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该公司在这个季度的投资收益率是?

龙富波 2019-10-14 2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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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收益率,又称获利率,是指股份公司以现金形式派发的股息或红利与股票市场价格的比率。该收益率可用于计算已得的股利收益率,也可用于预测未来可能的股利收益率。和每季度收益率没有关系。国泰君安证券http://bj.gtja.com/p/015246。
齐晋华2019-10-15 0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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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用管月季度收益率了都是个估值你只用管好年化收益率就行你这个理财是有期限的吧不是每月返的吧。
    黄益权2019-10-15 00:01:53
  • 闪牛分析:可以做这样一个计算。举一个例子,比如已知日收益率是0.05%。那么可以换一个说法,如果是10000元,这一天收益就是5元,如果如此不变365天,就是365*5元,是1825元。也就是年化收益率为18.25%,如果是周收益率,就是7*5=35元,收益率就是0.35%,月收益就是30*5=150,收益率就是1.5%,季收益就是年收益除以4,就是456.25元,收益率为4.56%。扩展资料:由于人力资本理论确立了把收益率看作一项投资的基本理论模型,因而成为估算收益率的理论基础。一般认为,对收益率的研究有如下意义:第一,收益率是评价收益率生产力的一个有用的指数,它试图回答的是:社会和个体是否应该在收益率上投入资源?也就是说,收益率既可以作为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投入到收益率中资源的判断标准,提供资源配置效率的信息,又可以激励个人和政府投资于收益率。如通过比较收益率的收益率与物质资本投资的收益率,就可以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收益率上投资的多寡;再如根据大部分研究发现的收益率较高的值,这样可以激励个人和政府把更多的资源投资于收益率。第二,通过对不同群体、不同收益率水平收益率的研究,可以判断收益率内部资源分配的合理性,包括男性和女性、农村和城镇、以及各级各类收益率上资源分配的合理性问题。收益率。
    齐春山2019-10-15 00:00:32

相关问答

按目前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当采取成本法核算时,投资企业只有在实际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时,才确认投资收益。而当采取权益法核算时,只要被投资企业帐面上净资产发生了变化,投资企业就要对投资收益作帐务处理,不论实际是否收到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从税法的角度来看,在所得税处理上,不论投资方企业对投资采取何种方式核算,投资方企业只有在被投资方企业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时确认投资收益的实现。如果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未做利润分配处理,而投资方企业在会计处理上以权益法核算时,已按投资比例作了投资收益处理,则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予以调整。按权益法核算的未收投资收益如何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进行调整呢?在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共有一张主表十四张附表,主表与附表之间有严密的数字勾稽关系。在主表中反映的投资收益金额与附表三中的数字相吻合。但这儿所反映的“投资收益”金额并不就是账面上“投资收益”所反映的金额。投资所得,作为计算主表第19行数额的基础。这儿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是指在被投资方会计上进行“利润分配”账务处理时,投资方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方不一定已实际收到,即税法上对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确认已偏离了权责发生制原则,更接近于收付实现制,但又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收付实现制,也就是说,税法上不确认会计上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这是税法与会计的差异之一。那么如何界定被投资方会计上已进行了“利润分配”账务处理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将投资收益作为居民企业的一项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第三条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企业所得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指出企业所得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按《新企业所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解释,对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益的实现。在会计实务中,企业一般在年底结出净利润后,对净利润进行账面上的分配,即按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按经企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计算应付股利等。到次年经过有权机构批准再进行实际的股利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