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了保险,还没过观察期生病了,保险公司能否退还保险金额

齐彬贺 2019-10-14 21:27:00

推荐回答

保险有犹豫期和等待期,犹豫期退保退还保费,但是过了犹豫期还在等待期,退保就会损失很大的保费,你说的应该是等待期,在这期间生病,保险不承担保险责任。
黄真强2019-10-14 22:01:03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相关问答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交满20年后不能拿回本金,具体如下:1、这是一个保到80岁的险种,返还型的分红保险。2、20年缴费期满就不需要再缴了,每2年的返还,叫做固定返还,也称生存金,只要被保险人生存,返还至终身。这个不是分红,是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按照保额的7%每2年返还给客户的。3、每两年领取的2800和每年的分红一直持续到80岁,到80岁的时候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8万。所属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险种特色:1、每两年一返还还可累积生息;2、满期双倍给付安享天伦之乐;3、少儿客户投保爱心永无上限;4、周年保单红利更添额外惊喜。保单利益:1、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两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7%给付"生存保险金"。2、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3、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主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含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首先,家庭资产的10%分配做日常花销。

也就是要花的钱,一般占家庭资产的10%,为家庭3-6个月的生活费。这个账户保障家庭的短期开销,日常生活,买衣服、美容、旅游等都应该从这个账户中支出。这个账户你肯定有,但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占比过高,而且很多时也是因为这个账户花销过多,而没有钱准备其他账户。

其次,家庭资产的20%分配做备用金。

也就是保命的钱,一般占家庭资产的20%。为的是以小博大,专门解决突发的大额开支。因为用于保障突发大额开销,一定要专款专用。比如在家庭成员出现意外事故、重大疾病时,保障有足够钱保命(意外伤害、重疾保险)。这个账户平时好像看不到什么作用,但到关键时刻,能保障你不用为急用钱而卖车卖房。

然后,家庭资产的30%分配做投资理财。

也就是生钱的钱。一般占家庭资产的30%,为家庭创造收益。这笔钱为家庭创造高收益,往往是通过你的智慧为家庭赚钱,包括投资的股票、基金、房产等。但关键在于合理占比,即要赚得起也要亏得起。无论盈亏对家庭不能有致命性打击!还要注意避免偏向。

最后,家庭资产的40%分配做长期投资。

也就是保本升值的钱。一般占家庭资产的40%,为保障家庭成员的养老金、子女教育金、留给子女的钱等。一定要保证本金不能有任何损失,还要抵御通胀侵蚀。所以收益不一定高,但需要长期稳定,建议最好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或者像房易贷这样年化收益可达14%,并且用户资金交由银行存管的正规网贷理财产品。

没买保险前有病住过院,如果已经履行告知义务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愿意承保,则会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来进行理赔。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现在我国全面推行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一般企业都会为职工缴纳。大病医疗保险就是基本医疗保险的一个补充保险。一旦发生重大疾病,缴纳大病医疗保险可以帮大家减轻一部分负担。但是报销范围也是有相关的。下面就为大家讲一下报销大病医保范围有哪些?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虽然大病医保并没有明确规定病种,然而,20余种新农合重大疾病却具有参考意义,分别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山东省已明确将首批20个病种纳入大病医保范围。有些城市大病医疗保险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种,而是按照居民个人花费界定的。比如北京,只有“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高额费用,才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无论是按病种,还是按费用,都指向了一点,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住院医疗费用之外,便是门诊医疗费用。要顺利报销门诊医疗费用,需要按照规定时间申请报销,肝硬化等23种病门诊报销一年有两次申请机会,白血病等7种病则每季度末都有一次申请机会。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从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申请白血病等7种病的门诊报销,则需要参保居民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携带申请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季度末到选择的首诊医院医保科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相关表格。对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发放《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并按照相应的时间享受相关待遇。综上所述,报销大病医保范围还是很广的,例如山东省已明确了20个病种纳入大病医保范围。具体的病种国家并没有规定,建议大家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值得提醒大病患者的是,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相关材料,交送给医院医保科进行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了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商业重疾险:补充保障优势明显一方面,商业重疾险的理赔原则是“一经确诊即可赔付”,不需要任何发票去申请“事后报销”,能为患病者及其家庭在早期治疗中就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有利于病人及早治疗。另一方面,目前市场上的商业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障范围已经相当全面。对于社会基本医保体系和商业重疾险的关系,有保险专家这样形容:“社会基本医保就好像刹车,商业健康类保险就是保险带,是对医保体系的有利补充。没有人会因为有刹车就不要保险带,更不会有人有了保险带就不用刹车,越来越多的人会想要配置气囊。高性价比重疾险推荐梧桐树保险网在这里为大家推荐一款2019年新推出的超高性价比、保障超全面的——桐心守护重大疾病保险。它有很多明显的保障优势:轻症、中症重疾都覆盖,赔付次数超多;投保后前10年出险重疾,可得到额外赔付;癌症保障强,单独分组、可二次赔付;赔付门槛低、条款更科学、更有利于被保险人。01投保后10年内患重疾,额外赔付50%保额一般年龄越大,罹患重疾的概率也会越大。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也被确诊为重疾。正是承担家庭责任的年纪,一人患病,全家受苦。考虑到这一点,桐心守护重大疾病保险特地设置了前10年重疾额外赔付的特殊保障。即投保后的前10年内不幸罹患重疾,被保险人可以得到150%的基本保额赔付。比如,投保了50万保额的桐心守护重大疾病保险,10年内首次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则可以得到75万保险金。这样一来,被保险人在最重要的家庭支柱时期拥有更高额的保障,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02癌症单独分组,可选癌症2次赔付桐心守护重大疾病保险,属于重疾多次赔付型保险产品,可以赔付2次重疾。它保障100种重大疾病,其中癌症单独分为1组。若是初次罹患癌症,也不会影响其他99种疾病的赔付机会。考虑到癌症的高发概率,这样的做法更符合人们的保障需求。另外,这款产品还可以选择癌症二次赔付保障。在初次癌症赔付后3年,无论是新增癌症还是复发转移癌症,被保险人都可以再次得到100%的保额赔付。也就是说,癌症可享200%保额保障。可以看出,桐心守护重大疾病保险在癌症保障这一块,考虑得很细致。因为每个人一生中罹患重疾的概率超过70%,而癌症治疗后复发、转移、新增的可能性也很高,作为影响人类健康和寿命的重大疾病首位,我们需要格外关注。03160种疾病最高累计10次赔付,600%基本保额桐心守护重大疾病保险是一款保障全面的终身重疾险,全面覆盖轻症、中症和重疾。100种重大疾病,赔付2次,单次赔付100%基本保额;20种中症疾病,赔付2次,单次赔付50%基本保额;40种轻症疾病,赔付5次,单次赔付30%基本保额;投保后前10年患重疾,额外赔付50%基本保额;癌症二次赔付100%基本保额。综上,160种重大疾病,最高可赔付10次,累计600%基本保额。另外,桐心守护重大疾病的中症保障也很实在。有些疾病在其他产品中,只是轻症疾病,但是在桐心守护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中,则升级至中症保障。这样的好处就是,被保险人可以在相同的赔付条件下,得到更多的赔付金。比如,桐心守护重大疾病保险的中症保障之一“中毒听力受损”,与另一热卖重疾险的轻症保障之一“听力严重受损”对比如下:桐心守护重大疾病保险中症保障▲某热卖重疾险的轻症保障▲这两个保障对疾病的定义是一样的,但是显然桐心守护重大疾病保险的赔付条件要更宽松,没有理赔年龄限制,而且中症比起轻症还可以得到更多的保险金赔付。另外,桐心守护重大疾病保险的一个隐藏福利——如果被保险人罹患轻症或者中症并获得赔付,保单现金价值不受影响。也就是说,倘若后期退保,即使轻症及中症发生过理赔,仍可以按照现金价值表领取相应的金额,不会减少,消费者利益得到了充分维护。
你在说比较优惠的时候,实际上已经陷入保险选择误区。选择购买任何保险其原动力应该是你真切的觉得你需要,而不是某个保险优惠。否则这世上比保险便宜又有趣的东西太多了,买保险干嘛。保险保险,保障的是某种风险。个人购买保险是将个人可能承担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一定是基于你个人对某种风险的强烈预期,你才想要通过购买保险这个特殊商品,将风险转嫁。比如说张三的家族有连续两代的癌症史。基于对癌症的风险预期,想起自己还没有医疗保障。他首先应该做的是,办一份医保。前面说了保险是特殊商品,既然是商品,排除品牌溢价等因素,必然是一分价钱一分货。医保是国家福利,福利的意思是花很少的钱就能享受很大的保障。所以不要相信任何保险推销员及保险产品所宣称的,某某保险可以替代医保,买了某保险就不需要医保。现在很多商业险在报销时是有不同的报销比例的,有医保100%,没医保60%甚至更低。办了医保张三觉得还无法满足自己的风险预期,癌症治疗毕竟是很费钱的事。于是在商业险中选择。商业险中涵盖癌症的五花八门,重疾险,防癌险,百万医疗险等等。各个险种有其不同的侧重点和优势。有确诊就给付的,有报销的,有二次赔付的。有只报医保内用药的,有能报医保外的,比如现在比较有效的靶向治疗就没有完全涵盖在医保内,各地也有不同的政策,大部分人想使用它要承担高昂的费用。具体怎么选,看保额,看保费,杠杆率越高可能意味着大多数人眼里的赚了。看条款,尤其免责,免赔条款。这事儿很麻烦,很多卖保险的也未必理得清。其次看个人经济实力,虽然一分价钱一分货,但有限的钱也不能全买了这个。然后看个人治疗预期,万一得癌症,张三就想接受最好的治疗,愿意为这事多花钱,那谁也左右不了。最后看个人消费习惯,张三可能相信品牌的力量,买了广告打得最响的,虽然这广告费羊毛出在羊身上。追求极致性价比的,买了不知名公司的。中庸的,选了逼格看起来不错,价格也能接受的。保险相对其它商品有一大好处,只要在保障期内发生了保险合同所约定的风险事宜,且不在免责免赔条款之内,无论哪家公司大的小的,都是必须赔付的。保险法就在这放着呢,保监会也不是吃饭不办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