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教资科三中学英语的知识点大纲吗?

黄焕光 2019-11-05 21:31:00

推荐回答

不一定,面试主要考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新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主要包括:1.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2.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3.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讲课时的重难点只是其中一部分,当然,教学重难点不突出肯定会影响评分的,如果被刷肯定不止这全文。
齐显民2019-11-05 22: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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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要看你整个讲课的状态好不好,有没有自信全文。
    赖鸿春2019-12-03 11:09:38
  • 主要给看你整体讲的怎么样没有气氛重难点肯定是会扣一些分的全文。
    龚巍巍2019-11-05 23:02:28
  • 这个要看最后的结果,可能会有点危险。不过如果参考人员和实际录取人员成正比的话,那么有可能会被录取。全文。
    边华涛2019-11-05 22:19:48
  • 不会的全文。
    赵颖芳2019-11-05 22:02:40

相关问答

一、基本知识1.云南元谋人是我国境内已知的最早人类,距今约一百七十万年。2.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是会不会制造工具。3.距今约70—20万年的北京人生活在北京西南周口店龙骨山的山洞里,使用打击石器,使用天然火,过着群居生活,是早期人类原始社会。4.我国是世界上发现远古人类遗址最多的国家。5.山顶洞人距今约三万年前,在北京人活动过的地区生活,仍用打击石器,但已掌握磨光和钻孔技术,会人工取火,靠采集、狩猎为生。他们生活的集体也进入母系氏族公社时期。6.氏族:是由血缘关系结合起来的,由一个共同的祖先繁衍下来他们居住在一起,共同劳动、共同生活,没有贫富贵贱的差别的这样一种集体。7.山顶洞人的生活比北京人有哪些进步?代表文化距今时间体质形态工具制造生产活动观念社会组织北京人约70万-20万年保留猿的某些特征打制石器采集、狩猎原始人群山顶洞人约18000年和现代人基本相同开始掌握磨光和钻孔技术:骨针采集、狩猎懂得爱美氏族8.我国是世界上最早种植水稻和粟的国家。9.生活在长江流域的河姆渡原始居民③“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④派大将蒙恬大举反击匈奴,还修筑长城予以抵抗。⑤秦始皇还派兵统一了南越各部,修筑灵渠,开发南疆。97.秦朝在我国历史上起了什么重要作用?①结束了春秋以来诸侯割据混战的局面,开创了统一的新局面。自秦统一后,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虽然有的时期出现了割据状态,但统一始终是历史的主流。②秦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的国家,其专制集权统治制度,在我国沿袭了两千多年,影响十分深远。③统一文字、货币、度量衡,对我国以后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维护国家统一,有极为重要的影响。④修筑了著名的万里长城和灵渠等古代工程。98.说一说秦始皇的历史作用?在你原先的印象中,秦始皇是一个怎样的人?你在影视剧中了解的秦始皇与历史上的秦始皇有没有差别?秦始皇顺应历史潮流,灭六国统一了中国,结束了诸侯长期割据混战的局面,符合广大人民的愿望;他建立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统一文字、货币、度量衡等,巩固了统一,促进了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他通过统一战争,扩大了疆域,使秦朝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以上说明秦始皇是对我国历史作出过巨大贡献,产生过巨大影响的皇帝。但是他又是统治残暴的封建皇帝。他广建宫殿陵墓,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影响了人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他还制定残酷的刑法,使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焚书坑儒,钳制了思想,摧残了文化。电视剧中的秦始皇是艺术形象,带有“戏说”甚至虚构的成分。历史上的秦始皇是历史的真实,两者差别很大。99.秦末农民战争爆发的原因是什么?答:秦末农民战争爆发的原因有:①根本原因是秦的暴政。②徭役繁重;③赋税沉重;④刑法残酷和秦二世统治的逾加残暴。100.汉武帝的大一统表现在哪些方面?答:汉武帝的大一统,表现在:①在政治上实行削藩,加强中央集权;②在经济上将地方的铸币权和盐铁经营权收归中央,实行抑商政策;③在军事上大力反击匈奴,进一步发展和巩固了国家的统一;④在思想上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儒家思想作为封建正统思想。⑤在外交上派张骞出使西域,开通丝绸之路。101.江南地区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为什么能得到开发?有什么影响?答:第一,江南地区有发展经济的优越的自然条件;第二,大量的北方人口迁往江南,为江南的发展提供了劳动力和技术;第三,江南地区的战乱比较少,社会秩序比较安定。第四,南北方劳动人民的辛勤努力。影响:江南经济的发展为我国经济重心的逐渐南移奠定了基础。102.北魏孝文帝改革有哪些内容?有什么作用?答:北魏孝文帝把都城从平城迁到洛阳后,进行了政治经济改革。孝文帝改革的主要内容有:①说汉语:在朝廷必须使用汉语,禁用鲜卑语;②穿汉服:官员及家属必须穿戴汉族服饰;③禁用鲜卑姓氏,改用汉姓:将鲜卑族的姓氏改为汉族姓氏,把皇族由姓拓跋改为姓元;④鼓励鲜卑贵族与汉族贵族联姻;⑤采用汉族官制、律令;⑥学习汉族的礼法,尊崇孔子,以孝治国,提倡尊老、养老的风气。孝文帝改革的作用:促进了民族融合,加速了北方少数民族的封建化进程,在客观上适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
《婚姻法》所贯穿的基本原则我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这五项基本原则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根本精神。它贯串于我国《婚姻法》的始终。是整个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灵魂。婚姻自由原则是指男女双方有依法缔结或解除婚姻关系,不受任何人强迫或干涉的自由。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结婚自由是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二者互相结合,组成了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结婚自由即结婚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强迫他方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只有实行结婚自由,男女双方才能按照本人的意愿选择理想的对象,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美满幸福的婚姻关系。但是,结婚自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离婚自由,是指依法解除没有感情的婚姻关系,为当事人重新建立幸福的家庭创造前提条件。但是,离婚自由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一夫一妻制原则一夫一妻制是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具体来说,包含以下内容:①任何人不论其地位高低、财产多少,都不能同时有两个以上的配偶。②已婚的在配偶死亡或离婚之前不得再行结婚。③其他一切公开的或隐蔽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在结婚、离婚问题上,男女的权利是完全平等的。双方同样享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权利。②在夫妻关系上,男女双方地位平等、人格独立。夫妻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都有参加工作、劳动、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都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所有权;都有互相抚养的义务;都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③家庭成员间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公公与儿媳、岳母与女婿、兄妹、姐弟等,这些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中都是平等的关系,依法享有平等的权利,平等履行义务。例如,在赡养父母问题上,子女的义务是平等的;在继承父母遗产问题上,子女的权利同样是平等的。④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国家对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关怀。婚姻法》确立这一项原则,对于促进男女平等,发扬尊老爱幼的新风尚,发挥家庭在培养下一代和照顾老人方面的作用,巩固家庭关系,都有很重要的意义。实行计划生育原则计划生育,就是有计划地调节人口的发展速度。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就是要节制生育,控制人口的增长,降低人口出生率。其意义在于实行计划生育有利于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的基本平衡;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有利于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人口的质量和保护母亲的健康。具体到每个家庭,就是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最多不超过两胎。同时,国家提倡晚婚晚育。这不是说只要一达到法定婚龄就结婚生育,而只是说达到法定年龄,才能结婚,至于什么时候生育,还得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国家对晚婚晚育者在假期、福利、住房等方面都有优惠政策。禁止结婚与暂缓结婚我国《婚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通婚,是婚姻遵从自然规律的体现,符合优生学的要求。男女双方如果有过近的血缘关系,所生的后代继承双方生理上的缺陷的可能性就大。如果对这类行为不加以禁止的话,就会影响整个民族的素质。法律规定患有特定疾病的人不准结婚和暂缓结婚,目的在于防止结婚当事人所患的疾病传染或遗传,以保护子女后代和民族的健康。禁止结婚的疾病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法律明确指明的疾病,即麻风病。我国《婚姻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之男女,禁止结婚。麻风病是一种恶性传染病,禁止结婚,对本人、对对方、对子女、对民族都有益。另一类是没有直接指明的疾病,即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是指花柳病、精神病、白痴病等。我国法律除了列举麻风病未经治愈,不能结婚之外,对其它疾病均采用概括式规定。这就要求在实践中确定不能结婚的疾病时注意科学性,在认定时要有充分可靠的证据,必要时应进行医学上的鉴定。关于暂缓结婚的法律规定,主要见于民政部1994年2月1日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患有法律规定暂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至于哪些属于暂缓结婚的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九条的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有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提出医学意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可见暂缓结婚的疾病是指患有指定传染病如霍乱等在传染期内和精神病在发病期内这两类。至于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人,是否禁止结婚?1950年《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而现行《婚姻法》未作明文规定。因为考虑到生理缺陷无传染性,也无遗传性,如果双方自愿结婚,对双方、对社会并无危害,所以不必禁止。我国《婚姻法》还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间关系的规定,所以,直系拟制血亲间也不得结婚。另一类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我国现行法律关于亲属关系远近的划分,不采用亲等,而采用符合我国人民群众传统习惯的世代制。这种世代制计算方法,是以己身为一代,以父母为二代,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依次类推。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即与己身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事实上,人类很早就开始认识到血缘对后代的影响。在原始社会,辈份就是婚姻缔结上最早的禁忌。我国历来也有“同姓不婚”的传统,因为同姓者有相同的祖先,所以是血缘比较亲近的人,但这些不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的。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男女结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人加以干涉,是婚姻成立的最重要的先决条件。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是本人自愿,而不是取决于父母家长的意愿;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由于受欺诈、威吓、胁迫或重大误解等原因所作的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都是无效的。当然,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当事人自愿,并不排斥当事人的父母、亲友出于关心和爱护,依照法律和道德的要求,给当事人提出各种有益的建议。但是,这些建议的采纳与否,则应由本人决定。男女双方达到法定的婚龄我国现行《婚姻法》将法定婚龄规定为男不得小于22周岁,女不得小于20周岁,同时鼓励晚婚晚育。未达到法定婚龄,采用欺骗手段骗取结婚证的,一经查实就要收回结婚证,宣布该婚姻登记无效。在某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当地法规规定的结婚年龄,一般要低于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法定婚龄。另外提倡青年男女晚婚,这个规定不是强制性规定。符合一夫一妻的原则只有未与他人保持婚姻关系的人才有资格结婚。这就是说,只有未婚、离婚和丧偶的人才可能与他或她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