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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固有业务监管、信托业务运行监管和业务准入监管。
即掌握资金(或财产)的部门(或个人),委托信托机构代其运用或管理,信托机构遵从其议定的条件与范围,对其资金或财产进行运用管理并按时归还。由于信托业务是代人管理或处理资财,因此,信托机构一要有信誉,二要有足够的资金。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
即掌握资金(或财产)的部门(或个人),委托信托机构代其运用或管理,信托机构遵从其议定的条件与范围,对其资金或财产进行运用管理并按时归还。由于信托业务是代人管理或处理资财,因此,信托机构一要有信誉,二要有足够的资金。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
齐晗希2019-11-05 23: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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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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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固有业务监管、信托业务运行监管和业务准入监管。
信托公司违反信托业务监管处分信托财产,或回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在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前,信托公司不得请求给付报酬。
信托公司因处理信托事务而支出的费用、负担的债务,以信托财产承担,但应在信托合同中列明或明确告知受益人。信答托公司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信托公司违背管理职责或者管理信托事务不当所负债务及所受到的损害,以其固有财产承担。
信托公司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或受益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解任该信托公司,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该信托公司。
龚宁静2019-11-06 05: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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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固有业务监管、信托业务运行监管和业务准入监管。
齐春宇2019-11-05 22: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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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务监管范围主要包括:固有业务监管、信托业务运行监管和业务准入监管。
一、固有业务监管
对于固有业务,监管部门在固有资金的运用上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总体目的是将固有业务与信托业务相对隔离,防止信托公司损害委托人利益。信托公司固有业务项下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其中,投资业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信托公司可以不超过自身净资产20%的固有资金参与私人股权投资信托计划,所占份额不得超过该信托计划财产的20%;但在信托存续期间不得转让受益权,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以该受益权为标的进行融资,且应当在信托文件中明确其所出资金数额和承担的责任等内容。
二、信托业务运行监管
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开展信托业务,具体可以分为设计、营销、管理和清算四个环节。一法两规”明确信托公司的功能定位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专业理财机构,因此信托业务是信托公司的主营业务,信托业务的创新和发展是提升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对信托公司信托业务上述四个环节的审慎监管也就成为信托公司经营行为监管的重中之重。
三、业务准入监管
业务准入主要是指为落实“分类监管,扶优限劣”的监管政策,促进信托公司健康发展,监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政策和行政许可有关程序,通过对信托公司申请开展相关业务进行资格审批,确保信托公司各项业务审慎开展的监管措施。针对业务本身创新性强、对开展业务的机构自身有特定要求或者对信托行业发展影响较大的业务,监管部门采取准入措施。目前,需要单独审批的信托业务主要包括特定目的信托等。对于创新业务,监管部门在“规范与发展并重,培育与防险并举”的基础上,一方面有效地防范创新业务的风险,另一方面支持鼓励信托公司开展金融创新。
齐方杰2019-11-05 22: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