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可以分为几类?知道的告诉一下

赵飞雪 2019-11-05 2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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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托产品按内容划分
1、政信合作类项目:
融资主题主要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多以地方政府应收款质押、政府的财政收入还款承诺,并辅以土地质押等信用增级手段;
2、工商企业贷款:
融资主体为社会上的各类工商企业,质押物多以融资公司股权、融资公司持有的物业资产、各类应收款等为主,并辅以关联公司担保以及相关法人担保等信用增级手段;
3、房地产信托:
融资主题为各类房地产企业,根据国家调控政策安排,以及出于审慎的风控原则,银监会等信托机构主管单位对房地产信托有着明确严格的要求,从开发商级别资质、融资项目自有资金比例、融资项目证件齐备等角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目前市场上的房地产信托有收益高、风险也相对较低的特点;
4、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是目前相对比较广泛的信托产品,有的信托产品募集资金投向某个有限合伙企业、从而实现间接的股权投资;有的则通过直接质押融资方股权(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或者购买股权收益权等方式实现股权投资收入,这类产品也通常辅助有相关的抵押、担保等信用增级措施,实现以股为主、股权+债权的信托产品系列;
5、其他类别:
在近年的信托发展过程中,曾经涌现过类似于艺术品投资、红酒收藏品投资等信托产品。同时,各种信托资金池的产品也开始逐步发展壮大,但因为这些信托产品属于创新型业务,规模以及存续时间等都需要时间来验证,因此暂时归为其他类别;
二、信托产品按形式划分
1、按信托关系建立的方式可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2、按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性质不同分为:法人信托和个人信托
3、按受益对象的目的不同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
4、按受益对象是否是委托人分为: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
5、按信托事项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商事信托和民事信托
6、按信托目的不同可分为:担保信托和管理信托、处理信托、管理与处理信托
7、按信托涉及的地域可分为:国内信托和国际信托
8、按信托财产的不同可分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其他财产信托等
9、按委托人数量不同可分为: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
齐智刚2019-11-05 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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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信托产品按形式划分
    1、按信托关系建立的方式可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2、按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性质不同分为:法人信托和个人信托
    3、按受益对象的目的不同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
    4、按受益对象是否是委托人分为: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
    5、按信托事项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商事信托和民事信托
    6、按信托目的不同可分为:担保信托和管理信托、处理信托、管理与处理信托
    7、按信托涉及的地域可分为:国内信托和国际信托
    8、按信托财产的不同可分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其他财产信托等
    9、按委托人数量不同可分为: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
    赖鹏华2019-11-12 19:49:28
  • 信托产品按内容划分
    1、政信合作类项目:
    融资主题主要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多以地方政府应收款质押、政府的财政收入还款承诺,并辅以土地质押等信用增级手段;
    2、工商企业贷款:
    融资主体为社会上的各类工商企业,质押物多以融资公司股权、融资公司持有的物业资产、各类应收款等为主,并辅以关联公司担保以及相关法人担保等信用增级手段;
    3、房地产信托:
    融资主题为各类房地产企业,根据国家调控政策安排,以及出于审慎的风控原则,银监会等信托机构主管单位对房地产信托有着明确严格的要求,从开发商级别资质、融资项目自有资金比例、融资项目证件齐备等角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目前市场上的房地产信托有收益高、风险也相对较低的特点;
    4、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是目前相对比较广泛的信托产品,有的信托产品募集资金投向某个有限合伙企业、从而实现间接的股权投资;有的则通过直接质押融资方股权(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或者购买股权收益权等方式实现股权投资收入,这类产品也通常辅助有相关的抵押、担保等信用增级措施,实现以股为主、股权+债权的信托产品系列;
    5、其他类别:
    在近年的信托发展过程中,曾经涌现过类似于艺术品投资、红酒收藏品投资等信托产品。同时,各种信托资金池的产品也开始逐步发展壮大,但因为这些信托产品属于创新型业务,规模以及存续时间等都需要时间来验证,因此暂时归为其他类别。
    齐文瑞2019-11-05 23:18:25
  • 信托主要分为四大类型:
    一、房地产信托
    二、基础产业信托
    三、工商企业信托
    四、金融市场信托
    车建光2019-11-05 23: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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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招行要推国内家族信托业务? 法律不明确、实务没经验,有这些显而易见的问题,为什么招行还要力推国内家族信托?业内都明白,是为了带动招行全权委托业务。 私人银行这个行业,利润最丰厚的是全权委托。更诱人的是,通过全权委托,银行真正意义上拥有了按自己的意愿动用客户金融资产进行配置的能力。国际市场里真正顶级的私人银行,都在这方面做得很成功。 要获得这种对客户资产强大的控制力,一般有两个前提:一是私人银行本身配置资产的能力强。二是客户家族缺乏熟悉金融资产管理的继承人。自己没能力和兴趣,那就索性交给银行去管吧。 那目前的招行私行是这个情况么?显然不是。从资产配置能力来看,招行相比其他银行并不突出,最多伯仲之间。从客户特点来看,中国客户对金融资产管理的关注度还是相当高的,多数还是愿意亲力亲为,不肯把投资权放到银行这里。市场还没到这个阶段,但全权委托的诱惑又很大,怎么办? 就想到了拿财富传承这个刚需做文章。 不同于全权委托,财富传承的需求在中国市场倒是极为迫切的。外资私行这块业务做得得心应手,但中资私行基本交白卷。家族信托是做财富传承的利器。于是招行推出“国内家族信托”这么个产品,告诉客户能解决财富传承问题,就很有吸引力。但是光做国内家族信托不行,你还得在我这里开全权委托帐户。这么一捆绑,就能把全权委托业务带上去。 问题是,这一招的风险很高。 就算抛开国内家族信托这个产品本身不成熟不谈,说到底,真正的家族信托同全权委托也根本没关系。你可以开全权委托帐户但不做家族信托,也可以做家族信托但不开全权委托帐户。招行现在明修“国内”家族信托这个栈道,暗渡全权委托这个陈仓,是把自己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表面化了。为什么要强调“国内”?因为这里有一个重要细节:在招行力推国内家族信托以前,其实已经替客户做过境外家族信托,有过这方面的实践经验。如果招行想,是完全可以往境外家族信托方向努力的。那为什么后来决定力推“国内”家族信托了?很可能是招行考虑自己的商业利益更多些。尽管境外家族信托在立法、司法和实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上完美PK国内信托,也有大把的合作机构和许多离岸地可以选择,但从商业利益上考虑,招行为客户做境外家族信托虽然也可以赚点钱,却远不如靠国内信托来撬动全权委托赚的多。这么看起来,招行就有很大的嫌疑在做明知故犯的事:明明有能力为客户进行境外家族信托配置,明明知道国内家族信托法律和市场环境尚不健全,却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力推国内家族信托。作为一家从事私人银行业务的银行,这是危险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