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信托行业的未来?

路贺伟 2019-11-05 22: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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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保监对信托、银行先后进行了窗口指导,要求进行余额管控,对于资产端来说,后续存量的贷款余额将向大型房企集中,中小房企到了生死存亡边缘。对于信托来说,这是一种监管常态,不需大惊小怪。房地产这个夜壶味比较大,但是好用,用不用怎么用就看高层了,哪天实在扛不住了,也许又要拿出来了。

2、产品暴雷从两个方面看,一是这两年经济下行,无风险投资的红利期已过,暴雷的不可避免,从资产端来说中国房地产的趋势还在,城投信仰依旧存在,短期内看不到系统性风险的可能,但是不排除出区域暴雷。二是看暴雷的项目,绝大部分是通道类业务,而不是主动管理类业务,前者信托公司没有管理责任,只是收个过路费,参考意义不大。关键在于后者,这个是个人投资者买的产品,从不良率来说不到1%,即便发生了绝大部分都被刚兑了。

3、直销团队建设也是被逼无奈,以前产品出来,加上隐形刚兑的加持,基本上都被银行、企业拿走了,零售占比较小,但是随着市场竞争越来越同质化,信托已经是一个红海中的红海了,银行等金融机构也越来越难做。加之16年国家去杠杆,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消除监管套利的空间,极大的限制了银行投资信托的业务。还有就是银行的资金、客户始终是银行的,不是自己的,粘性没有个人客户强。综上,就是原有的资金渠道极不稳定,不利于信托公司的资金募集,对于一个专注拉皮条100年的公司来说,资金端出了问题怎么行,所以17年至今很多信托公司都在建自己的财富团队。

4、至于打破刚兑,我持悲观态度。信托产品以融资类产品为主,主要投向是房地产和政府平台,而中国经济还是以房地产、基础建设为支柱,这决定很难打破刚兑。因为目前这个两个行业是靠债务推动的,简单而言就是债务经济。房地产是个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开发商纸面上的规模、利润无法承载其背后的债务,尤其是民营房企,每年的利润要去拿地,有地就有项目,有项目就有现金流,有现金流就可以还债,还好债又可以借钱,如此反复。政府平台更是如此,我了解到的江苏、浙江、山东、陕西、四川大举通过信托融资的几个地级市的负债率在400-500%(政府债+发债平台有息债务的规模/一般预算收入+政府基金收入),负债余额在2000亿-4000亿,每年的利息支出都勉强,何况还钱。这两个行业已经进入了借新还旧的旁氏经济里了,必须要保证现金流不能断。而信托融资在两个行业的融资结构里又是很大的一部分,如果全面打破刚兑了,必然会导致大量资金出逃,这个借新还旧的游戏怎么玩下。

5、未来如何,按照监管的意思是摘掉信托银子银行的帽子,回归本源,做直接融资的资金信托、受托管理的服务信托及社会责任的慈善信托。很难,一方面是我们宏观制度安排建设没有准备好,另一方面信托公司自己没有转型的动力,直接融资的资金信托相较于银行和券商的直接融资服务毫无优势,体现社会责任的慈善信托赚个吆喝打打品牌难以实现盈利,突破点在于受托管理的服务信托,这个需要信托公司在业务模式、人才储备、盈利模式上做彻底的变革,费时费力,效果未知。一句话,船大难掉头,唯有顺流而下,这条河叫“国运”。

黄田青2019-11-05 22: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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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判断会慢慢走向主动管理,风险自担,通道业务应该会大量缩减。我自己前几年一直在做房地产投融资相关的法律服务,接触到的资金方基于监管的需求,在交易架构里面往往会嵌套一层信托,也就是业内常说的通道业务,但去年开始碰到的投融资业务的交易文件里面已经呈现实质性的主动管理的内容了~当然案例不够多,但按照这个趋势判断,应该会慢慢走向实质性的主动管理,信托公司未来在资产管理业务领域的表现还是值得期待的
    benniangzhan2019-11-13 01:00:13
  • 就行业角度来说其实就看地产项目完全是看不明白的,国家破刚兑,除通道,这就意味着信托公司不再只是服务甲方或者大部分接触甲方,要有自己的客户群体,做好乙方的服务,第一是监管层的方向,第二是为了更多利润以及更长远发展,虽然相对也会提高成本,但绝对不是正比例,就整个行业来说,只会越来越规范,慢慢数据化是个恐怖的时代,相信很多人都能感触得到,大数据会更加完善的解决一些现在的问题,但可能这条路还要走一段时间,信托作为金融第二大体,不会轻易出现什么大问题,毕竟大多时候都是国企央企北京,而现在在外忧的情况下,政府会进一步加强政府公信力,也就是相当于多了一些变相保障,但未来方式会有很多,融资方向也会多样化,不再像现在这么单调这是可以确定的!比如消金、ABS等等,甚至前几天还有工资融资,实在是看不透也看不到那么远,活在当下,维系好自己的客户群体,毕竟融资是不会少的,主体掌控,任由变化
    告诉我什么是成熟2019-11-10 02:00:13
  • 信托行业调控力度加大,个别项目发生问题,会使得客户投资更为保守,选项目时更小心谨慎一些,对风控措施的要求更高参考对煤炭,钢铁领域的供给侧改革结果,大概率会呈现出强者恒强、弱者更弱的局面。有利于股东背景强、风格稳健、资产久期长,规模体量大的公司,他们腾挪空间更大;对实力较弱的公司,严监管之下,没有足够资产续上,可能面临客户和团队的流失。对于信托行业理财端:信托得益于多年严监管与低违约率,受到众多客户青睐,现在市场主流还是认可传统的资金池,政信,房地产类型。直销队伍的扩大,会加剧行业的竞争,这是个人无法改变的。没有垄断的生意,中国石油有中国石化来竞争,中国移动有中国电信来竞争,连巨头都避免不了竞争。把自已的工作做到位就好。
    齐新洲2019-11-05 23:00:13
  • “失去的是刚兑,得到的是整个世界。”中国特色的信托行业有着整个金融市场中最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稀缺的牌照、所有权让渡、可投资资产类别灵活....作为一个资管机构,信托公司无论是在财产来源、交易结构设计、服务领域方面,还是在股权、债权、事务管理方面,对支持实体经济都具有天然的优势。但是在信用大扩张的时代里,仅仅一个类委托贷款业务就足够信托机构吃饱。40年多年的发展让我国信托业成为资产管理规模仅次于商业银行的第二大金融子行业,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行业管理规模达22.54万亿元。然而,随着金融监管顶层设计思路的变化,近年来对信托公司非主动管理规模的控制和压缩,使整个信托业都面临方向性的选择。在此趋势之下,我们看到信托业两个大的发展趋势:一是立足资管天赋优势主动谋变,形成创新产品。中信、外贸、建信、五矿、华润等信托公司都有相应的创新尝试。二是从资管再进一步,涉足财富管理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往往从资产端发起不同,财富管理业务从投资人自身角度出发,通过创新思维发掘高净值人群多样化、定制化需求,进而引领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比如说近年来我们常常听到的家族信托业务,就是一个很好的发展趋势。对于财富管理业务来说,服务对象从机构到个人,服务内容从单一标准化变为多元个性化,对于信托公司的制度设计、管理运营能力都提出了很高的挑战。甚至还有来自外部制度建设的沟通挑战:财产所有权归属、财产登记、税收筹划、风险隔离、持股企业上市....虽然前路还很漫长,但方向是确凿无误的。相信我国的信托机构中一定会有优秀者脱颖而出,抓住时代赋予的超车机遇。
    窦连池2019-11-05 22:54:14

相关问答

财务顾问是指金融中介机构,根据客户需要与制定,站在客户的角度为客户的投融资、资本运作、资产及债务重组、财务管理、发展战略等活动提供的咨询、分析、方案设计等服务。所提供的大的顾问项目有:投资顾问、融资顾问、资本运作顾问、资产管理与债务管理顾问、企业诊断与发展战略顾问、企业常年财务顾问、政府财务顾问等职能。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顾问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对收购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2)应收购人的要求向收购人提供专业服务,全面评估被收购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帮助收购人分析收购所涉及的法律、财务、经营风险,就收购方案所涉及的收购价格、收购方式、支付安排等事项提出对策建议,并指导收购人按照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制作申报文件;
(3)对收购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的辅导,使收购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充分了解其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督促其依法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
(4)对收购人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及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对收购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
(5)接受收购人委托,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报材料,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组织、协调收购人及其他专业机构予以答复;
(6)与收购人签订协议,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持续督导收购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交易所规则、上市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切实履行承诺或者相关约定。
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区别如下:
信托公司:你把钱交给信托公司管理,属于对公司有挣钱的能力,将自己的资金托管个公司。但是这种公司之前出现很多跑路的,风险极大。
证券公司:帮你证券开户,你可以通过证券公司来进行股票交易,是靠自己能力赚钱的,受到证监会监管,资金安全。
业务领域不同,信托公司只能从事信托方面的资产业务,它不能做股票买卖的中介,而证券公司则是以股票市场的业务为对象的。
信托公司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信托业务18世纪出现于英国。信托业务主要包括委托和代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前者是指财产的所有者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将其财产委托给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经营;后者是指一方授权另一方,代为办理的一定经济事项。信托业务的关系人有委
管理和经营财产的人是受托人;享受财产所带来的利益的人是受益人。信托的种类很多,主要包括个人信托、法人信托、任意信托、特约信托、公益信托、私益信托、自益信托、他益信托、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营业信托、非营业信托、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等。信托业务方式灵活多样,适应性强,有利于搞活经济,加强地区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有利于吸收国内外资金,支持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证券公司是投资者参与股市炒股的中介。证券交易所是股票交易的场所。由于普通投资者无法进入交易所交易,而证券公司在交易所才拥有席位,所以普通投资者必须通过证券公司来交易股票。证券公司只收取手续费。
美国白宫会议于1965年首先提出设立“世界遗产信托基金”建议案。
一、“世界遗产信托基金”建议案提出时间
1965年,美国白宫提出“世界遗产信托基金”建议案 ,倡议通过国际合作保护“世界杰出的自然风景区和历史遗址”。
二、相关配套法案
1969年,环境保护组织“地球之友”在美国成立。1970年,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环境委员会成立。1972年,美国同时颁布了《人类环境宣言》和《人类环境行动计划》,其中后者建议制定《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国际社会,特别是美国的保育呼吁,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重视和采纳,1972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一个影响人类文化与自然遗产命运、改变全球文化观念的世界性公约诞生,“世界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等概念由此成为世界热门的关键词。世人开始认识到,世界遗产是全人类文明历史的精华,是极其罕见和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的,在它们受到威胁之前,就应该建立一个制度,把它们保护起来。
三、相关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全球在一个大致和平的环境下重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各国许多自然环境和古迹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如1960年代,埃及在尼罗河上游修建阿斯旺水坝,令两座千年神庙被毁。这些严峻的情势,使国际社会日渐关注地球自然环境和人类历史古迹的命运,全球性的保育意识日渐强烈。
四、世界遗产
《世界遗产公约》将世界遗产分成“世界文化遗产”和“世界自然遗产”两类,但后来人们逐渐发现,这种二分法不是绝对的,有些遗产地既有美丽的自然景观,也有丰富的人文内涵,可谓“自然”与“文化”特性兼而有之,于是便出现了“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分类。1988年,泰山成为世界第一个“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及至1993年,新西兰的汤加里罗国家公园(Tongariro National Park)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中的第一个“文化景观”,使世界遗产又增添了一种新的类型。
  区别一:两者投资的门槛不一样。 相对信托理财产品而言,P2P理财的门槛是很低的。有百元也是可以进行投资的。而信托理财产品一般投资额都在100万以上,它更针对的是有钱人。
  区别二:两者所带来的收益不同。P2P理财是一个新起的行业,它的利率一般都比较高,而且针对那些周期短的投资,见效益的速度就比较快。但信托理财产品的收益较为稳固。 
 区别三:两者投资透明度不同。P2P理财主要针对的是个人与个人的借贷,所以理财人对借款人的详细内容都很了解,而且有平台事先做考察,还有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一般信息在进行投资前,投资者都会对其有个很详细地了解。而信托理财产品则并非这样。 
 区别四:两者所带来的风险不同。相比较而言,P2P理财风险会稍微大一些。但只要大家选对平台,风险就是可控的。
区别五:两者投资的资金走向也不相同。信托理财产品的资金重点会投向重大项目,周期一般很长。但P2P理财资金一般都会流向中小企业或者个人,见效快。
 区别六:两者投资的时间不一样。P2P理财有长期理财模式,也有短期理财模式,所以它的时间是不固定的。理财的时间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性的投资,但是投资信托理财产品,周期时间一般都是确定的,都是一年到两年等。 
当信托产品出现显性风险时,则主要有以下4种处置手段:
01信托计划延期
如果项目现金流出现问题,导致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信托计划兑付,出现暂时性的流动性风险,此时,延期可成为化解信托项目兑付危机的方式之一。
信托合同中通常会有关于延长信托项目期限的条款,大部分信托项目一般会约定6个月的处置期。如果产品到期了,融资方无法按期还款,通过延期可以给予融资人更多时间筹措资金,缓解暂时的流动性问题。在此期间,受托人往往会跟借款人协商分批归还信托产品本金和利息。
这种方法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呢?延期并不是不还,而是缓期还,而且延期期间借款人也是要支付利息的。延期适合出现短期流动性风险的项目,借款人暂时没钱还,可以预见一段时间内有回款或者其他途径找来资金还钱。
02提前终止
专业的信托公司 是对项目进行全周期风险监控的,一旦发现风险隐患,早预警早处置。一旦出现可能导致未来违约的风险点,或者是借款人出现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的情况,在信托项目尚未到期的时候就终止信托项目,督促融资方提前还本付息。甚至有可能信托资金还没有完全花出去,就及时终止项目。
这种手段的好处在于抢占先机,防患未然,风险尚未完全暴露,及时避免可能的兑付危机。难度在于受托人能否及时预判发现风险,此外在融资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提前终止还要与融资方协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并非所有的提前终止都是因为出现了风险。事实上,融资方很可能因为有了其他资金来源,找到更低成本的资金,而选择提前归还信托本息。毕竟对投资人而言比较高的信托收益率,对融资方而言意味着更高的成本。
03寻找第三方资金接盘
信托计划到期寻找第三方资金接盘也是信托公司处置兑付发生风险的信托产品的一种常见方式。这在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更为明显。因为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周期较长,资金额度通常比较大,这种模式也比较正常。
除了再发行,还可能寻找新的第三方接手。这里的第三方既可能是同行业企业,也可以是专门处置不良资产的资产管理公司。可能有人会问,出现风险了第三方为何愿意接盘?
这种方式主要是转让投资者的信托受益权,或者是受托人在做项目时通常有抵押物,或者是掌握融资方其他的优质资产,在市场上寻找对这些资产感兴趣的第三方,重组收购盘活这类资产,为借款人筹集资金,兑付信托项目的本息。
这种处置手段比较理想,不需要诉讼,风平浪静及时解决问题。但难点在于,信托公司要真实了解融资方的家底和还款来源,对融资方有把控能力,掌握充足的抵押物或者其他优质资产。
04司法手段处置资产
通常信托项目会要求融资方提供抵押物、进行股权质押,提供担保方等一种或多种措施,作为融资人万一还不上钱的兜底措施。
关于抵押权的实现,其方法有折价、拍卖、变卖三种方式:
a.折价又称协议取得抵押物,是指抵押权人以确定的价格取得抵押物所有权以受偿其债权;
b.拍卖又称为竞卖, 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
c.变卖是以一般买卖形式出售抵押物,以所得价款优先偿还抵押债务的一种方式。这三种抵押权的实现存在的前提是均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同意。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直接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物。如果在信托产品的风控 措施设计中存在强制执行公证措施,则当债务人逾期不还款,抵押权人可以基于强制执行公证书向公证机构申请强制执行证书,再依法持强制执行证书向债务人所在 地或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质押权的实现方式与抵押权相同。
风控措施的意义,就在于项目一旦出现风险,靠抵押物、担保方、回购 协议等仍然可以基本保障投资者权益。实际上,在严格监管状况下,目前发行的信托产品抵押物覆盖率较高,最终保证足额兑付应该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