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到底有什么区别?

辛常燕 2019-11-05 21:49:00

推荐回答

第一责任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希望对你有用。
堵新心2019-11-21 11:27:02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间接责任indirectliability直接责任的对称。民事主体依法对与其有特定联系的他人之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间接责任本质上是民法中“自己责任”的例外,根据现代各国民法中的代理制度、监护制度、保险制度、连带责任制度和其他特别法的规定而产生。在形式上,间接责任可以是无条件的替代责任,如雇主对其雇员在受雇范围内所为不当行为应负的责任;也可以是某种先行偿付责任,如在因第三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的责任;还可以是某种补充责任,例如,按照某些国家的法律,监护人对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应负的责任。
    樊成飞2019-11-05 23:03:10
  • 相同点,都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人。不同点,负责人是一项目或一个团体的“头”;责任人是一具体事项的负责人;第一负责人是一个糸统团组,负主要责任的人;第一责任人是一个糸统团组中,具体承管某一事项的人。
    齐晓冰2019-11-05 22:20:42
  • 第一责任人指的是对于责任的发生应当首先承担责任的一方,而主要责任人则是指对于责任的发生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作为工厂的安全员,应当保证工厂的安全,在发生问题时,应当根据你的过错程度来承担责任。
    连业青2019-11-05 22:06:51
  • 既然是第一责任人就有第二责任人.法院应该会划分各自承担的百分比,如果不是连带责任的话就各自赔偿自己的责任范围.如果是连带责任,且第二责任人无能力赔偿的话,第一责任人就要全部赔偿,保留对第二责任的追偿权,反之亦然。
    齐明睿2019-11-05 22:03:42

相关问答

产品责任保险,是指以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维修者等的产品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而产品责任又以各国的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为基础。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是指因被保险人制造或销售丧失或不能达到合同规定效能的产品给使用者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对有缺陷的产品本身以及由此引起的有关经济损失和费用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相关区别:保险标的不同。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缺陷而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产品制造商、销售商或修理商等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简言之,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产品责任。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因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依法应承担的产品本身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简言之,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产品质量违约责任;业务性质不同。产品责任保险是保险人针对产品责任提供的替代责任方承担因产品事故造成对受害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的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是保险人针对产品质量违约责任而提供的带有担保性质的保证保险;责任范围不同。产品责任保险承保的是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用户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对产品本身的损失不予赔偿;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则承保投保人因其制造或销售的产品质量有缺陷而产生的对产品本身的赔偿责任,也就是承保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应负责的修理、更换产品的赔偿责任。由于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和产品责任保险的赔偿责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目前我国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可与产品责任保险一起承保。
所以信托代销业务便由此诞生,解决信托公司发行部分的不足之处。发展至今,信托的三大销售模式依然是银行代销,自营直销,三方代销。
一,银行代销
银行因客户数量多,处于强势地位,产品讲解时一般没这么仔细深刻,尽调报告等材料也鲜于给投资人仔细研究。更有甚者,宣称银行代销的信托有银行兜底,这就有点儿过了,客户是和信托签合同,钱打给信托公司,管理人不是银行,吹这么大,早晚要露陷的,当年中诚30亿煤矿项目爆出来,也没见银行立马出钱摆平嘛。但银行来发行,确实卖得快,这要承认,还是有很多投资者非常相信银行,是客观事实。
二,自营直销
目前信托公司建立的直销平台业绩并不乐观,信托公司的专长在于其产品研发及风控,而缺乏销售和推广的积累,因而很多直销机构表面上是直销,其实最后产品还是被分销,把产品发到三方市场来,直销中心从中坐享差价费率。任何人与机构,难以面面俱到,样样精通。另外,直销还面临着产品线不够丰富、综合运营成本高等问题。更为重要的是,信托公司直销卖的是本公司的产品,因而难以建立公正客观的产品评价体系。在投资者面前更是难避“王婆卖瓜”之嫌,从长远来看,这一方面不利于直销中心的财富管理能力提升,另一方面亦不利于培育合格投资者。
三,三方代销
三方代销机构,本身就是挣辛苦钱的。
没多少客户,只好返点来开发市场。只要诚实守信,市场经济环境下,不应指责太多。
因为:
1没拿客户钱,客户合同和信托公司直接签,款是直接汇信托公司。
2基于行业多年经验,帮客户拿返现,额外帮客户多捞些收益,同时,行业里的坑帮客户躲开一些,积极阳光正能量;
3加快市场募集速度,多赢的局面。
对培育合格投资者有益无害。
直销和代销本质上对客户是没有影响的,项目由管理人信托公司来直接管理,旁人说三道四,动机自然不纯,不管客户购买集合信托的方式如何,买的都是信托公司管理的集合信托。区别是在于销售从业人员的立场,只卖一家公司的产品,难以公正客观。
在三方机构购买,则能挑选来自全国68家信托公司的产品,没有局限性和区域性,客户的选择也更广更多元化,毕竟每家信托公司都各有特色的。这是直销和代销的核心区别。
而且,具体选择权,在客户手上。不强推项目,深知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仔细研究,认真分析,协助客户详细了解项目优缺点,选到合适的项目,正是三方存在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