河证券认为,券商实现经纪业务转型,必须重新梳理自身的市场定位、经营模式,取长补短,确立新的战略方向,在新的市场形势下重新确立比较优势。具体到银河证券的“大投顾业务”体系,银河证券介绍说,“大投顾业务”是中国银河证券以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为准绳,以金融产品创新为发展战略,协同公司各条业务线共同构建的投资顾问业务体系。具体讲,该业务体系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产品销售型业务。以总部投资顾问部统一生产的资讯产品为核心,通过签约服务人员为关联客户推荐、匹配公司统一提供的投资顾问资讯产品,并据此获取增值服务佣金收入。二是产品配置型业务。以财富管理的方法和流程为标准,为目标客户提供资产配置服务,并据此获取金融产品销售收入。三是投资建议型业务。通过为目标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签署《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并据此获取投资顾问服务费用。四是研究销售型业务。利用公司分析师资源和研究资源,通过为目标客户提供研究服务,获取研究销售收入;或者利用公司分析师资源和研究资源,为基金公司、私募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提供研究服务,并据此获取分仓佣金收入。五是专户投顾型业务。为资产总值100万元以上的单一客户介绍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或基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或为资产5000万元以上的客户介绍基金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业务,并据此获取交易佣金收入或账户管理费收入。六是综合服务型业务。客户的综合性服务需求为公司各业务线的服务资源,通过签署《投资顾问服务协议》,采用固定收费或账户管理费等方式获得综合性服务收入。

成立与运营时间。

成立时间并不代表运营时间,很多P2P公司为了显示自己的历史久远,注册时间很早,而真正运营是时间并不超过一年。所以这点要注意,在进行理财投资之前要了解清楚。查看公司的注册相关信息,包括法定代表、资金、是否有备案等。

是否有风控管理。

风控,即风险控制。一个金融公司或企业的成立,必须要有合理的风控管理体系,毕竟涉及到资金、金钱的流通,包括这家公司如果让你贷款是需要用房产还是车辆来抵押的,或者口头上说零抵押,这都是要注意的方面。风控越严格,公司也越规范。

是否有担保。

担保即公司的风险保障金。我们不能预料公司在金融行业会发生如何突然的变化,但一个对客户负责的理财公司,会有合理的风险保障金,以防客户资金出现变化,担保是对一个公司的诚信和名誉担当。

利率是否合理。

国家规定的P2P网贷理财公司利率范围为24%以内,超过这个标准即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如果一家理财公司的某个产品利率超过了24%,那么就要引起注意,不要去在这个平台进行投资。现在一般的网贷平台利率在6-10%之间。

了解其借款、还款方式。

客户投资到这个平台,平台会将这部分钱用来投资其他客户贷款,并获取贷款利息,然后分摊给客户的收益。要了解清楚这个公司的借款、还款方式是什么,资金的来源等,固定收益是多少。千万别太贪小便宜了,要认清楚再投。

是否有线下讲座。

现在有些公司在网上注册个网站,就吸引客户去投资。一旦客户线上要求进行线下讲座或者去公司参观,变各种理由拒绝。对于这样心里没底的公司,肯定是不合法的,没有规范合理的办公场所,这样的公司只能是形同虚设,没有可靠感。

代签合同需要授权,如果你没有得到授权而帮助你朋友代签,属于无权代理,无论合同出现什么情况你都要对所签订合同承担责任。同时,代签的合同金额数额数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量,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四十九条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第五十条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