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几十万,五年没有还款了,从公安网查不到被起诉的信息,现

黄瑶珠 2019-10-14 23: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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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用卡欠款不还的相关刑法,法律法律,有三条。对于信用卡逾期的相关法律,银行报案时候用到的法律就是以下几点:一、《刑法》第196条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使用仿造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5年4月为依法惩治利用信用卡骗取财物的犯罪活动,现就办理此类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解释如下:对以伪造、冒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等手段在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者以伪造、涂改、信用卡等手段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上,逃避追查,或者经银行进行还款催告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持卡人在银行交纳保证金的,其恶意透支金额以超出保证金的数额计算。行为人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案发后至人民检察院起诉前已归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银行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12月第六条《刑法》196条规定的“恶意透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后3超过个月仍未归还的,认定为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指本金,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数额较大: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数额巨大: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100万元以上。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扩展资料:信用卡持卡人作为个体、分散的金融消费者,其与发卡机构、收单机构等在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持卡人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商业银行业务中,以信用卡领用协议中的不平等条款为焦点,信用卡投诉个案始终占有较高的比例,但持卡人大多得不到满意的结果。随着信用卡功能的不断创新和应用技术的持续升级,信用卡领域出现了很多新的发展问题,如联名卡与认同卡的无疾而终、信用卡消费积分、信用卡非法套现等等,需要运用新的法律视野来观察和分析。在实务中,因信用卡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还是刑事法律责任,在理论和实践中都需要拨乱反正,其背后潜伏的正是银行部门立法的不当行为。随着持卡人队伍的不断扩大,持卡人整体作为一个数量规模庞大的社会群体,其法律权益理应从立法、执法和司法等多个维度来加以保护。在信用卡司法领域,从拓宽持卡人的民事救济渠道出发,以增强金融消费者保护为主线,方能建立起对于持卡人的立体法律保护网络。信用卡催收。
黄益斌2019-10-15 0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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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安银行信用卡欠款在逾期未还款的情况下,只有走民事诉讼,也就是只能去法院以民事经济纠纷起诉你,而不构成刑事犯罪。只有其他比如招商,广发,建设,兴业,工商等等银行的信用卡,在逾期未还款的前提下,才会报送经侦对持卡人进行抓捕,而且以6000元的金额只构成扰乱社会金融秩序罪,处以15日以下拘留和5000元罚款,只有超过1万元以上的才构成信用卡诈骗,才会根据我国刑法196条,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2万至20万罚金,数额巨大的另算。所以平安信用卡欠款称移交公安机关,是吓你的,他们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然后法院会给你发传票。
    龙家衡2019-10-15 00:01:37
  • 信用卡欠款没必要去公安局自首,想办法把欠款全部还上。如果不还,肯定会被银行起诉,银行起诉持卡人,说明持卡人的欠款金额不小,大于10000元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是要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的。我国刑法规定,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犯罪行为。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罪来处理,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即达到刑法第196条“数额较大”标准,将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同样将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者,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者,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者,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者,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者,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均属于刑法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情形,应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齐智敏2019-10-15 00:00:07
  • 本来信用卡欠款是有可能判刑坐牢的。不过你这种情况绝对不会。你要明白什么情况下能坐牢。只要犯罪了才能坐牢。欠款本身和坐牢不挨着。欠信用卡钱不还,在某种情况下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2019年12月1日起,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由原来的1万元改为现在的5万元。首先你的涉案金额3.7万元就不够,所以公安局也不可能给你以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立案。其次,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并不是因为欠款犯罪,而是因为诈骗犯罪。按照你所说的,其实你还不上是有一定原因的,并不是主动逃避债务想骗取信用卡里的钱占为己有。况且你也没失联,还主动联系银行要还款。这些都足以证明你不是诈骗。还有要注意的是即使银行起诉也是民事借贷纠纷官司,并不会判刑坐牢。你们有相同的权利,不要害怕。法院判决的最终结果也会是让你还钱,如果没有钱也可以协商分期还。催收之所有吓唬你,其实就是为了让你快点弄到钱还给他们。还有就是利用你这种不懂的心理,让你混淆以为起诉就是能判刑呢。总之,你这种情况不可能坐牢,公安局也不会立案。银行民事起诉的概率也很小,因为在所有的信用卡欠款人中,你这种算是良心的了,只要你慢慢还钱,银行不会拿你开刀的。
    黄睿斌2019-10-14 23:54:09
  • 银行信用卡欠款不还的后果1、可能会对你的个人信用产品不良影响,并根据规定上传央行个人征信数据库,一旦上了央行的征信黑名单,会影响今后贷款、就业等问题,人一旦失信寸步难行;2、产生大额罚息,滞纳金,这样需要利滚利还钱越来越多,达到一定限额还是不还款,会报警以及起诉,法院会强制还款;3、银行会进行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催收,也会联系并告知家人和亲戚朋友,到最后众所皆知个人诚信和名誉都会受到严重影响;4、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属于“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是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免不了牢狱之灾。扩展资料:恶意透支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恶意透支是信用卡业务中的主要风险形式,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部分。对发卡银行而言,它是最常见的并且危害极大的风险。信用卡诈骗罪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信用卡诈骗罪。
    齐景林2019-10-14 23: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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