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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59号文执行。按照该规定,以非货币资产增资,如不符合财税118号文件曾经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如果超过投资方应纳税所得额50%的,可以按照5年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19号公告规定,非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一律全额纳税,因此5年均匀纳税的规定已经废止。故,会计处理:借:长投——B公司5000万贷:长投——C公司1000万投资收益4000万税务处理:评估增资部分4000万,作为投资收益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赵颖莉2019-11-05 2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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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根据上述规定,取得被投资企业分红100万元,若符合上述条件的,属于免税收入,否则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米国连2019-11-05 23: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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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缴税要区分不同情况,企业投资收益需要缴税的情况是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征税的情况:企业投资国债取得的投资收益是不需要交所得税的。征税的情况:1、企业取得非国债的其他投资收益,应该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企业投资所分的利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收益,也需要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扩展资料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2、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企业所得税。
连乃祥2019-11-05 2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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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外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收益后涉及到的企业所得税规定主要有以下规定:1.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2.被投资企业分配给投资方企业的全部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4.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除股票外,均应按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投资所得。企业取得的股票,按股票票面价值确定投资所得。
黎珊颖2019-11-05 22:0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