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拟一个两个人的公司章程

黄焱球 2019-10-14 2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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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首期出资比例问题可以参考《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180万,首期最少36万。2、关于法定代表人任免可以参考《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3、关于表决权问题可以参考《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4、对你的出资资本我看的不是很清楚。
龙安邦2019-10-15 0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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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问题:1,《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第1条是可以的;2,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所以第2条是不对的,;3、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即由ABC三方组成,故第3条不正确;4、公司设监事会的,必须有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且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即三个监事的话必须至少要有一个职工代表,该代表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选举产生,故第4条不正确;5、公司成立后,不可以抽回出资。如果公司合作有问题,那么股东可以转让股权,或减资、解散公司,但不可以抽逃出资,否则将违反《公司法》及其登记管理条例。
    齐明浩2019-10-15 00:18:00
  • 1、甲不能以计算机软件出资,乙不能以特许经营权出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资产出资。如果甲享有该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可以将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依法评估作价出资,但不能以其使用权出资。而特许经营权不是公开透明取得,不能估价,《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2、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由经理担任。可以在章程中约定表决权。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规定,有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法》第四十二I条,股东会议案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章程另有约定除外。3、可以约定分红比例。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允许股东在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
    赵香春2019-10-15 00:01:42
  • 公司章程一般是在公司设立时拟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要求规定: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黎盛勇2019-10-14 23:54:17
  • 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价并依法转让,可以作为公司出资。而特许经营权不得作为出资。因为特许经营权无法转让。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所以,在这儿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是合法的。股东的表决权是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来行使的,公司章程可以排除。股东的优先认股权、分红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来行使的,公司章程可以排除。这些,公司法中都有具体的规定。
    齐晓冰2019-10-14 23: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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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第二十八条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第二十九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