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信托产品为什么要打到募集户而不是托管户?

黄爱媚 2019-11-05 22:43:00

推荐回答

募集监督账户是必须要有的,否则无法备案。
齐新洲2019-11-05 22: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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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这一方面保证了信托资金的专款专用,也更利于监管。
    齐景国2019-11-05 23:18:14
  • 保证资金安全。
    齐春娟2019-11-05 23:05:05
  • 信托专户,是信托公司募集信托时的银行账户。一般都是户名:信托公司的名称开设的。保管户,是信托公司委托银行保管的募集资金的账户。一般信托专户和保管户都是同一账户。
    龙峻标2019-11-05 23:00:27

相关问答

靳姓出自芈姓。据《风俗通》、《通志·氏族略》及《古今姓氏书辨证》等所载,靳,是春秋时期的楚地小国,后来成为楚国的大夫封地,楚国大夫靳尚的后人,子孙以邑为氏。湖南有靳江河,源自湘乡市大凫塘,经宁乡县,至黑石渡注入湘江,路过楚国大夫靳尚坟前,因此而得名。根据《古今姓氏书辨证》上的记载,战国时期楚国大夫靳尚的后代食采于靳,因此以邑为氏,称为靳氏,望族出于西河。而根据《通志·氏族略》及《风俗通》两书记载,靳姓人的始祖,的确是距今2300年前在楚国显赫一时的楚大夫靳尚。靳氏是我国北方古老姓氏。望族居于西河郡,即今山西省汾阳。扩展资料:靳姓名人:1、靳准靳准,出身匈奴靳氏部落,十六国时期汉赵外戚权臣。出身郎官,出任中护军。生有二女,皆为绝色,献给昭武帝刘聪为皇后,拜司隶校尉,协助刘粲废杀皇太弟刘乂,拥立刘粲即位为帝,拜大司空,录尚书事,总领军政大权。不久,领兵发动政变,杀死隐帝刘粲,屠灭平阳刘氏皇族,挖掘汉赵皇陵,自领大将军、汉天王,称臣于晋朝,后为堂弟靳明等人谋害。刘曜进入平阳后,靳氏家族全部屠灭。2、靳荣藩靳荣藩,字价人,号绿溪,黎城麦仓村人。出生诗书之家,聪慧好学,博览强记,通读经史,清乾隆九年1744中举,十三年中进士。历新蔡、龙门、迁安知县,蔚州、遵化知州,累官至大名府知府。卒,享年58岁。著有《吴诗集览》20卷、《吴诗谈薮》、《绿溪语》两卷、《咏史偶稿》、《潞郡旧闻》3卷。靳姓-靳准-靳荣藩。
赵武灵王:名雍,战国时赵国的第六位国君,改革赵军传统装束,实行“胡服骑射”,提高了赵军战斗力,使赵国成为战国后期一度能与秦国抗衡的军事强国。平原君赵胜:战国四大公子之一,以“食客数千人”而著称。赵奢、赵括父子:赵奢善用兵,因功被封马服君。赵括善于纸上谈兵,短于实践,被秦名将白起击败于长平,四十万赵军被活埋。赵云:常山字伯陶,云南省宾川县彩凤村人。1919年在昆明参加“五·四”运动,1923年赴广州投身国民革命军东征北伐。1924年在拱卫军任参谋。1926年入朱德创办的南昌军官教育团任副官、书记长。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过南昌起义和湘南起义。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军总部军需员,红12军经理部会计科科长,红9军团供给部部长,红四方面军供给学校校长,红32军供给部部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120师供给部副部长,冀热察挺进军供给部部长,晋察冀军区供给部副部长、部长。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察冀军区驻涞源办事处主任,晋察冀军区兵站部政治委员,华北军区后勤运输部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华北军区后勤部副部长。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四、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顾问,中国老年历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7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92年2月7日因病在北京逝世,终年93岁。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信托)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87年9月30日在北京成立,同年12月18日正式开业。外贸信托股东包括: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96.22%)、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78%)。外贸信托控股/参股公司包括:冠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48.72%)、诺安基金管理公司(40.00%)、宝盈基金管理公司(25.00%)。外贸信托在资产证券化领域,2015年成功发行国内首单以棚户区改造贷款为基础资产的产品,也是国内首次通过注册制发行的对公信贷资产的资产支持证券。目前,公司已经成为信托业内具有良好品牌知名度、综合经营实力稳居行业前列的信托公司。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超20亿元,实现税前利润超17亿元,年末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接近3200亿元,为客户创造信托收益超过200亿元。凭借在金融市场上的卓越表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蝉联了八届“诚信托•卓越公司奖”,并获得“年度最佳风险控制信托公司”、“年度金牌创新力信托公司”、“2013高净值家庭最信赖的财富管理中心”、“最佳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和“最佳房地产信托计划”等多项业内大奖。近年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不断加强产品创新,推出了大量风险可控、收益较高的优质产品,产品种类与结构不断丰富,目前已构建了包括不同风险收益配比、不同期限结构的产品体系,契合了不同高端客户的投资需求。
1、收益率
收益率是信托产品的基本要素,信托产品的收益率是指信托合同中约定的该信托产品受益人可能获得的预期收益率。由于信托产品不能承诺保底收益,因此信托公司通常以预期收益率的形式向投资者展示产品收益水平。以融资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例,一般情况下投资人的预期收益加上受托人信托报酬、银行保管费、财务顾问费等信托费用后的总和即为融资方承担的总融资成本。
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主要受市场资金面、政府监管力度及产品本身情况影响,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资金面松紧。投资者可以根据同期银行间拆借利率和国债利率水平来判断资金面松紧。一般来说,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与市场变动是同步的,如果市场资金面宽松,企业融资渠道多样化,融资利率就会下降,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也会下降;如果市场资金面紧张,企业融资渠道变窄,融资成本则会上升,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也会上升。
(2)产品自身特征,包括信托期限、投资领域、资金运用方式、项目综合风险等。关于信托期限,一般来说项目期限越长,则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越高,按照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理,可以理解为投资者投资期限越长,承受的流动性风险就越大,相应要求的收益率也就越高。关于投资领域,通常情况下投资于房地产、矿产等高利润行业的信托项目收益较高,而基础设施信托项目、证券投资类、阳光私募类信托项目收益率相对较低。资金运用方式上,同一项目如果采用股权或权益投资的信托方式,则会给出较高的预期收益率水平。对于项目综合风险,一般需要结合融资方实力、风控措施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判,项目的综合风险越高则信托预期收益率也会相应越高。
2、产品期限
产品期限是信托产品另一个基本要素,信托产品的期限是指信托合同规定的信托成立日至信托终止日之间的时间长度,一般在信托合同中体现为一个固定的期限。有的期限是以“M年+N年”的形式出现,通常是指在信托存续期限达到M年时,如果满足信托合同约定的延期条件(比如信托财产未完全变现),信托则可延期N年。信托产品期限与投资期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般情况下投资者的投资期限即为信托产品的信托期限,但是对于设置开放期且开放期内可以申购赎回的信托产品,投资期限则可能会短于信托期限。比如一个信托项目信托期限是3年,在信托计划每满1年开放,则投资该信托计划的投资者的投资期限可能为1年、2年、3年。
信托经理在设计信托产品期限时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资金需求方的需要。目前市场上大部分信托项目为类固定收益类产品,通常为项目导向型,不同类型的项目资金周转时间不同,因此对融资期限的需求也就不同。一般来说,PE类项目及基础设施类项目的期限较长,房地产开发项目次之。另外,资金需求方的资金调度能力和再融资渠道也会影响产品期限的设计。
(2)监管要求。如2007年颁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不少于一年。
(3)投资者偏好。由于时间越长,未来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者一般偏好中短期的投资项目,因此信托期限大多数在2年半之内。当然,不同地区的投资者风险偏好不同,如一些中小城市的部分投资者可以承受期限较长的信托产品。由于不同投资者对期限的偏好不同,所以信托产品的期限设计会影响到投资者的数量、多样性和市场集中度,进而影响到产品流动性。因此信托经理在设计信托产品期限时也会重点考虑投资者偏好。目前市场上的信托产品期限一般在1-3年,比较适合希望通过中期投资获得稳定收益的理财客户。
信托期限作为信托产品投资的重要考虑要素,与其他要素之间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相互关联、互为条件的。从投资者角度考虑,选择一个理财产品是在综合考虑其流动性、收益性和安全性后作出的选择。由于目前市场上没有活跃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市场,因此影响信托产品流动性的主要因素即为信托期限。在没有设置开放期的信托产品中,信托期限越长流动性越差,但投资者的预期收益率一般会相对较高。而信托产品的安全性是与流动性成反比的,信托期限越长,其未来面临的不确定性越大,信托产品面临的风险也会越大,安全性就会相对降低。当然除此之外,信托产品的安全性还需综合考虑产品类型、风控措施等方面。
交易结构要素更多地体现在信托经理进行产品设计的前期思路中,而风险控制措施要素则贯穿于信托产品设计和运行的始终。
3、交易结构
交易结构是对信托期限、收益率、资金运用方式、投资领域、风控措施等各个信托产品要素的架构和组合。我们可以形象的把交易结构理解成是把信托产品的“人、物、事”连接起来的机制。“人”即为信托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等;“物”即为信托财产,其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同时由于资金运用方式不同也有所区别;“事”即为委托人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如资金或财产权等)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运用,并实现受益人信托利益的一系列行为。
不同类型的信托产品交易结构有所不同,笼统的说,资金信托的交易结构通常是指信托资金在进行投融资操作时的进入和退出方式以及相关的保障措施。例如,股权质押信托交易结构是受托人将投资人(即委托人)交付的资金用于给融资方发放贷款,或者受让其持有的标的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融资方于信托期限内或信托期限届满之时偿还信托本息,或者回购信托公司受让的股权收益权。同时,融资方或第三方以其持有的金融股权质押给信托公司,为其到期还款义务提供质押担保。又如,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的交易结构为委托人(分为优先级委托人和次级委托人)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将其投资于证券市场,由投资顾问进行投资管理,并通过预警、止损线的设置进行风险控制。结构化证券信托的受益人预期收益有差别,一般优先级受益人获得固定预期收益,次级受益人为优先级受益人的本金及收益提供补偿并分享超额收益。
财产权信托或者应收账款流动化模式多用于基础设施信托产品的设计,其交易结构为政府平台公司将承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对地方政府的应收账款信托给信托公司,成立财产权信托,同时信托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由合格投资者认购财产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交纳认购资金的合格投资者成为信托的认购人和受益人),信托公司将所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给平台公司。信托计划存续期内,由地方政府向信托公司支付应收账款,以实现项目的信托受益权。
通过一定要素的组合和架构,信托产品的基本结构就成型了。而要完成整个产品的设计和交易过程,在流程方面还需经过多个环节,包括前期项目论证、方案设计、信托文件拟制、审批、报备、相关合同签订、产品营销推介与资金募集、资金运用、项目跟踪管理、收益分配、到期清算等各个阶段。
4、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措施是信托产品设计中的核心,信托项目风险控制贯穿项目审查、产品设计、到期兑付等从项目筛选到项目终止的各个阶段,如项目审查阶段通过遴选交易对手、尽职调查、中台独立审查进行风险控制;产品设计中通过抵押质押担保等手段及交易结构设计进行风险控制;信托到期后通过资管公司接盘、股东协调等措施应对可能的风险。
本节将要介绍的风险控制,是针对信托产品设计阶段通过抵押担保、结构化设计等手段来防范信托产品风险的措施。信托产品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如在贷款信托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义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市场风险是指未来市场价格(利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波动可能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风险,如在证券投资信托产品中表现为由于投资标的股票价格的波动可能导致信托财产价值波动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信托产品到期时信托财产不能够及时或者按照合理的价格进行变现的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违规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关于信用风险,主要采取担保的方式加以控制。根据《担保法》,法定担保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信托产品通常采用保证、抵押、质押这几种担保方式。主要包括:
(1)保证担保,通常为融资企业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为其做保证担保,或者是法定代表人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于政信合作项目,近年来有地方政府向信托公司出具承诺函或者由同级人大出具将还款事宜列入财政预算的文件,以向信托公司提供“担保”,但由于政府机关不属于合格的担保主体,这种担保不具有法律效力。
(2)抵押、质押。常见的有房地产抵押、土地抵押、动产抵质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通常打折比率较低,一般为评估价值的3到5折。房产和土地抵押是常见的不动产抵押,足额的不动产抵押是很多项目得以操作的核心保障措施。另外,动产和权利质押在信托产品的设计中也常有涉及,但动产质押最大的缺陷在于其可移动性和难以控制,部分抵押物变现能力较差且折旧较快;担保法中规定的权利质押,在信托公司近几年的实际操作中几乎都有涉及,上市公司股票变现能力较强常成为质押标的,另外未上市公司股权、应收账款、各种收费权也成为质押物。
关于市场风险,如在信托产品中,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通常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此类产品在风险控制措施上,主要采取结构化设计、预警点及止损点设置、分散投资等方式来控制风险。具体包括:
(1)结构化设置,结构化证券信托的受益人通常有两种不同的受益主体,即优先级受益人和次级受益人,优先级受益人认购优先级信托单位,获取固定的预期收益率,有些获取少部分浮动收益率,优先级受益人一般为普通投资者;而次级受益人认购次级信托单位,获取剩余超额浮动收益,一般由私募机构等投资顾问充当,其按一定比例认购的信托资金作为保底资金,如果发生亏损,这部分资金将首先承担亏损。
(2)预警、止损,一般来说预警线是在全覆盖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以给次级受益人追加保证金的时间,止损线一般覆盖优先受益人的全部信托利益及应付未付信托费用。受托人对信托财产净值进行实时监测,在触及预警、止损点时分别进行补充保证金提醒或平仓操作。
(3)分散投资,证券信托一般通过投资比例、范围的限制及逐日盯市制度来实现分散投资,以规避由于个别证券价格下跌导致的非系统风险。
关于流动性风险,通常采取到期控制或封闭运作方式控制现金流。如艺术品信托由于其到期处置时间较长,因此一般在信托计划到期前6个月或3个月就要求投资顾问在市场上进行销售,并且不得再买入新的艺术品。而一些权益投资类项目通常通过账户管理(或监管账户)进行现金回流控制。
关于操作风险的控制,信托公司通过严格制定业务流程、加强复核等方式来降低操作风险。不同类型的信托产品风险控制措施有所不同,但基本可以分为如下两类,增信措施和流程控制措施。增信措施是指能够增加现金流的措施,包括外部信用增级措施和内部信用增级措施,外部信用增级措施主要包括抵押、质押、担保等措施,内部信用增级主要通过对信托受益权的分层设计来实现。流程控制措施一般是为保证信托公司与交易对手约定的操作事项能够顺利执行而采取的措施,如强制执行公证、账户监管等措施。
5、流动性
前面两期介绍了信托产品收益率、期限、风控措施和交易结构四个基本要素,这几个要素可以认为是信托产品分析框架中的静态指标,下面探讨在产品诞生以后,受益人(投资者)如何将所持信托受益权变现,即所谓信托产品的流动性问题。
信托产品的流动性,可以理解为投资者将持有的信托受益权转换为现金资产的难易程度,可以用变现时的最大损失来衡量,变现时的损失越大,变现就越困难,则其流动性就越弱。从信托产品成立到终止的各个阶段,理论上信托受益权可以通过转让、赎回、终止分配或者质押贷款的方式转换为现金资产,从而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门槛高、收益高、风险较高、投资时间相对较长等特点是众多投资者对信托产品的印象。信托资金门槛大多在100万或300万,投资时长多在1年以上。数据显示,近三年发行的各类信托产品中,期限为1年以上(含1年)的信托产品占比达90%以上,2年以上占比接近一半。这意味着投资者认购大多数信托产品后,需要持有1年以上的时间才能收回本金及获得收益。通常而言,除证券类等少量信托产品可以中途赎回外,大部分信托产品流动性比其他金融产品差。无法快速盘活资产从而提高流动性一直是信托产品的一个“短板”,信托行业就此提出了众多解决方案,大致可以归结为信托产品结构设计和市场构建两个层面。
信托产品结构设计层面,可以在信托存续期间设置开放期,从而缩短投资者的投资期限,满足其流动性需求。如平安信托推出的平安财富·日聚金跨市场货币基金1号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产品有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2个月5个投资期限,产品投资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银行间债券以及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产品,产品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限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流动性强、并且无固定管理费,适合有短期资金配置需求的机构及个人投资者。这一类信托产品又被称为资金池信托产品,通过“期限错配、循环发行、汇集运作”,一方面实现了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一方面又能保证信托财产的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