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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涉及到轮候查封扣划的问题,如果第一个法院依据的判决能解决判决主文的给付义务,则剩余的钱余额第二个法院可以再扣;如果余额不足以第一个法院,则第二个法院不可以从中扣钱的。
齐晓峰2019-11-05 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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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账,法院不会将被冻结的妻子的银行账户中将欠款全部自动提取.提取被冻结银行账户中的款额要办理相关手续,不会自动提取。
连东辉2019-11-15 16: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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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保留被执行人最基本的生活费用,即使是冻工资的话,也不会全额冻结的。
辛国清2019-11-05 22: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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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账户被法院冻结,无法领取生活费用。法院冻结时应考虑被冻结人的基本生活保障,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提出支取基本生活费用的申请。首先,工资账户被查封,法院在保留必要生活费的基础上,会将多余工资划扣;其次,生活费仍然从原工资账户中提取,前提是在法院按月扣除之后。扩展资料:《冻结财产规定》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财产的规定。
赵高升2019-11-05 22: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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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执行民事案件冻结工资账户的期限为一年,经申请人申请可以续行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百八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但应余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持的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人民法院扣留工资收入,冻结账户期限为一年,但经申请人申请可以续行期限,续行期限为一年,但可以多次申请续行。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9〕5号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黄盛彬2019-11-05 22: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