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公司资金链断裂,已知资金全部用于企业贷款,请问经侦立案后会找借款人追缴债务吗?

麻秀新 2019-12-21 2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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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链条断裂是指企业的资金缺口大到企业穷尽各种办法都难以填补时出现的状况。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载体,以获取利润最大化为目的,但往往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企业就会陷入一种怪圈:就是效率下降,资金周转减速,严重影响企业正常运行。如某个企业的资金紧张,无法维持公司的健康运转了,经营不善,连续亏损就会使公司资金紧张,经营不善,同时也让银行、股东们对公司失去信心,公司将难以得到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了资金紧张程度。再或者把自己很多资产都拿去抵押贷款上新项目,而新项目却没有像预期的那样高收益,而银行还款时间又到了,而这个时候又借不到钱,就叫资金链断了,银行就会拍卖抵押资产,公司也面临倒闭,所形成的即为资金链断裂。扩展资料:资金链条断裂的内容一、中小型企业的经营成本在增加。1、我国的经济处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促进经济繁荣的同时为中小型企业带来了各种机遇,但也使中小型企业面临许多的挑战。经济发展的同时物价也随之上涨,企业生产成本也就相对提高,然而中小企业的资金实力并不足以支持庞大的生产原材料需求,面对成本提高的压力,很多企业难以应对。因此伴随着物价的上涨随之而来的就可能会是企业资金链条的断裂。2、由于中小型企业很难进入股票债券市场,且银行贷款常常受阻,经营成本的提高就很容易导致资金链的断裂。二、中小型企业的管理水平不够。中小企业在创立初期,资金少,底子薄,管理者水平不高,企业的规模、效益难以提高。企业本身的资金有限,投资的领域就会受到限制,抵御风险的能力就相对较弱。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在金融危机中资金链的断裂主要在于其自身的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决策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不科学不合理。资金链断裂。
符能江2019-12-21 2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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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要看看这家公司会不会自己补贴咯,如果公司补贴的话,投资者的资金可以拿回,赶紧撤,如果公司不补贴,那就要看什么时候能续上什么还你资金,还要问问会不会有逾期费用赔偿,最坏的结果就是这家公司可能就因为这个事跑了,投资者的资金就没了,当然这是最坏的结果咯,如果这家公司实力够强,可以补上的话,问题不大。
    齐晓星2019-12-21 23:20:15
  • 如果一个P2P理财公司资金链断裂,该不该和他们共度难关,支持他们自救?答案是:不,坚决不!第一个坑:还款计划书因为就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大多数理财公司几乎都是在遭遇挤兑的第一时间,就马上拿出来一个所谓的还款计划书,而且这种还款计划书几乎全部都是跨年版的——公司将在12个月以上的周期内偿还客户全部本息云云。这里边包含几个问题:1.公司目前归属于理财客户的债权总额究竟是多少?2.归属于理财客户的债权当中,有多少能够收回?如何保障?3.归属于理财客户的债权,是否已经得到了债务人的书面确认以及当面公开确认?4.归属于理财客户的债权,有多少来自于真实借款人?5.归属于理财客户的债权,有多少来自于理财公司的关联企业,或者与理财公司是同一实际控制人?6.归属于理财客户的债权,有多少不存在实际借款人,虚构借款人和借款项目有多少?如果这些还没有搞清楚,这份还款计划书就如同废纸,没有任何的可操作性!公司之所以能够短时间内就拿出来还款计划,只是一个拿来临时敷衍、稳定局面的废纸,甚至更深层面的目的是尽快掩护幕后控制人转移资产、逃脱责任!第二个坑:实际控制人、股东自有资产第一时间,伴随着还款计划书,有些公司还会出来展示:老板实力雄厚,资产XX亿云云。展示的手段,有的是直接拿产权证明,有的是私底下口头宣传。1.所展示出来的资产,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都需要彻底查清,是否已经被设置抵押。对于理财公司所展示出来的所有不动产,需要即时到产权登记机关调取档案并打印、加盖公章才算事,只拿权证不拿档案都是耍流氓。这就是所谓拉产调。比如,有房产证,不算数,因为这有可能是抵押之前就挂失补办出来一套等着备用,房管局马上打印一份档案出来,才能看清楚有没有抵押甚至已经变卖。2.对于该公司及该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全部资产,应该马上设立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甚至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查封,不能在展示完之后仍然处于理财公司的完全控制范围之内。在这个环节,尤其建议委托第三方公立机构介入,如:律师事务所。这样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理财公司老板利用理财客户当中的自己人或者利诱接受大家委托的理财客户“叛变”。对于签署的各项协议,应当尽可能的在律师见证下进行,或者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以保持协议合法有效。3.及时通过各种手段,包括但不仅限于:利用私人在公检法司的关系、私家侦探等方式,尽快摸清理财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身边人,寻找隐匿资产。多个身份、亲友名下代持资产现象普遍发生,一些理财公司老板为了隐匿财产,从乡下找一个甚至几个老光棍、五保户、放羊老头帮其代持资产、开立账户,因为很多时候彼此之间没有亲戚关系、平时来往私密,很难被发现。包养二奶、私生子、假离婚的前妻在这个圈子里基本上属于家常便饭,查清楚、揪出来,会有意外收获。大老婆没有男娃的老板,有钱之后都会尽量想办法搞个亲生的出来.......第三个坑:还款计划跟不上变化从过去的经历来看,这种还款计划得到严格执行的先例,基本为0.1.一个足够漫长的周期,期间计划不断变化,不断博同情,一而再再而三的逼迫理财客户让步,理财客户的情绪一次次被洗刷,期间一部分赚钱能力强的客户、工作忙的客户开始麻木,最终大家开始对于收回自己的资金无动于衷,理财公司的目的就达到了!制定一个18个月的还款计划,连续三个月按时打款,理财客户开始松懈了是不是?第四个月,苦苦等了一个月,没有收到钱。第五个月,已经逾期半个多月了,还是没有打钱?公司忽然通知,大家都来开会。会议主题:催收工作暂时遇到困难,最近1、2个月可能都没钱打!公司负责人一把鼻子一把泪的痛诉债务人如何赖账、自己如何被人刁难、被人侮辱,简直生不如死。这是真的吗?不是。这都是装的。一切都已经计划好了!2.拟处置债权的理财物权,已经被设置了多项其他权利,根本无法正常处置。比如某房地产公司借款2000万元,当初的理财标的是一处楼盘,理财客户都过去“参观”了,挺好!但是,等到开始处置的时候发现,这个楼盘有20多个法院的查封,有的来自哈尔滨,有的来自兰州,有的来自昆明,根本就无法变卖、也无法拍卖!土地被抵押、抵押之后有查封、一房多卖、项目公司股权被质押、公司股权有争议、、、、、这不是段子,这是真实案例。怎么办?甚至原本毫无争议的资产,当你开始处置的时候,忽然就“长”出来一大堆的查封、一大堆的“善意第三人”的有效协议,怎么办?这特码到底是怎么回事?这特码都是理财公司在搞鬼!一个字:拖!一直拖到你没有耐心为止!第四个坑:等我们项目建成了/完成了给大家分多少如何如何,大家可以双赢。你问问他,“脸”字怎么写!1.拿着理财客户的钱去做生意,风险全部让理财客户承担,赌赢了给大家分,天下还有这么好的买卖?比如某房地产公司,自己搞个理财公司,融资3000万,拿了一块地,项目已经封顶,资金链断裂。这个时候,老板提出来说:等我三个月,房子开始预售,到手就可以还大家钱了,连本带利一起还。如果你是理财客户,你怎么想?先调查清楚手续是否齐全、合法合规,然后,找个靠谱的项目管理公司把项目拿过来,做完,卖掉,赚钱大家分。至于那个开发商?想给就给,不想给的话直接踢走!太残忍?对不起,活该!记住,这是拿着你的钱搞的,收益应该全部归你!如果不是资金链断裂,你不知道他在干啥,他赚了钱要是肯付完利息再给你分红,太阳从西边出来。2.拿着理财客户的钱去投机,但是投机水准渣的不能再渣。很多理财公司老板,是相当勇敢的。他们敢于拿些理财客户3-6个月到期的资金,去投机于数年纠纷未解的烂尾项目、诉讼项目。之所以敢去,是因为他们自认为获得了别人所不具备的超能力,比如,获得了某个“领导”的承诺。我之所以加上引号,是因为他们结识的那些人,实际上要么是一些任职于行政机关、专门帮人跑事的江湖混混,要么就是一些正牌的江湖混混,而实际上一个大家看起来都是肥肉的烂尾楼如果能闲置数年,中间一定有着纷繁复杂的利益纠纷,想吃肉的高人很多、知难而退的高人更多,只有那些江湖混混才会忽悠一些不知深浅的理财公司老板介入其中,威逼利诱的从这些人手中获取所谓的“活动经费”。说句题外话,我曾在某地见过一个女的,带我认识她的那个朋友,跟我说她是当今圣上的丈母娘,我说是不是有点太年轻了?他说,人家闺女那是小的、、、、、你信吗?反正人家的车是某4S店老板送的,某开发商送上了200万的活动经费,托她给办个银行的营业执照!这只是我知道的,别人送了我不知道不晓得还有多少。对于这样的垃圾理财公司老板,建议直接打脸,打到鼻青脸肿为止,不要客气。因为到最后,你什么都分不到,你所有的钱都被他们拿去做善事了!第五个坑:让领导先走有些理财公司一出现资金链问题,经侦就会第一时间介入。这是好事吗?未必。过去看到的一些真实情况,经侦介入之后第一时间开始进行债权登记,最终的结果是登记的可能比大家知道的实际数字少一大截,一部分理财客户凭空消失。紧接着,理财公司的一部分优质资产被快速处置。这就是让领导先走。在知名的吴英案当中,这种手法被运用到了极致。那有些人会疑惑,到底要不要立案?当然要,一旦发现有可疑情况,要敢于及时举报,及时散步。按照当前的行情,广告店里边条幅的市场价大概是3.5/米,可适当购买,效果极好。后边还有N个坑,坑坑都能坑人于无形,写太清楚我很担心被拿去兑付理财客户。总结:尽可能把事情早点放到桌面上,尽可能的聘用专业人士介入,尽可能的团结一致。最后,关于老板跑路。目前的实际情况是,跑路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尤其是在天朝,逃亡国外或者在国内长期隐匿是相当困难的事情。所以,现在大多数老板都不会跑,而是坐在那耗,一直耗,耗到大家都没有耐心或者被起诉判刑为止。他不跑,变着法的不还钱,才是目前最蛋疼的问题。
    黄盛林2019-12-21 23: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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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要务是取证1、理财款项的支付凭证:互联网金融消费者通常理财款项的支付方式分为两种种:第一种:线上支付,主要是通过互联网金融公司的APP端或者PC端进行的支付;第二种:线下支付:理财人直接将现金支付、划卡或者无卡无密支付给互联网金融公司。线上支付;通过互联网金融公司的APP端或PC端的支付只有两种情况,最主要的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其次就是用的网银支付,这两种情况的取证如下:首先去银行卡开卡银行调出账户流水单,由银行加盖银行章。这个流水单上会有资金汇至的账号,但是有的银行流水单能直接显示是哪个公司的账号,而有的银行不能显示。如不能显示是哪个公司账号,大家可以要求银行出一个证明,证实这个账号是属于哪个公司的。有时候你会发现理财款项汇至的账号对应的公司名称很陌生,并非大家理财时的那家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账号。原因是很多互联网金融公司都用了第三方支付公司作为理财款项代收代扣代理人,账号对应的那个公司很可能是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这种情况下,要去找这个第三方支付公司,向他们索要一个该笔理财款流向的流水单证明,并加盖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公章。如果是第三方支付公司流水单上显示的理财款项汇至的是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账户或者互联网金融公司平台上借款人的账户,则以上证据就能证明金融消费者把理财款项支付给了互联网金融公司或者该公司平台上的借款人。如果第三方支付公司打出来的流水单显示理财款项流转到了互联网金融公司的一个内部员工名下,这种情况是互联网金融公司在违规做资金池。如果金融消费者发现第三方支付公司打出来的流水单显示理财款项流转到了和互联网金融公司不相关的自然人或者公司名下,这种情况,基本上就是遇见金融诈骗了另外在投资的时候,最好做好电脑截图和手机截图。第二种线下支付:理财人直接将现金支付、划卡或者无卡无密支付给互联网金融公司。投资者直接将现金支付、POS机、无卡无密给金融公司时,金融公司往往会给一个收费凭证,上面有公司的印章和经办人的签字。如果没有拿到这种收据,这就需要赶紧和当时的经办人进行联系,进行对账,让他出一个理财证明,或者做一个电话录音。POS机有数卡的凭证,无卡无密支付支付,就参考第一种方法找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公司给出凭证。2、合同协议类证据如果有纸面协议,则是最好的。如果没有纸面协议,可以下载电子合同,另外一定要截图该公司的基本简介,风险控制,媒体报道等相关材料。如果网站已经关闭或者无法登陆,则可以联系同一案件的其他维权人,应该有人会有。投资人在投资某平台时,一定要下载和保存相关凭证和证据。3、其它作证材料进行互联网理财,宣传资料、聊天记录、往来邮件,都可以作为辅助性的证据。如果媒体或者电视虚假夸大宣传,欺骗金融消费者,最终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二、第二要务是报案目前的互联网和线下的一些平台,可依法立案的种类大约有三种。构成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主要是非固定人群,承诺固定收益等等特征,大家可以自己学习一下。传销:只要是传销就是非法的,直接报案就可以,传销的特点是五级三晋制和没有实物载体。金融诈骗:金融诈骗更简单就是宣传和承诺的与实际操作不符合。三、第三要务:联合投资人建立维权群。
国务院批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以来,公司注册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不再限制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融类公司注册资金规定:证券类公司1、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1证券经纪;2证券投资咨询;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法第127条2、经营下列任一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收资本;经营两项以上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且为实收资本:1证券承销与保荐;2证券自营;3证券资产管理;4其他证券业务。证券法第127条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亿元。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65条4、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万元。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金融类公司注册资金规定:基金类公司5、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注册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收资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7条第1项6、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实收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收资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第2项7、社保基金托管人应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人民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18条第2项金融类公司注册资金规定:信托公司8、信托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10条9、期货经纪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16条第1项金融类公司注册资金规定:商业银行10、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第13条11、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第13条12、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千万元,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第13条13、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收资本。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8条金融类公司注册资金规定:金融租赁、管理公司14、金融租赁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11条15、外商投资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9条第1项16、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亿元,由财政部拨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5条金融类公司注册资金规定:保险类公司17、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法第69条18、公司形式的保险公估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第9条19、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8条20、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7条21、人寿再保险公司和非人寿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第5条22、综合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应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第5条金融类公司注册资金规定:外商投资类公司23、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00万美元。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第3条第1款第3项24、公司形式的外商创投企业,股东认缴的资本不低于500万美元。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6条金融类公司注册资金规定:文化产业类公司25、外商投资电影院应当符合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第4条第2项26、出版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万元。出版管理条例第11条第1款第4项27、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第6条第1款第4项28、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第6条第1款第4项拓展资料: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缴纳时间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公司股东注册资金随时因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4、验资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删去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