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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你理顺思路:财务账目处理的原则是以附件为依据的,一个重要的依据就是“合同”,所以收入成本的确认也是以此为依据的,不是说你想在母公司确认就在母公司确认,你在子公司确认就在子公司确认,有了这个基本认识后就好操作了。假设按你所述,汽车厂商只认母公司,那就说合同是在母公司签订的。所以对应的收入、成本、费用全部在母公司确认,子公司没有任何开支,你上说的子公司承担的物流费用也应当交代给子公司,发票应当开具母公司抬头,对应的由母公司计入成本费用,发出商品也对应应该在母公司记账处理。这时子公司应当只有工资、房租、水电、办公、差旅等基本的日常费用,没有收入。但是考虑到税务问题,子公司可以适当向母公司的收取一定服务费,来确认收入,以充抵总部的成本开支,避免总部出现较大利润,而分公司出现亏损的局面。当然最佳的方案就是分公司去签订合同,财务记账流程就明显不一样了。
堵文波2019-10-15 09: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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