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可以与亲生子女断绝关系吗?

齐志田 2019-11-05 2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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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可以和父母断绝关系的。第一,血缘上的关系无法割断,这是即成事实,无法改变。第二,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不仅是一种道德义务,更是一种法律上的义务。因此是不可以磨灭的,关系是无法断绝的。同时,试想父母那个年代的人,已经上了一定年纪,思想多少回有些桎梏,再正常不过,狗不嫌家贫,子不嫌母丑,中国自古以来百善孝为先,所以还是多理解多包容多照顾多行动吧。
黄益琴2019-11-05 22: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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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亲生的子女是不可能断绝关系的,因为子女身上留有父母的基因和血脉,所以是不可能断的。
    龙小艺2019-11-05 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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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与婚生子有同样的上户口的权利,需要有出生证明、部门地区需要缴纳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具体费用以当地情况为准;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而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省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