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是否为可靠的互联网理财平台

赵高印 2020-01-27 19: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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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一个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的资质,我们首先要看这家投资理财公司的是否经过正规注册的。现在网上的投资理财公司给人不可信的感觉,最主要的还是有很多没有经过正规注册的投资理财公司在那里滥竽充数。欺骗投资者的资金。而一旦保证了这个投资理财公司是经过正规注册的,那么它的可信度就已经得到大大增加了。
其次,我们还可以具体了解一下它的经营流程,看看它的经营流程是否透明,各项资金的来龙去脉是否清楚。如果有资金流向不明确的,那么不排除它们存在资金池,这类平台就是不可信的。当然,现在网上的很多正规的投资理财平台都会有第三方资金保管,投资者的所有资金都不经过平台,这样一方面能够很好地洗脱资金池的嫌疑,另一方面还能够有效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如果投资者想要成功进行投资理财,还是应该选择这一类的投资理财平台。
最后,如何判断一个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的资质,最好还是应该对这个平台的实际办公地点进行考察。像普资华企这样的正规平台,办公人数绝对不会少。至少要有一个审核团队、一个平时的业务维护团队以及一个售后服务团队。这些职位必须相互分离,并且责任清楚。如果发现这个平台一共只有那么几个人,并且每个人就身兼数职,那么还是劝大家小心为上,因为极有可能会出现假公济私,挪用公款的现象。
赵风霞2020-01-27 19: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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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选择平台第一件事就是要审核其基本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同时还可查询团队成员、主要股东在法院否有被执行的情况。主要方法是在相关政府网站和法院系统网站查询。
    cengweikang2020-02-03 10:00:18
  • 1、透明程度是大前提。所谓透明,一是信息披露要充分,二是允许质疑,三是不造假。2、人是否靠谱,是根本。所谓人,是指平台的核心团队、创始人、合伙人,是什么样的人?是认真做事业的,还是投机取巧的?是否有不良的行为记录?专业素质和能力如何?3、项目质量,体现了专业度。所谓项目,就是大家的钱具体投向的借款项目。比如某个借款人的借款等。4、平台的安全,是基础。所谓平台安全,就是所使用的网站、手机APP的稳定、高效和数据安全。
    麻硕士2020-01-27 21:00:18
  • 投有证照的公司(营业执照、ICP证、第三方托管、银行存管等)
    理想化的公司背景(上市公司、国企、银行、地方知名集团企业等)
    充值提现是否通畅快捷
    项目周期,数量,稳定,标底物(保障)
    运营平台有没长效活动
    收益到账是否准时
    赵风雷2020-01-27 20:59:20
  • 资金一定要有第三方托管。如果没有资金托管,那么就是有涉嫌资金池,在中国目前P2P形势下,远离资金池,靠拢第三方托管。资金池运作形式是中国银监会定义为P2P平台不能触碰的红线之一。
    齐敦禹2020-01-27 20:01:09

相关问答

一、票据型理财产品分类目前,银行设计的人民币票据型理财产品一般分为两类:一类主要是投资于商业汇票;另一类是直接投资货币市场上的各类票据,如短期国债和央行票据。二、互联网票据理财虽然银行的票据理财产品早已有之,但与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一样,由于这类产品的投资门槛通常在5万元以上,加之2019年6月以来的收益率与银行贴现利率相当,仅有5%左右,故而这类以银行理财产品形式出现的产品并未引起大众的关注。然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改变了票据理财市场的现状。今年以来,各类机构纷纷进驻互联网票据理财业务。所谓互联网票据理财,指的是融资企业以持有的银行承诺一定会兑现的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抵押物,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借款申请需求,向个人投资者直接筹款的借款项目。该产品由于银行刚性兑付所表现的低风险性,以及较高的收益率而受到众多投资者的青睐。目前推出互联网票据理财业务的平台主要分为三类:专业平台系、银行系和互联网系.其中,银行系产品依托于银行背景,虽然收益较低,但在票据审核和托管以及发行三大方面均具有优势,因此最安全靠谱。同时,该系产品收益也较为稳定。对于目前市场上的票据理财产品而言,业内人士的普遍观点是存在两大类风险:一是平台本身的信用风险,另一个是遇到假票的风险。因此投资者在购买相关产品时,首先要选择那些规模较大、自身信用相对较好的平台。银行设计的人民币票据型理财产品一般分为两类:一类主要是投资于商业汇票;另一类是直接投资货币市场上的各类票据,如短期国债和央行票据。还有一种是互联网理财。
最高法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以金融创新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严厉打击涉互联网金融或者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以金融创新名义集资诈骗要追责《意见》要求,对能够实际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普惠金融、合法合规的金融交易模式依法予以保护。对以金融创新为名掩盖金融风险、规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套利的金融违规行为,要以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确定其效力和权利义务。对以金融创新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意见》要求,严格依法规制高利贷,对超过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利息不予保护,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依法认定新类型担保的法律效力的方式,增强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依法审理证券、期货民商事纠纷案件,规范资本市场投融资秩序,引导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加强新类型金融案件研究和应对《意见》对互联网金融问题给予了高度的关注。依法认定互联网金融所涉具体法律关系,据此确定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依法严厉打击涉互联网金融或者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涉及私募股权投资、委托理财、资产管理等新类型金融交易纠纷案件,《意见》要求,要加强研究和应对,准确适用合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信托法等法律规范,确定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无资质国企不得变相从事金融业务针对无金融资质的国有企业变相从事金融业务,成为贷款通道的问题,《意见》要求,对其变相从事金融业务,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的,应当依法否定其放贷行为的法律效力,并通过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遏制其通道业务,引导其回归实体经济。意见》要求,通过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的功能,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推动经济去杠杆。对于已不具备市场竞争力和营运价值的“僵尸企业”,及时破产清算,化解过剩产能,降低企业杠杆率。对虽然丧失清偿能力,但仍能适应市场需要、具有营运价值的企业,要综合运用破产重整、和解制度手段进行拯救,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实现企业再生。保持对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压态势《意见》要求,依法打击逃废金融债权的行为,提高审判效率,降低金融债权实现成本。对金融不良债权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意见》要求,要统一裁判标准,促进金融不良债权处置的市场化、法治化进程。依法公正高效审理非法集资案件,持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针对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参与人数多、涉案金额大、波及面广、行业和区域相对集中的特点,加强与职能机关、地方政府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提升处置效果,切实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探索实行金融案件的集中管辖《意见》规定,通过有效引入外部资源,探索完善金融审判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提升金融审判的信息化水平作为加强金融审判工作、发挥金融审判职能的重要途径。法院将探索建立金融审判信息平台,研究建立以金融机构为当事人的民商事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反映金融机构涉诉信息。法院将根据金融机构分布和金融案件数量情况,在金融案件相对集中的地区选择部分法院设立金融审判庭,探索实行金融案件的集中管辖。在其他金融案件较多的中级法院,可根据案件情况设立专业化的金融审判庭或者金融审判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