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律师事务所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黄瑞仙 2019-11-05 2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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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2019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具体流程如下,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密码器需要280元。今后你的公司开支票、划款时,都需要使用密码器来生成密码。12.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费用是各40元,共80元。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你可先请一个兼职会计,小公司刚开始请的兼职会计一般200元工资就可以了。13.申请领购发票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最后就开始营业了。注意每个月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哦,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有二点你可能比较关心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你可能担心自己不会,怎么办?刚开始成立的公司,业务少,对会计的工作量也非常小,你可以请一个兼职会计,每个月到你的公司帮你建帐,二、三天时间就够了,给他200-500左右的工资即可。2.公司的税额营业税:销售商品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4%征收增殖税;提供服务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5%征收营业税。所得税:对企业的纯利润征收18-33%的企业所得税。小公司的利润不多,一般是18%。对企业所得税,做帐很关键,如果帐面上你的利润很多,那税率就高。所以,平常的购买设备都要开发票,你吃饭、坐车的票都留起来,可以做为你的企业运作成本。二种税的区别: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征税,不管你赚没有赚钱,只有发生了交易,开了发票,就要征税;所得税,是对利润征税,利润就是营业额扣减各种成本后剩余的钱,只有赚了钱,才会征所得税。还有其它各种各样很多种的税,但没有多少钱,主要是上面二种,特别是所得税非常高。
齐暑华2019-11-05 22: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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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人开律师事务所需要有自己的住所及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六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第十七条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表。扩展资料根据《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办理开业登记后,登记机关应向律师事务所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报刊上予以公告。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办公场所悬挂,副本用于查验。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凭据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办理税务登记。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借、抵押和转让。第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章程、住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时,应当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因解散或因其它原因终止业务活动时,应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该所主任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报告、债权债务清理完结的说明文件。第十九条 律师事务所领取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后,六个月内未开展业务活动或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视为终止,原登记机关可以予以注销。第二十条 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后,登记机关应当收回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公章以及所属律师的执业证书。第二十一条 登记机关每年对所登记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不得继续执业。第二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年检的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的年检自下一年度进行。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
    龚小辉2019-11-05 23:02:11
  • 根据《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资产证明。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扩展资料律所办案流程一咨询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之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3、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二收案1、律所案件收费不同律所有不同收费标准2、收案审批。填好收结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3、委托须知、办案质量监督卡含存根联交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4、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二份。5、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写授权委托书或律师替委托人起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委托人个人的,让其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单位的,让其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6、收费。收取委托人律师服务费后,律所开律师服务费收据交委托人。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
    辛国昌2019-11-05 22:05:2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律师法》于2019年6月1日实行,根据新《律师法》第15条、第16条和第20条的规定,中国的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有:合伙所、个人所和国资所三种组织形式。新律师法实施后,合作所开始退出律师服务历史的舞台。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定义编辑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有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开办的个人所,律师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前者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后者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扩展资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编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不得侵害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律师协会依照《律师法》、协会章程和行业规范,对律师事务所实行行业自律。新《办法》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设立合伙人。
    龚常勇2019-11-05 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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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律师法》于2019年6月1日实行,根据新《律师法》第15条、第16条和第20条的规定,中国的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有:合伙所、个人所和国资所三种组织形式。新律师法实施后,合作所开始退出律师服务历史的舞台。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定义编辑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有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开办的个人所,律师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前者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后者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扩展资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编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不得侵害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律师协会依照《律师法》、协会章程和行业规范,对律师事务所实行行业自律。新《办法》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设立合伙人。
首先注册一间律师事务所需要10万元注册资金,需要3名有3年以上的执业律师作为合伙人,然后向当地司法局提出申请。当然,现在新的律师法规定可以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只需一名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就可提出申请。申办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本岗位责任人: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审核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在审批流程表上签署同意批准的审核意见,将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对申办材料不全的,中止审批,填写《行政审批项目中止审批通知书》,交申办人,待材料齐全后,再行申报。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在审批流程表上签署不同意批准的意见及理由后转复审人员。时限:5个工作日三、复审标准:同审核标准本岗位责任人: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复审栏内签署复审同意意见,转审定人员。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在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在审批流程表复审栏内签署不同意意见,并转审定人员。时限:2个工作日四、审定标准:同审核标准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长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复审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填写审定同意意见后退受理人员。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在审批流程表审定栏内签署不同意意见,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时限:3个工作日五、告知本岗位责任人: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工作人员工作标准: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结果;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