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条件有哪些

黄燕龙 2019-11-05 2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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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的。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因组织关系迁出或者工作需要等原因调离同级党代表大会所属范围的,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因其他原因需要终止代表资格或者停止执行党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按照本章上述规定处理。党代表大会代全文。
赵颜莉2019-11-05 22: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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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第五章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和停止第二十五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的。第二十六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因组织关系迁出或者工作需要等原因调离同级党代表大会所属范围的,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第二十七条 因其他原全文。
    黄益洪2019-11-05 23:02:26
  • 代表资格的终止也就是代表资格的丧失。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形,包括下述七种,即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辞职被接受的、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大会议的、被罢免的、丧失中国国籍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丧失行为能力的。以上七种情形,除了辞职被接受的、被罢免的情形处理程序比较明确外,其他五种情形的代表资格终止需否经过什么样的程序,全文。
    齐术京2019-11-05 22:19:46
  • 摘自>第五章 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和停止第二十五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的。第二十六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全文。
    边吴丽2019-11-05 22:05:47

相关问答

这是个通道业务,实际募集资金的是英大资本发的资管计划。因为资管计划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所以找了万向信托做了一层通道,这样房子就可以抵押在信托名下,间接控制抵押品。

产品出风险了以后最大的问题在于万向信托所在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处置抵押物的时候发现,原来信托贷款项下抵押房屋已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首封了。这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问题:首封法院和抵押权法院的执行权冲突问题,即多个债权人向同一债务人申请执行,既有首封法院,又有抵押权法院,到底由哪个法院来处置抵押物?这里明确一个概念,处置抵押物并不代表优先受偿。就这个项目而言,如果处置由上海法院处置抵押物,因为抵押权在万向信托名下,所以优先偿还万向信托的债权。但是实际的过程中,很多首封债权人怠于执行财产的处置,抵押权人处于一个被动的地位,只能被牵着鼻子走,处置遥遥无期。一方面是地方保护主义,一方面是对于首封债权人来说,执行过程中会付出大量的劳动、时间、人力成本,且要承担更高的诉讼成本和更大的法律风险,却分配财产时却不能优先受偿,所以动力比较小。关于这个问题,各地高院、最高法院都有相应的司发解释,有兴趣可以看看。

就这个项目而言,万向信托作为抵押权人还是有优先受偿权的,但是比较被动,只能通过首封权债务人进行处置。最差的情况就是一直耗着,并不代表产品血本无归。其实可以跟首封权债务人沟通协商,比如分一部人优先受偿权给首封权债务人,这样也有动力。最后还想说一下,万向信托动作慢了一拍,如果浙江高院执行的快,首封权就在万向信托这边了,哪有这么多幺蛾子。所以买信托产品的时候可以问问信托公司,跟当地司法系统关系怎么样?一般需要多少时间下首封权?越快越主动。

信托公司频繁增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自2010年银监会出台《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资产规模需要相应的净资本来覆盖其中的风险资本。而净资本有限就会限制信托公司的发展,还因信托公司是以融资类业务为主,计提更多的风险资本,就需要更多的净资本来覆盖。因此,为了不断发展,扩大规模,许多信托公司选择增加注册资本。 
2.当前经济的疲软、房地产市场的动荡以及一些风险产品的爆出,让信托业突然惊醒,信托业资产规模已经站在了12.48万亿元的高峰之上,而行业所面临的风险也不容小觑。且今年颁布的银监会99号文,要求信托公司建立风险补充机制,当信托公司经营损失侵蚀资本时要从净资本中全额扣减,再由股东补充资本或者相应地缩减业务规模。因此,防控和缓释风险已成为当前信托业最主要的课题。对于那些风格激进,发行信托资产规模较大,风险资产过高的信托公司,通过增资来提前布局防御未来的风险不失为一个良策。 
3.增资还进一步体现了信托公司及股东实力,以及其看好信托业发展的预期。例如此次增资的中信信托,用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既说明了当前公司的盈利能力很强,而在这个时点增资,也表明了公司股东对信托行业和公司未来经营与发展充满了信心。当然,中融此前同样大手笔的增资也有这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