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P2P理财这个行业

龙天辉 2019-10-15 0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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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行业给如今众多投资人开辟了新的投资领域,这个也正说明了民间资本对于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行业政策的积极响应,这个也充分的说明了p2p小额投资理财市场的需求是非常强烈的。

一方面,作为民间借贷的一种模式,p2p投资理财平台帮助了很多没有办法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到借款的小型企业和弱势群体,减少了借贷过程中间的环节,并且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那些有理财服务需要的家庭开拓了一条投资理财的新渠道,也是顺应了国务院对于鼓励民间资本迈入金融领域的政策趋势,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另一方面,由于p2p理财平台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法规和监管的制度出台,国家的征信系统又还没有涉及到这个领域,再加上行业参与的人群优势良莠不齐,风险的防范能力和风险的防范机制高低不齐,所以行业的整体面临这相应的风险的,这个也包括;额信贷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等,这些风险都是不容低估的,也算得上是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龚家风2019-10-15 09: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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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P2Ppeer-to-peer的缩写,peer在英语里有"(地位、能力等)同等者""同事""伙伴"等意义。这样一来,P2P也就可以理解为"伙伴对伙伴"的意思,或称为对等联网。P2P直接将人们联系起来,让人们通过互联网直接交互。P2P使得网络上的沟通变得容易、更直接共享和交互,真正地消除中间商,为企业与个人提供更大的方便。

    目前,P2P应用于金融有许多网站。P2PPeer to Peer)网络借贷平台原理就是有资金并且有理财投资想法的个人,通过中介机构的牵线 搭桥,使用信用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贷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在此过程中,专业的金融服务网站(P2P 网站)充当中介机构,负责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并 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等收入。而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

    符胜歌2019-10-15 11:36:04
  • P2p是金融产品中的一种,收益率比其他理财投资产品较高些,不过风险性较大,目前政策对P2P的支持力逐步提升。

    龚崇玲2019-10-15 11:18:13
  • 首先要看资金安全性,是否有银行三方存管,把自己的资金打入融资公司账户的,都没有资金安全可言。这年代信用是靠不住的,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信用缺失的国度。

    其次是看年化收益是否满意,一般来说,年均收益在18%以上的都要注意风险。从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类产品看,一年8%13%应该是合乎规范的,一般资金安全也有保障。收益率太高太诱人的,不要轻易相信。

    齐昱珲2019-10-15 11:01:45
  • p2p网贷行业给如今众多投资人开辟了新的投资领域,这个也正说明了民间资本对于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行业政策的积极响应,这个也充分的说明了p2p小额投资理财市场的需求是非常强烈的。

    米天增2019-10-15 10:00:31

相关问答

应该马上报警立案。如果涉及非法集资,通过报警处理,警察立案后追查回来后,减少损失,如果是正规理财,且理财合同并不违法,储户的钱款属于合法范围无法追回。如果是购买的理财产品,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综上所述,理财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如果储户所选择的理财公司都倒闭了,那储户的钱也很难再拿回来了。所以如果您选择要理财可以去正规的大型的银行或者证券公司去进行办理。扩展资料法律处罚1、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3、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犯罪手段具体手段非法集资波及的领域日渐广泛,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投资担保等传统领域案件时有发生,借贷理财、私募股权、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新兴领域已逐步成为非法集资犯罪的重灾区。特别是互联网上非法集资犯罪成为普遍模式,跨界特征更加突出,传染积聚速度更快。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低收入人群、农民群众、退休人员参与其中,有的案件中超过半数参与者为老年人,不少群众把“养老钱”、“救命钱”投入集资,几乎血本无归。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2、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3、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4、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