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养老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优势

樊景森 2019-11-05 2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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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而商业人寿保险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投保出于自愿。2、对象和作用不同,基本养老保险主要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给予劳动者以基本的生活保障。而商业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对象,当其发生人身事故后按照约定的条款给予经济补偿。3、管理体制不同,基本养老保险由各级政府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职能部门及其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行政管理职能。商业人寿保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自主经营的险种。4、立法范畴不同,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属于国家立法范畴。而商业人寿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的一项经营活动,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贺龙豹2019-11-05 22: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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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养老保险,带有国家福利性质,同时也带有强制性质。缴费是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商业养老险主要是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产品。不具有强制性,费用自己负担。由于我们国家存在未富先老的情况,社保压力很大,退休后的养老金不能保证较高的生活品质,因此需要个人购买商业养老险予以补充。对于成年人来说,买保险应该先买社保,之后,可以选择买一些商业保险进行补充。因为,社保是基础,商业保险是补充。
    黄益惠2019-11-05 23:02:16
  • 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一是性质不同。社会养老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二是目的不同。社会养老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三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承担。商业保险完全是由投保个人负担;四是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稳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五是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力。政府对社会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以保护投人的利益。商业养老保险主要是人身保险与社保的区别在于:一、经营主体不同,人身保险的经营主休必须是商业保险公司。社保保险可以由政府或其设立的机构办理,也可以委托金融经营机构如基金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代管。社会保险带有行政性特色。我国,经办社会保险的机构是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授权的社会保险机构。二、行为依据不同。人身保险是依合同实施的民事行为,保险关系的建立是以保险合同的形式体现,保险双方当事人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也是以保险合同为依据的。而社会保险则是依法实施的政府行为,享受社会保险的保障是宪法赋予公民或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为保证这一权利的实现,国家必须颁布社会保险的法规强制实施。三、实施方式不同。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除少数险种外,在多数险种在法律上没有强制实施的规定。而社会保险则具有强制实施的特点,凡是社会保险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必须一律参加,没有选择余地,而且对无故拒交或迟交保险费的要征收滞纳金,甚至追究法律责任。四、适用的原则不同。人身保险是以合同体现双方当事人关系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即保险人承担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完全取决于投保人是否交纳保险费以及交纳的数额。也就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因而,人身保险强调的是“个人公平”原则。而社会保险因其与政府的社会经济目标相联系,以贯彻国家的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为宗旨,强调的是“社会公平”原则。投保人的交费水平与保障水平的联系并不紧密,为了体现政府的职责,不管投保人交费多少,给付标准原则上是同一的,甚至有些人可以免交保险费,但同样能获得社会保险的保障。五、保障功能不同。人身保险的保障目标是在保险金额限度内对保险事故所致损害进行保险金的给付。这一目标可以满足人们一生中生活消费的各个层次的需要,即生存、发展与享受都可以通过购买人身保险得到保障。而社会保险的保障目标是通过社会保险金的支付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即生存需要,因而保障水平相对较低。六保费负担不同。交付保险费是人身保险投保人应尽的基本义务,而且保险费中不仅仅包含死亡、伤残、疾病等费用,还包括了保险人的营业与管理费用,投保人必须全部承担。因而,人身保险的收费标准一般较高。而社会保险的保障费通常是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至于各方的负担比例,则因项目不同、经济承担能力不同而各异。与社保比,商业保险是交费自己选择,社保是不够温饱型的,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拐棍,是补充社保的,有商业保险你才可以保持自己的比较高的生活水准.退休后的养老金是自己定的因为其实就看你交了多少钱在保险公司。
    齐晓军2019-11-05 22:05:33
  • 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的区别很大,各有各的好处,可以根据个人需求进行投保。关于商业养老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的区别在于:保险性质不同: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属于政府行为,是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的,强制性的。而商业养老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它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自愿签约的基础上,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契约关系,投保人可根据自身面临的风险自愿选择投保险种,协议保险金额,决定保障的标准和档次,不具有强制性。实施目的不同:社会养老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目的在于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而商业保险是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根本目的是获取利润,在此前提下按照保险合同给予经济补偿。资金来源不同:社会养老保险费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统一缴费比例进行筹集,行政强制实施;商业保险费视险种、险情而定,由投保人承担。缴费方式不同:社会养老保险的费用通常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一部分交给国家,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商业养老保险的费用是投保人本人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直接缴纳,钱交给商业保险公司。领取规则不同社会养老保险对每个社会成员有统一的养老金领取规则;而商业养老保险则根据保险人购买的产品不同而有所不同。 。
    齐春法2019-11-05 22:02:23

相关问答

不冲突。报销时,要遵循先社保后商业保险的原则。消费者在报销的时候,要遵循先社保后商业保险的原则,先通过社保报销,报销的时候说明还要通过商业医疗保险报销;因为社保有起付线等许多不能报销的部分,这些不能报销的钱还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进行报销,投保人把不报销的票据,也就是社保打的分割单拿到商业保险公司报销就可以了,单据只有一份的话,社保报销用原件,商业医疗保险可以用复印件。但是要注意的是,报销型医疗保险属于报销性质,按照费用补偿原则,社保中的医保保险报销和商业医疗保险报销,总额加起来不能高于实际花费的医疗费总数。扩展资料商业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区别1、两者属性不同。商业医疗保险是人寿保险公司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的一种险种,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是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合同来实现的;而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规定,为保护和增进职工身体健康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或地方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的,不取决于个人意志,同时作为一种社会福利事业具有非赢利性质。2、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商业医疗保险以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作用在于当投保的公民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支出医疗费用时,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轻损失,而不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也不具有维护社会公平的作用;社会医疗保险主要以劳动者为保险对象,当劳动者因患病就医而支出医疗费用时,由社会保险部门或其委托单位给予基本补偿,有利于社会安定和维护社会公平,实际上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个方面。3、两者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商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立在合同关系上,任何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或法人,只要与保险公司自愿签订保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了保险费;而社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建立在劳动关系上,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为社会劳动的义务,就可以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有时为了便于用经济手段进行管理,增强劳动者的费用意识;要求缴少量保险费,但他们所领取的保险给付金与所缴纳的保险费数额并不成正比例关系,即权利与义务关系并不对等。商业保险新华网-报销费用时社保和商业医疗险有冲突吗。
在如何优选固定收益信托项目方面,侧重如下几点,供大家参考:
1、项目必须有最少一个以上的风控点。风控点是指风险在哪个点可以止住。要么是募集主体(或担保方)实力特别强,破产的概率特别低;要么是抵押物特别好,很足值并且流动性好。一般有一个风控点就已经是还可以的项目,同时有两个或以上的风控点就更好。如有的项目风控措施很多,但每个措施都不能成为一个比较明确的风控点,那也不能算好的项目。
2、更注重还款来源分析,必须有充足的还款来源。还款来源是从更源头的角度防止坏账发生。要么是项目本身在存续期内有足以覆盖本息的现金流,要么是项目方担保方的经营性现金流比较稳健,并可用于偿还信托贷款(从该角度一般实际控制人无限责任担保的更好)。如果还款来源不充分不稳定,有可能靠到期的再次发行偿还,风险就相对大很多,受市场的流动性影响和项目方的再募集能力影响就会比较大。
3、增强对信托公司抗风险能力的考量。例如有些比较激进的信托公司总体的研究评级会偏保守一些,尤其是该类公司的资金池产品会评级降低一些;如信托公司的风格比较稳健,股东背景比较强的(例如有四大资产管理背景的),或资本覆盖率高的,或专业能力很强的,系统性风险会低一些。
当信托产品出现显性风险时,则主要有以下4种处置手段:
01信托计划延期
如果项目现金流出现问题,导致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信托计划兑付,出现暂时性的流动性风险,此时,延期可成为化解信托项目兑付危机的方式之一。
信托合同中通常会有关于延长信托项目期限的条款,大部分信托项目一般会约定6个月的处置期。如果产品到期了,融资方无法按期还款,通过延期可以给予融资人更多时间筹措资金,缓解暂时的流动性问题。在此期间,受托人往往会跟借款人协商分批归还信托产品本金和利息。
这种方法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呢?延期并不是不还,而是缓期还,而且延期期间借款人也是要支付利息的。延期适合出现短期流动性风险的项目,借款人暂时没钱还,可以预见一段时间内有回款或者其他途径找来资金还钱。
02提前终止
专业的信托公司 是对项目进行全周期风险监控的,一旦发现风险隐患,早预警早处置。一旦出现可能导致未来违约的风险点,或者是借款人出现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的情况,在信托项目尚未到期的时候就终止信托项目,督促融资方提前还本付息。甚至有可能信托资金还没有完全花出去,就及时终止项目。
这种手段的好处在于抢占先机,防患未然,风险尚未完全暴露,及时避免可能的兑付危机。难度在于受托人能否及时预判发现风险,此外在融资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提前终止还要与融资方协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并非所有的提前终止都是因为出现了风险。事实上,融资方很可能因为有了其他资金来源,找到更低成本的资金,而选择提前归还信托本息。毕竟对投资人而言比较高的信托收益率,对融资方而言意味着更高的成本。
03寻找第三方资金接盘
信托计划到期寻找第三方资金接盘也是信托公司处置兑付发生风险的信托产品的一种常见方式。这在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更为明显。因为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周期较长,资金额度通常比较大,这种模式也比较正常。
除了再发行,还可能寻找新的第三方接手。这里的第三方既可能是同行业企业,也可以是专门处置不良资产的资产管理公司。可能有人会问,出现风险了第三方为何愿意接盘?
这种方式主要是转让投资者的信托受益权,或者是受托人在做项目时通常有抵押物,或者是掌握融资方其他的优质资产,在市场上寻找对这些资产感兴趣的第三方,重组收购盘活这类资产,为借款人筹集资金,兑付信托项目的本息。
这种处置手段比较理想,不需要诉讼,风平浪静及时解决问题。但难点在于,信托公司要真实了解融资方的家底和还款来源,对融资方有把控能力,掌握充足的抵押物或者其他优质资产。
04司法手段处置资产
通常信托项目会要求融资方提供抵押物、进行股权质押,提供担保方等一种或多种措施,作为融资人万一还不上钱的兜底措施。
关于抵押权的实现,其方法有折价、拍卖、变卖三种方式:
a.折价又称协议取得抵押物,是指抵押权人以确定的价格取得抵押物所有权以受偿其债权;
b.拍卖又称为竞卖, 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
c.变卖是以一般买卖形式出售抵押物,以所得价款优先偿还抵押债务的一种方式。这三种抵押权的实现存在的前提是均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同意。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直接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物。如果在信托产品的风控 措施设计中存在强制执行公证措施,则当债务人逾期不还款,抵押权人可以基于强制执行公证书向公证机构申请强制执行证书,再依法持强制执行证书向债务人所在 地或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质押权的实现方式与抵押权相同。
风控措施的意义,就在于项目一旦出现风险,靠抵押物、担保方、回购 协议等仍然可以基本保障投资者权益。实际上,在严格监管状况下,目前发行的信托产品抵押物覆盖率较高,最终保证足额兑付应该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