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以个人名义注册了餐饮公司,承包内部食堂,人家公司结帐时需开据发票。请问我这要交几个税点。

黎燕辉 2019-12-21 2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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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只要没有货币补贴,就不用交个税。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库存现金等。
赵高升2019-12-21 22: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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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我是在上海做商铺中介的。做中介就是捞一笔,做二房东就能富贵千秋万代。上海现在商铺不是那么好做,不知道成都怎么样。说说我的起家经验吧,我以前在上海一家便利店公司开发部做过一阵,当时上海便利店分布少,很多小区的一些小百货店都被淘汰,乘这个时候,便利店像雨后春笋般出来,只要70多平方,3.8米两开间的,都能做。我在这期间非常努力,赚了不少钱,包括介绍给同行,我一年做了50多个中介,赚了20多万。在这期间我认识了很多其他开发部的同行。也为我今后创业打下了基础。有了这20多万,我开了一家中介公司。又和其他一些连锁店开发部经理联手做中介,我是这样做的,我每天派业务员去扫铺,问问有没有要要出租的,从各方面打听到房东,然后我分两步走,一边约房东出来,一边告诉我以前开发部兄弟让他们来看铺,我问好价格,报给他们,让他把价格适当抬高一点往公司里报,他们公司觉得价格合适能做,我就告诉房东我可以帮你的房子租金做高,而且介绍你的是连锁公司,租金收益稳定,然后签好中介合同,然后约好时间带我开发部兄弟和房东签合同,收取房东一个月租金。这笔租金我拿出一部分酬谢我的兄弟。就这样我有赚了不少钱。有了足够的钱,我就开始做起了二房东。方法也是和上面一样,不同就是我先把房子租下来,再租给我其他开发部兄弟的公司开连锁店,如果合同签五年我就能有五年的稳定收入,但是我刚开始做二房东还是非常小心的,都是我那些兄弟公司连锁店接受我报的价格,我这才去和大房东签租赁协议,让后连锁店再和我签合同。我当时也怕我先租下来一段时间租不掉,因为那时流动资金还不是很多。所以我刚开始做二房东等于是收了连锁公司缴给我的租金去缴大房东,典型的空麻袋背米。呵呵!后来我公司越做越大,有足够的现金流了,我就开始大胆了,看到好的位置商铺就先租下来,自己先经营,有好的下家再租出去。现在上海商铺市场确实部怎么行,市场越来越规范了,我现在该做房地产营销策划代理了。
4个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事项:关键要把合作协议和公司章程写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要写得明确具体。另外,在具体操作时,双方要各安排一个亲信分别做会计和出纳。掌握好了这些个关键环节与注意相关细节问题,应该就不会出大的问题了。需知首先要明确合伙的概念,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1、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2、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3、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4、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扩展资料:公司经营范围:1、经营范围是企业可以从事的生产经营与服务项目。它反映的是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2、初次注册公司,不知道如何确定经营范围时,可以直接参考行业内同类公司。3、以互联网科技公司为例,其经营范围如下:网络通信科技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维护,计算机辅助设备的安装及维修,电子产品的安装和销售,计算机及相关产品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办公用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注册。
一、企业税后利润给股东分红需交个人所得税吗?企业取得投资分红,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税后利润分红不缴企业所得税。常用的避税方法有很多,主要有: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其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要缴税,其他的分红都不需要缴税。2019年以前,居民企业之间的税后利润分配,如果存在非定期减免税造成的税率差,则要按税率差补税。但在2019年以后,即使企业分配的税后利润是属于2019年以前的,也可以按照新税法的规定免税,不需要按税率差补税。二、在我国合理避税的作用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这个定义的关键是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过不违法的手段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精心安排,尽量满足税法条文所规定的条件,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当然,避税也不排除利用税法上的某些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经济活动,以减少自己所承担的纳税数额。一般地说,避税可以认为是纳税人采取利用某种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他本应承担的纳税数额。虽然避税行为可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避税所使用的方式是合法的,而且不具有欺诈性质。避税是对已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显示说明,它说明了现有税法的不健全特征。税务当局往往要根据避税情况所显示出来的税法缺陷采取相应措施对现有税法进行修改和纠正。所以,通过对避税问题的研究可以进一步完善国家税收制度,合理避税,才能视合理避税为企业的权利,才能受到法律和社会的认可和保护。在财会税务实践中,针对税法中“非违法”内容,纳税人是可以合理运用的,这从税法建设本身来看,是有利于推进税制改革。因为,税法中“允许”、“不允许”和“应该”、“不应该”的内容实际上使企业同时得到了“非不应该”、“非不允许”的内容。正是这些法律上的“非不应该”、“非不允许”内容构成企业合法及非违法避税的依据和途径。在财会税务实践中,我们翻阅具体税法细则才发现,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有对税法中“非不允许”、“非不应该”的成功利用。对每一个具体的纳税人来说,理解、分析和研究合理避税并不断进行实践,这不仅直接可以给纳税人带来的经济利益和货币收入,使他们创造的商品价值和商业利润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归纳税人自己,而且还能够帮助纳税人正确树立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从而提高纳税人素质。合理避税不同于偷税、逃税,它不是对法律的违背和践踏,而是以尊重税法、遵守税法为前提,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理解、分析和研究为基础,是对现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的缺陷的发现和利用。同时,合理避税有助于保证政府和执法部门及时发现税制及税法中所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实践来健全税收制度,完善税法,有助于实现经济生活规范和社会生活规范化,有助于建立一个健全的法律社会,有利于我国在世贸组织这个大家庭中与国际社会接轨,有利于我国企业的健康发展。避税概念在外延上有宽、狭之别。国际上将避税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接受避税,另一类是不可接受避税,二者的划分是以是否违背法律意图作为根据。可接受避税是指与法律意图相一致的避税即大概念下的避税。三、股东分红所需要的条件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⑴公司当年有利润;⑵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⑴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⑵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⑶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1-3条件外,还要:⑴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⑵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⑶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