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股权投资会计与税务处理,投资收益如何确认的处理?

樊旭冉 2019-11-05 2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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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关于股权投资规定。第十一列“投资转让净收入”:填报纳税人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时,转让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此项目应按收回1026万元扣除股息、红利696万元后的差额330万元填列。
黄盈瑜2019-11-28 02: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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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资收益指的是企业根据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确认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和处置损益,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核算,根据新会计准则,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收益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现的损益,也在本科目核算。企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和处置损益,也在本科目核算。证券公司自营证券所取得的买卖价差收入,也在本科目核算。
    齐景波2019-11-05 23:02:45
  • 支付投资款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57000贷:银行存款57000月底实现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5000贷:投资收益15000这样的合同是不是我司投资方亏-----投资投一个月就有这么多的收益,吃的什么亏?次月宣告发放股利借:应收股利15000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5000实际发放借:银行存款15000贷:应收股利15000宣布发放股利-----股东会作出发放股利的决议,并告知投资者。
    黄相明2019-11-05 22:20:11
  •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的,没有实际收到时税法不确认为企业的收入,需要纳税调整。企业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时,权益法核算时冲减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税法确认为一笔收入,但是该收入为免税收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作为免税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
    樊拖迎2019-11-05 22:06:16
  • 请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59号文执行。按照该规定,以非货币资产增资,如不符合财税118号文件曾经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如果超过投资方应纳税所得额50%的,可以按照5年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19号公告规定,非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一律全额纳税,因此5年均匀纳税的规定已经废止。故,会计处理:借:长投——B公司5000万贷:长投——C公司1000万投资收益4000万税务处理:评估增资部分4000万,作为投资收益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龚宏辉2019-11-05 22:03:07

相关问答

1、对象不同。在企业价值最大化下,管理者的服务、负责对象是人化的“企业”,而在股东财富最大化下,管理者的服务、负责对象是股东。2、内容不同。企业价值包括股东权益和负债两个部分的价值,而股东财富只包括股东权益这部分的价值加上分配的股利。虽然负债对股东财富有影响,但它不属于股东财富的内容。3、两者出发点不同。股东财富最大化”是指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为股东带来最多的财富。这种观点认为“企业财务必须先服务于原始产权,按出资人的意愿开展活动,把出资人的利益作为首要的财务目标”。拓展资料:股东财富最大化指的是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为股东带来最多的财富。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股东创办企业的目的是增长财富。他们是企业的所有者,是企业资本的提供者,其投资的价值在于它能给所有者带来未来报酬,包括获得股利和出售股权获取现金。因此,股东财富最大化也最终体现为股票价格。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这种观点认为,企业主要是由股东出资形成的,股东创办企业的目的是扩大财富,他们是企业的所有者,理所当然地,企业的发展应该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在股份制经济条件下,股东财富由其所拥有的股票数量和股票市场价格两方面决定,在股票数量一定的前提下,当股票价格达到最高时,则股东财富也达到最大,所以股东财富又可以表现为股票价格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适用于资本市场比较发达的美国,不符合我国国情。股东财富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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