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粱占生 2019-11-05 2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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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2、本人未去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机关行政违法,该行政行为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撤销。3、已经结婚的两人,只能构成同居关系,无法成为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
童觊军2019-11-05 22: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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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你可以参照本条规定判断你们是否事实婚姻,如是则按照离婚处理,如否则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关于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如何确定,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你问到的财产分配问题,可参考其中第10条至第12条的如下规定: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一样,你提出的问题也只能综合你们家庭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无法简单给你一个明确的答复。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边向东2019-12-01 04:45:37
  • !已经领到结婚证说明是婚姻关系已经缔结,合法有效,至于是否已经举办婚礼不会对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构成影响。
    辛培剐2019-11-05 23:02:40
  • 通俗来说,领了证就是合法夫妻,法律保护,没有领证,就一直是同居关系,即使女方生了孩子,男方再找,也不触犯任何法律,只是道德上的问题,但领了证就受婚姻法保护,再者,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一说了,再者,没领证分手以后女方再婚,仍然是初婚,领证以后分开就要离婚,再婚就是二婚了。
    符翩翩2019-11-05 22:20:04
  • 不受保护。对于同居的定义,法律上指男女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共同生活为目的,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恋爱后,以共同生活为目的,搭伙过日子,或者虽然办理了婚礼,但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都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关系保护。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受理同居关系的案件,除非涉及到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的情况。合法的婚姻关系中,除非有约定或者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均为共同财产,双方共同所有。而同居关系则不同,同居期间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取得的财产为个人所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财产的处理,按照《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后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扩展资料:同居期间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又该如何处理:《婚姻法》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在处理同居关系中,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同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黄皓月2019-11-05 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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