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历史很短,在此期间有过柳生家族吗?

黄焰针 2019-11-05 2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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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生一族传奇看过漫画《带子狼》,或是其它一些有关柳生宗矩吧。他当然也是位剑道高手。我记得2、3年前,报纸好象有报导他公开披露剑术的新闻。柳生一族的老家在奈良东方深山内。越过旧柳生街道山岭,就可以抵达江户时代风貌浓厚的「柳生之里」,因为传说跟景致都有独特之处,也算是一个很有名的旅游景点了。
齐昌玉2019-11-11 04: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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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认识一个湖南人,他的祖上他的血统就有柳生家的血。十几年前他去日本玩,一次吃饭当时山口组的老大要跪在旁边不能吃。因为这个山口组的老大祖上是柳生家的一个侍卫。日本比我们中国还讲究这种辈分,所以柳生主人家的人在吃饭他必须在旁边待着,虽然按现在的社会地位他比我朋友的高。
    贾麒麟2019-11-05 23:02:07
  • 武士是10世纪到19世纪,在日本的一个社会阶级。一般指通晓武艺、以战斗为职业的军人。除了受到汉语语系影响的国家以外,多种语言以日语的“侍”。柳生十兵卫重新现世是在他36岁的时候,在幕府的面前表演剑术。在这之后,十兵卫重新上任,担任了很短时间的御所印判,并控制着他父亲的领地,直到1646年柳生宗矩逝世。十兵卫还写作了一本书,《月见の诸》,记载了他学剑的学校以及受到他父亲的朋友沢庵宗彭和尚在学习上的指导。在这本书中,他简要的提供了关于他从江户城消失开始1631年到1643年这十二年间下落的线索---巡游全国以精进剑术。由于柳生十兵卫的失踪以及没有关于他下落的文献记载,他的经历引起了人们的好奇和推测,然后在很多流行小说中被浪漫化。在他父亲死后住在江户的几年间,十兵卫辞退了他的幕府工作并回到他的家乡,并于1650年初在那里因为不明原因逝世。某些报告称他因为心脏病而逝世,另一些人说他在钓鱼的时候被猎鹰捕食袭击而死。还有人推测他被他异母的兄弟派手下暗杀。十兵卫安息在一个叫做大河村的小村庄,很靠近他的出生地。那里也是他异母的兄弟柳生友矩的安葬地。柳生十兵卫被安葬在他的爷爷柳生宗严的墓地旁边。十兵卫有两个女儿。十兵卫被赐予一个佛教谥号:奏吾。
    齐晶晶2019-11-05 22:19:22
  • 在日本的历史上真的有柳生家族。柳生十兵卫真人生于1607年,卒于1650年,这个人出身于武士世家,与祖父柳生石舟斋宗严,父亲柳生但马守宗矩被合称为“柳生三天狗”。扩展资料柳生十兵卫的故事一:柳生十兵卫在很多地方都是以一个独眼人的形象出现的,无论是影视作品还是漫画和动画作品中独眼剑豪柳生十兵卫的形象已经非常的深入人心,独眼已经成为了柳生十兵卫的个人标签。据说柳生十兵卫早年的时候与同是武士的父亲柳生宗矩进行切磋比试,柳生十兵卫的剑式非常的凌厉,使得其父亲柳生宗矩不得不拼尽全力去应付,一时之间无法做到收放自如,伤到了柳生十兵卫的眼睛,于是从此之后柳生十兵卫就成为了独眼剑豪。柳生十兵卫的故事二:在日本当时的将军家光也非常的崇尚武士道精神,崇尚武功,所以得到柳生宗矩传授剑术的家光总是想要找一个武士比试一下,但是又害怕武士面对自己的权势不能倾尽全力。所以在一天晚上,身穿夜行衣溜出宫禁,想找一名武士比试,正好遇到柳生十兵卫巡逻,于是就像柳生十兵卫挑战。柳生十兵卫只出了一招就将家光一脚踹到了水沟内,家光爬上来之后非常的恼怒,但是又不好发作,于是将柳生十兵卫解除了职务,这个时候的柳生十兵卫二十岁,只能是回到了家乡开棺馆授徒。柳生三严—。
    辛国盛2019-11-05 22:05:20
  • 第一位,中国诸葛家族伴随华夏文明五千年的历史,有上千年的文化底蕴。居首位的家族在中国没有多少人知道它的底蕴和背后的实力。第二位,意大利查沃家族掌握着欧洲很多经济命脉甚至可以撼动国家经济体制和政治传闻旗下臭名昭著的意大利黑手党便是其背后的实力支撑,也是全球最大军火走私集团。第三位,日本柳生家族柳生家族低位远高于首相和天皇经济实力仅次于查沃家族文明世界的日本丰田汽车便是旗下一个技术产业,社会地位在文明的山口组织之上,首屈一指的政治黑道领袖。这三大家族都有共同的特点,所在国家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国民素质高于其他历史短暂的国家。此点评纯属历史研究考证,代表个人看法,供参考。据说中国诸葛家族后人很少没多少人认识,但实力影藏很深,加之实力范围广阔没多少人能查其根本,但能让查沃,柳生两大家族忌惮,足以说明其实力值强。这也是欧洲国家,日本和中国关系一直没有什么大的突破的原因所在,三足鼎立。很多朋友说美国很强,这里简单说明下美国。美国在一战和二战大拣战争横财,一时间站上了世界第一经济大国的舞台。这里只谈家族不谈国家,期间利益当然也是藕断丝连,互相依托的。
    龙岚珺2019-11-05 22:02:11

相关问答

不发生政治清洗“肃反”战争什么的一般都是累世公卿,但是公卿也是分等级的,当代天皇近支血脉者、五摄家的本家或者御前受宠的分家之类的,能上殿,很了不起了。公卿之家如果不好好经营或者人丁散落也很糟糕,比方源氏物语里面的末摘花小姐就是拥有天皇血脉的人,但是经济条件很差,还有很多这样的人,家道中落的公卿就是“落架凤凰不如鸡”。白居易言“长安居,大不易”,就能说“京都居,大不易”道理也一样,落魄的贵族出京很常见,而且好多都出家了……犯罪的自贬也是贬到海边远野地方,轻易不能回来的。武家就说从战争中或者镇压叛乱的时候发迹的那些人,有些可能也有一定身份,但是大多都是军阀一样的人,特别是战国时候的那些大名将军之类的。有领地,有私兵,形容就像豪强大地主。武士以幕府为首,名义上接受天皇领导,但是实际上幕府将军对天皇有很强约束力,更多是政治博弈吧。幕府不在京都,简直就像一个国家两个政治中心一样,围着的人不同而已。天皇一派既借助将军的力量登位,又不遗余力暗中倒幕,朝廷简说就是两者的角力场,公卿虽多,但是也有幕府一派的人盯着。至于华而不实的朝廷,只能说是国民的民性,天皇都被神化了,幕外人认为天皇神圣不可犯,幕内人认为天皇是块布,遮着自己控制这个国家更有利于掌权。而且幕府不是随便哪个武士能开的,以前一般认为只有源氏、平氏子弟能够开幕,其他人得不到承认的,后来才变化别的家族。
藤原家族是日本历史上的显赫家族之一。从8世纪后期天皇迁都平安藤原良房:嵯峨天皇女婿,官至大纳言,发动“承和之变”——流放伴健岑、橘逸势,废恒贞亲王皇太子之位。他立自己妹妹顺子与仁明天皇所生之子道康亲王为皇太子。藤原家族得势开始。藤原明子:良房之女,道康亲王——即文德天皇后宫,诞清和天皇。自清和天皇起,藤原摄关开始。藤原高子:良房养女,清和天皇之中宫,诞阳成天皇。她亦是伊势物语中在原业平的情人。藤原基经:良房养子,宇多天皇朝太政大臣。藤原时平:藤原基经之子,宇多天皇朝左大臣。醍醐天皇时将菅原道真以谋反冤案贬谪致死。藤原忠平:藤原时平之子,与醍醐天皇、宇多太上皇结成三位一体政治体制。俗称醍醐天皇亲政。藤原稳子:藤原基经之女,醍醐天皇后宫,诞朱雀天皇、村上天皇。藤原兼家:藤原师傅之子,藤原道隆、道兼、道长、道纲等之父。蜻螟日记》女作者之夫。藤原安子、藤原登子、藤原付子:右大臣藤原师傅之女,兼家之妹,村上天皇后宫。藤原超子:藤原兼家之女,冷泉天皇后宫,诞三条天皇。藤原诠子:藤原兼家之女,闫融天皇后宫,一条天皇之母。藤原绥子:一条天皇后宫。藤原道隆:兼家之子,其长女定子为一条天皇中宫。藤原道长:摄政关白大臣。所生藤原彰子为一条天皇中宫,诞后一条天皇、后朱雀天皇;藤原妍子为一条天皇尚侍;藤原嬉子为后朱雀天皇后宫,诞后冷泉天皇。藤原威子,后一条天皇中宫。藤原赖通:藤原道长之子,摄政。藤原宽子:赖通之女,后冷泉天皇中宫。藤原生子:赖通之弟教通女儿,后朱雀天皇后宫。其妹藤原欢子为后冷泉天皇后宫。藤原教通:藤原家族最后一任关白。从藤原良房到藤原教通,藤原摄关一百八十余年,子孙七代,出摄关十三任。
当信托产品出现显性风险时,则主要有以下4种处置手段:
01信托计划延期
如果项目现金流出现问题,导致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信托计划兑付,出现暂时性的流动性风险,此时,延期可成为化解信托项目兑付危机的方式之一。
信托合同中通常会有关于延长信托项目期限的条款,大部分信托项目一般会约定6个月的处置期。如果产品到期了,融资方无法按期还款,通过延期可以给予融资人更多时间筹措资金,缓解暂时的流动性问题。在此期间,受托人往往会跟借款人协商分批归还信托产品本金和利息。
这种方法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呢?延期并不是不还,而是缓期还,而且延期期间借款人也是要支付利息的。延期适合出现短期流动性风险的项目,借款人暂时没钱还,可以预见一段时间内有回款或者其他途径找来资金还钱。
02提前终止
专业的信托公司 是对项目进行全周期风险监控的,一旦发现风险隐患,早预警早处置。一旦出现可能导致未来违约的风险点,或者是借款人出现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的情况,在信托项目尚未到期的时候就终止信托项目,督促融资方提前还本付息。甚至有可能信托资金还没有完全花出去,就及时终止项目。
这种手段的好处在于抢占先机,防患未然,风险尚未完全暴露,及时避免可能的兑付危机。难度在于受托人能否及时预判发现风险,此外在融资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提前终止还要与融资方协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并非所有的提前终止都是因为出现了风险。事实上,融资方很可能因为有了其他资金来源,找到更低成本的资金,而选择提前归还信托本息。毕竟对投资人而言比较高的信托收益率,对融资方而言意味着更高的成本。
03寻找第三方资金接盘
信托计划到期寻找第三方资金接盘也是信托公司处置兑付发生风险的信托产品的一种常见方式。这在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更为明显。因为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周期较长,资金额度通常比较大,这种模式也比较正常。
除了再发行,还可能寻找新的第三方接手。这里的第三方既可能是同行业企业,也可以是专门处置不良资产的资产管理公司。可能有人会问,出现风险了第三方为何愿意接盘?
这种方式主要是转让投资者的信托受益权,或者是受托人在做项目时通常有抵押物,或者是掌握融资方其他的优质资产,在市场上寻找对这些资产感兴趣的第三方,重组收购盘活这类资产,为借款人筹集资金,兑付信托项目的本息。
这种处置手段比较理想,不需要诉讼,风平浪静及时解决问题。但难点在于,信托公司要真实了解融资方的家底和还款来源,对融资方有把控能力,掌握充足的抵押物或者其他优质资产。
04司法手段处置资产
通常信托项目会要求融资方提供抵押物、进行股权质押,提供担保方等一种或多种措施,作为融资人万一还不上钱的兜底措施。
关于抵押权的实现,其方法有折价、拍卖、变卖三种方式:
a.折价又称协议取得抵押物,是指抵押权人以确定的价格取得抵押物所有权以受偿其债权;
b.拍卖又称为竞卖, 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
c.变卖是以一般买卖形式出售抵押物,以所得价款优先偿还抵押债务的一种方式。这三种抵押权的实现存在的前提是均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同意。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直接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物。如果在信托产品的风控 措施设计中存在强制执行公证措施,则当债务人逾期不还款,抵押权人可以基于强制执行公证书向公证机构申请强制执行证书,再依法持强制执行证书向债务人所在 地或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质押权的实现方式与抵押权相同。
风控措施的意义,就在于项目一旦出现风险,靠抵押物、担保方、回购 协议等仍然可以基本保障投资者权益。实际上,在严格监管状况下,目前发行的信托产品抵押物覆盖率较高,最终保证足额兑付应该不成问题。
影响我国信托业发展的因素很多,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信托制度及其相关配套制度的不健全和缺失造成的,突出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托规模的制约及单份信托合约金额的限制。按《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本定位于非公募性质,每项信托计划不得超过200份信托合同,每份信托合同的最低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
此项限制导致了资金信托产品的设计和推出与大多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规模以及巨额的居民储蓄所产生的投资需求产生了巨大差距。信托规模的限制(受投资项目的资金规模制约,实际上每份信托合同要求的最低金额往往高达几十万元),使得相当多的资金信托产品不能顺利发行,投资项目的资金难以按时到位,进一步影响了地区经济的发展。
2、税收制度的制约。对于财产型信托,由于目前我国税收制度没有针对该类业务出台相应政策,按照《信托法》和现行的税法,委托人将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投资时,因伴随产权转移,需要缴纳税金;当信托计划到期,信托公司将资产交还委托人时又需缴纳税金。
 双重纳税大大提高了信托公司的经营成本,从而压缩了投资者的收益空间,阻碍了信托业务的开展,这也是目前各信托企业均未推出财产型信托业务的一个根本性制度约束(目前部分国内信托企业推出的所谓财产信托产品,其本质上还是资金信托产品)。而对于资金信托产品来说,现行的法律规定中没有明确受益人在取得信托受益时如何纳税,各个地区在此方面的做法不一致。另外,对于信托企业开展公益信托业务等特殊业务,相关法律中也没有税收优惠等方面的规定。
3、信托产品流通机制的滞后。尽管规定信托产品的受益权可以转让,但转让方式、转让价格、转让手续和转让场所等在法律法规中均无明确规定,从而使资金信托产品的流动性,特别是机构委托人大额信托合同的转让严重缺乏操作性。
根据现有法律,信托受益权是以信托合同形式存在的,而信托合同不能被分割,只能整体转让。受制于项目融资的规模和信托计划不能超过200份合同的限制,使得单个信托合同的融资规模通常高达几十万元,抬高了未来转让过程中交易对手的门槛,大大增加了寻找交易对手的难度。
4、工商登记制度的缺失。尽管我国《信托法》中对信托财产登记问题有专门条款,但缺乏与之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例如,信托财产登记需要工商登记机关准许对充当信托财产的股权、设备等进行登记,但实际操作中工商管理部门却往往因政策不明确而拒绝,这使得原本应是信托公司优势业务品种的财产信托难以发展。
5、跨区域展业的限制。按照目前法律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不能在异地设置分支机构,从而使其在异地的展业功能受到明显的限制,信托机构的规模偏小,抗风险的能力偏弱,资金在不同地区之间的余缺调节受到了制约,造成了资金配置过程中的效率损失和浪费。
 6、营销宣传方面的制约。
  按照《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不能在报刊、电台、电视和其他公共媒体等新闻媒体上对信托产品做广告营销宣传,这一规定使得信托产品的认知程度和受众面相对较为狭窄,不仅导致信托产品销售渠道不畅,产品信息闭塞,信托产品的诚信度不同程度地也打了折扣,而且进一步制约了信托流通市场的形成。
7、竞争制度的制约。当信托公司被政策所困时,银行、保险、证券业却相继推出了“委托贷款”、“分红保险”、“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开放式投资基金”等一系列产品。借助其网点分布广泛、客户资源丰富的优势,这些业务一度开展得异常红火,而且在税收、规模等政策方面享有更加优惠的政策,如投资于基金所得不必缴纳所得税,《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中对证券公司办理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又没有200份的规模限制等。
  这些业务虽然名目繁多,但究其实质,正是地地道道的公募信托业务。这些业务都在挤占信托业务的空间,对信托市场的瓜分已经初露端倪。
从上述七个方面来看,因为信托制度的滞后和不配套,使得信托企业在起跑线就遭遇了不公平的待遇。
  再加上各信托企业的内部原因,如法人治理结构严重缺位、内控机制不健全、人才的短缺、关联交易缺乏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原因,使得信托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不稳定的因素,在整个金融体系中所占的比例过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难以成为支撑我国金融业的支柱。
信托公司是经银监会批准才能成立的,目前共65家。实际进行业务的一般也就在30家左右,比较知名的有新时代、新华、中信、中融、四川、华润、华澳等等。
信托公司名单明细如下: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目前我国由银监会发放牌照的信托公司共计68家。
1、央企控股类信托公司24家
2、地方政府控股类信托公司9家
3、地方性国企控股类信托公司22家
4、外资银行参股6家
5、民营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