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个员工,他社保卡在别的公司办的,他离职已经5年了,现在我公司要办社保卡,他的社保卡还有效没

赵黎波 2019-10-14 21:37:00

推荐回答

不需要重新开户,只需要挂失补办社保卡即可,社保中的养老与医疗是累计计算的,不会因为缴费中断而注销。
贺黎黎2019-10-14 22: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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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原单位是会在你离开公司的当月月末就办理人员减少的,因为他们也不能白给你交钱啊。社保卡你就你原单位的人事如果办好了通知你过去拿就可以了,不影响你新单位的办理社保,如果你原单位不给你社保卡,也没有关系,你就把你身份证复印一份给你新单位的人事去社保局再补办一张就可以了,不用担心。
    龚小花2019-10-14 22:54:08
  • 员工有缴纳社保费用,但是没有社保卡,会存在两种情况,一种为单位未给员工办理社保卡,另一种是单位办理已经办理过社保卡未发放给员工或者社保卡丢失。第一种情况下,员工需要再次入职或者再次缴纳社保后由单位为员工办理社保卡,为首次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二种情况,员工已经办理过社保卡,员工本人可以携带身份和25元钱到当地社保中心补办社保卡即可。
    辛国文2019-10-14 22:18:18
  • 1、辞职之前如果社保卡写的地址是公司地址,可以跟公司的人事说一下,等卡到了联系。2、如果着急领卡,可以问下公司办的社保卡是哪家银行的,然后可以去那家银行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就可以领取了。一般社保卡是从开始参保之后3个月可以办理下来。
    赵颖馨2019-10-14 22:01:49

相关问答

●在当月15之前离职的员工不为其缴纳社保,而在15号之后离职的员工会为其进行社保缴纳。●或者公司会规定必须干满一个月,否则企业缴纳的部分也将由个人承担。当然这些知识企业内部规定,那在法律上又是如何说的呢?●《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劳动法》也规定,当月的工资还是由原单位支付,那么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也就是说,只要职工在职1天,企业都要为职工缴纳社保,而且不能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否则会面临以下用工风险:《保险法》明确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员工离职当月上班不满1个月,都可以享受国家规定购买的社会保险;而对于当月社会保险购买成功以后,单位应该按照正常流程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办理完离职手续以后,员工在结算工资时候,当月社保应该按照社保规定分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进行缴纳。离职当月,对社保费用缴纳个人只需要缴纳法律规定的个人社保费用,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对离职员工社保费用进行“占比”、或者“全额”由个人缴纳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六十,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在当月15之前离职的员工不为其缴纳社保,而在15号之后离职的员工会为其进行社保缴纳。●或者公司会规定必须干满一个月,否则企业缴纳的部分也将由个人承担。当然这些知识企业内部规定,那在法律上又是如何说的呢?●《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劳动法》也规定,当月的工资还是由原单位支付,那么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也就是说,只要职工在职1天,企业都要为职工缴纳社保,而且不能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否则会面临以下用工风险:《保险法》明确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员工离职当月上班不满1个月,都可以享受国家规定购买的社会保险;而对于当月社会保险购买成功以后,单位应该按照正常流程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办理完离职手续以后,员工在结算工资时候,当月社保应该按照社保规定分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进行缴纳。离职当月,对社保费用缴纳个人只需要缴纳法律规定的个人社保费用,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对离职员工社保费用进行“占比”、或者“全额”由个人缴纳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六十,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