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投资理财平台跑路的原因有哪些

龚学征 2020-01-17 1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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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平台自创办起就是为了诈骗。

现在互联网金融及P2P理财等概念已经获得了广大网名的普遍认可,但同时P2P行业却长期处于无准入门槛、无监管政策、无行业标准的状况,这让骗子们有机可乘,他们通过虚构各类资质,以极高的收益率做诱饵,通过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不断吸收资金,当达到期望的金额或者后续资金难以为继的时候便消失跑路。

第二,平台进行违规操作,导致不必要的风险。

P2P平台确认由银监会监管之后,很快便画出了几条红线:比如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等。但是依然有不少平台出于冲高交易额金额等原因,人为拆标、建立资金池等违规行为层出不穷,这导致平台的流动性风险激增,当出现负面新闻时,很多平台因为提现困难而倒闭。

第三,因为团队实力有限,风控或网站安全出现问题

有一些P2P平台运营上虽然完全合规,但是因为团队里缺少有金融背景的成员,风险意识很弱,风控能力较差。于是在经营中出现了较高的坏账率,本身的资金实力或收益难以覆盖风险,当出现较高比例的逾期时,平台资金链就容易断裂。还有很多平台,因为团队的安全技术水平较低和没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投入,使黑客轻易攻陷网站,将数据恶意篡改或删除,最终导致平台倒闭。

黄知军2020-01-17 17: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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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平台自融

    企业、公司在发展壮大的过程当中一定会碰上缺钱的问题,尤其是房地产等重资产企业,而很多不够优质或者负债累累的企业已经无法从银行、信托、资管等机构融到钱了,那么只能到P2P凑钱了甚至有些企业自己也开设了P2P平台,融来的资金供自己公司使用,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一旦碰上经营困难,生意失败,资金亏损,马上就会对平台产生极大的影响,导致平台提现困难,最后不得不跑路了。

    二、庞氏骗局

    庞氏骗局,这个名词在国内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简单来说就是借新还旧,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这类的平台迟早都会暴雷跑路。

    三、设立资金池

    P2P平台在没有借贷项目时,会先向投资者筹集资金,资金进入平台账户后,平台再匹配借款项目,而一些平台有时没有足够的借款资源相匹配,这样就造成了资金闲置,形成了资金池。一旦碰上借款人逾不还钱,整个资金链就会断裂,平台也会因此提现困难,严重的话公司直接倒闭或跑路。

    四、纯诈骗平台

    现在全中国人都知道互金概念很热,而且没有机构进行监管,导致三教九流都在加入这个行业,而相当一部分投资人普遍都有一种贪婪的心理,骗子正是瞄准这种心理和这个火爆的行业,当然也就起了害人赚钱之心。基本上骗子平台都是抱着赚一票就走的态度,这种害人之心终究会让骗子们走上不归路,但是人性的贪婪也会让许多投资者陷入困境。

    赵顾颢2020-01-17 17:54:14
  • 1.平台是自融的,就是平台负责人通过网络平台吸收资金,然后自己把这些资金拿去投项目,当平台出现集中提现,之前拿去投资的钱没有回款,导致平台资金断裂。

    2.平台有真实的借款业务,但是采取了拆标的做法,就是将3个月借款标,拆成一个月一个月来发,当投资人大面积提现,平台不能及时回款,资金链断裂。

    3.平台风控跟不上,坏账率过高,平台承诺投资人的收益过高,优质业务过少,一些借款客户不能正常还款,导致平台资金链断裂。

    4.纯诈骗平台,当投资人发现其平台的真实面目时,平台老板直接跑路,平台倒闭。

    齐新社2020-01-17 17:03:08
  • 1、这个平台建立的时候就是以诈骗为目的的。

    2P2P投资理财公司方面自己违规操作,最后没有办法承担风险。

    3、公司的实力不足,自身实力不够,没有资金或者没有把握风险,平台运营能力不行,最后没有办法兑现投资者的回报率,资金不足了,要不就是自己的技术团队不够硬,没有安全保障,最后倒是破产。

    4、整个公司管理上混乱,公司没有特别专业的人才,都是一些一瓶不满那种人来运营这个公司,最后也是可想而知肯定是会倒闭的。

    赵飞耀2020-01-17 17:01:41

相关问答

第一,学会记账

一个家庭的各种开销肯定会比一个人的开销要多,所以对于一个家庭来说记账就显得尤为重要,记账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能帮助你控制消费,合理支出;二是让你能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在保证生活质量的同时尽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开支,此外对自己的风险偏好不是很了解,为未来投资做好准备,所以记账是做好理财的第一步,也是非常关键的一步,但是记账在于长期坚持,坚持很重要。

第二,学会对资产进行合理的配置

首先,一般是将2%的流动资产作为紧急备用金,或者是购买货币基金等比较稳健的理财产品,以备不时之需;其次是我们的剩余资金可以配置中期投资的理财产品,预计收益5%-10%左右,在享受较高收益的同时,还可以提高生活品质;最后是,扣除我们年度所有支出的项目以外,剩余的部分资金可以用来配置基金定投,作为长期的教育资金,这部分资金不会对家庭造成经济压力,还可以养成强制储蓄的习惯,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未来子女的教育非常之重要,这部分资金就可以作为子女教育规划的启动资金。

第三,善于利用保险

保险可分为保障型保险和投资型保险两种。前者重在保障,后者除此之外,还拥有投资功能。投资保险与银行储蓄、债券、股票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依靠机构、专家进行投资,而后者依靠个人单独的力量。保险能规避个人因重大疾病而影响到生活。至于如何购买保险,多少保费比较合适,买保险应以纯保障类保险产品为主,并以意外险和重疾险为辅。另外,保费一般为家庭年收入的10%最适宜。

第四,股票

对于敢于冒险的想家庭来说,可以选择购买股票,股票是投资理财产品中风险最高的一种,当然它带来的收益也是相当可观的。投资占收入10%左右为宜。炒股之前最好积累一些股票和财经方面的经验,建议选择绩优股,并搞各股组合,以分散风险。如果要要进行长期投资的话,一定要保持良好的心态。

5万执行的是最低标准

在中国,银行的理财业务相比于国外起步晚、发展慢,理财产品品种也是寥寥无几。2011年时,银监会发布了第5号文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其内容是对理财产品销售的一些约束条款。

《办法》中要求:所有商业银行是对自身的客户、理财产品进行分级,从低到高至少要有五级,可根据实际情况进 一步细分。《办法》规定的分级标准之下,限定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起点不得少于5万元。具体办法如下: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潜在客户群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理财产品设置适当的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三级和四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五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为了加强理财产品风险评级薄弱环节的管理,办法中还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媒体如电视、电台等公共渠道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宣传。同时银行也不得夸大某理财产品、更不得随意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具体办法如下:

第十三条(五)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使用“业绩优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价值”、“首只”、“最大”、“最好”、“最强”、“唯一”等夸大过往业绩的表述;

第十六条 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出现表达收益率或收益区间字样的,应当在销售文件中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以醒目文字提醒客户,“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如不能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则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不得出现产品收益率或收益区间等类似表述。向客户表述的收益率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应当简明、清晰,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率或收益区间,误导客户。

以此来看,为了按《办法》执行,又不丢掉客户,5万是最低的标准,这不是银行决定的,而是监管曾决定的,《办法中》把客户进行了相应的风险承担分级。为了保证所有投资者的利益和权利便给出了最低标准: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