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仔细给我讲讲鸿坤3号四川自贡集合资产信托计划怎么样?

管玲善 2019-11-05 2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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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关联方:
1、自贡市,四川省地级市,地处四川盆地南部,长江上游的釜溪河畔,位于西南两大城市成都、重庆中部,区位优势良好。自贡市作为中国全国首批12个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自被列入全国首批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以来, 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自贡市一般预算收入增长速度较快,全省排名15位。近年来,随着地区经济的稳步发展,自贡市财政收入大幅增加, 2018 年一般财政预算收入增速排名全省第三。政府负债率较低,为20% 。
2、自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17亿元,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系由自贡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国有企业,是自贡市内集投融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城市建设综合性投资集团。
黄益晓2019-11-05 22: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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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该项目目前是在售状态,起投资金100万。
    齐景嘉2019-11-05 23:03:23
  • 风控措施:
    (1)自贡城投以其下位于自贡市核心地块及其在建工程(地标性建筑)及161套现房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评估价值为人民币8.8亿元。
    (2)自贡建工股权100%进行质押。
    龚家达2019-11-05 22:37:52
  • 投资方向:用于受让自贡建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自贡建工”)100%股权收益权,信托资金最终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连俊方2019-11-05 22:07:13

相关问答

一、中国的律师业病了有关中国律师业的发展一直是个热门的话题,有关《律师法》的修改也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之中,据最新统计:全国现有律师事务所11691家,其中合伙所8024个,合作所1746个、国资所1742个,现在律师人数11.8万人,与1995年的8.3万人相比增加3.5万人,据资料显示,这个数字在2001年就已经达到,也就是说中国律师总人数五年间几乎没有任何的变化,为了搞清楚近几年中国律师总体上的发展情况,我开始搜寻近几年中国律师总人数的变化情况,结果很失望,对这组数据没有专门的统计资料。只是在历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报告中找到了比较权威的统计数据。1995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记载:到1994年底,全国律师人数已达83619人,比1990年增加近一倍,超过了在1995年发展到75000人的预期。全国律师事务所已达6419个,比1993年增加25%。1996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记载:据统计,1996年,全国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已达到10多万人,比上年增加1.2万人,增长12.6%;律师事务所达到8265家,比上年增加1065家,增长14.8%。1998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记载:中国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已成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据统计,全国律师事务所已从1979年的79家发展到1998年底的8600多家,执业律师从212人增加到10万多人。200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报告记载:目前,全国有律师事务所9500多家,律师11万多人。另查:截止2001年6月,中国律师总人数已达到114892人,其中专职律师达70147人。律师服务机构也由1981年的2023个,上升到各类律师事务所已近一万个。200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报告记载:截至2003年底,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已发展到2774个,比上年增加356个;工作人员为9457名,增加1172名;200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报告记载:据统计,截至2004年6月,全国执业律师已达11.45万人,律师事务所已达11691家。从以上资料可以清楚地证明我的判断,从2000年开始中国的律师人数从整体上就没有变化,都维持在11万余人的基础上,也始终没有超过12万人,另据统计,中国目前还有206个县没有律师。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中国的律师业你到底怎么了,难道中国的律师业的发展果真已经到了饱和状态了吗?一个行业整整五年维持从业人数基本不变,也就意味着这个行业失去了吸引力气,没有生机和动力,中国的律师业一定是出问题了,中国的律师业一定是病了。二、中国的律师业病在哪里?中国的律师业已经到了饱和状态了吗?难道中国的律师的从业人数不能超过12万的大关吗?先看看我国与发达国家每一万人的律师比例的比较,美国85万、31.7/10000;英国:9万、15.4/10000;法国:3.6万、6.2/10000;德国:6.2万、8/10000;日本:1.5万、6.2/10000。而中国就是以12万计算才达到0.8/10000。再看看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发展:北京:2000年,北京市共有律师事务所345家,共有律师5495人,其中专职律师3159人、兼职律师1082人、特邀律师173人,律师助理、行政人员1081人。2001年6月,北京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19家,共有注册律师5489人,其中专职律师4095人、兼职律师1334人、特邀律师69人。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2019人。2002年8月,北京市共有注册的执业律师5834人、实习律师1357人,共计7191人,占全国律师总人数的6%,这意味着全国每17名律师中就有1名在京执业的律师。2003年,北京市共有注册律师8106名。2004年6月,北京市共有注册律师8104名,其中大学本科学历达6110人、法律专业本科达110人、硕士学历达1636人、博士学历达248人。2019年6月14日北京日报以《北京律师昨日突破万人大关》为主标题,:《每万人中有7人是律师,相当于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为副标题。该文是这样报道的:北京共有律师执业机构892家,从业人员13636人,包括一万名执业律师和3636名行政管理人员,总人数约占全国执业律师总数的9%。据统计,万名律师中,外地律师就占三分之一。上海:据《上海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一书中的相关统计资料显示上海律师:1984年为641人;1985年为1230人;1987年1353人;1994年3647人;1998年4533人;2004年6000余人。另查:截止2003年11月底,本市共有律师事务所538家,执业律师5366人;截止2004年6月,上海全市共有通过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579家,专职和兼职律师5811人,2019年为7000人左右。深圳、广州:据深圳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资料显示,至2019年年底深圳已有律师事务事务所208家,律师人数3500余名。而2001年底及2002年初笔者来深圳开办分所时,深圳的律师人数才1800余人,1900人不到,2004年有律师事务所190余家,执业律师近2800人。据统计深圳律师人数以20%的年递增率增长,已成为全国乃至世界律师高增长的城市。深圳市律师四年增加1500多人,如果加上持有外地执业证的律师或公司法务人员,深圳的律师与准律师总人数估计不会低于5000人。同样至2004年3月底,广东省执业律师人数达到10042人,律师队伍规模居全国各省市、区的首位。律师事务所已达1217家,其中广州不到4000人左右,目前在广州有约4500名律师,还有其他暂时未取得执业证,又辅助律师从事法律工作的,总共将近15000人。江苏:2004年13市律师事务所已发展到628家,律师人数达到6669人,2019年年底有律师事务所694家,执业律师7113人。据全国律师协会统计:在全国律师中,广东、北京、江苏、上海和浙江5省市律师人数就占了大约1/3,业务收入占了全国律师业务收入的2/3。从简单地数字就能得出以下结论:1、中国社会整体对律师的需求不足,有关市场经济的法治建设和法律规范远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水准和速度。2、中国律师在总人数不变的情况下,最明显地就是选题由是小城市向大城市转移,由内地向沿海发达地区转移。现有的统计数据看,律师转移的下一个陈地将是上海或者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然后会再向环渤海湾区域转移。3、中国律师业的人才流失现象非常严重,五年来每年至少一万名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书的人才,起码有5万多人游离在律师职业之外;同时也说明新律师的淘汰率比较高,基本上有多少新律师加入就有多少律师退出。4、律师已经被政府、企业、老百姓等在道德上打入了冷宫,这是一个不为全社会看好的行业,律师在社会失去公信,没有了美誉。在中国的社会中一个行业要有较高的公信力和美誉度,必须从做好人好事开始,这也就是说我们律师这么多年所做的不是老百姓眼中的“好人好事”,唯利是图、专门为做坏事的人开脱和辩护,已经是全社会对律师行业心理定位。从上也不难看出,中国律师行业已经遭遇前所未有的发展困境,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现实,律师是一个不为法律人看好的行业,也不为全社会看好的一个行业。但与此同时也可以看到中国律师业发展前景非常广阔,与发达国家还很大的一段距离,而且不是一般的差距。这段距离正是我们律师行业的前景。三、中国律师业的明天在哪里?中国律师行业已经遭遇前所未有的发展困境,中国律师业作为一个行业整体上出了问题,中国律师业作为一个行业已经病了,突破口在哪里?要找到突破口先要找到问题到底出在哪里?问题明摆着,中国的律师业是一支没有力量的队伍,中国的律师事务所是没有力量组织,中国的律师是由一支没有依靠的个人,整个律师队伍是一支没有依靠的部队。如果寄希望于大学的法学院给我们培养一支有力量的律师队伍,指望律师法的修改中国的律师就马上获得强大的力量,指望律师协会或律师管理处来培养一支强大的律师队伍?虽然这些都律师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保障,但律师业最终要发展经强大,需要的是市场的支撑,所以中国的律师要强大,首先要从中国的律师开始,从中国的律师事务所开始。1、向市场要发展,这是律师业的首要问题。很显然,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律师业务应该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律师应该越来越多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显然律师来如果没有企业来支撑,是不可能得迅速发展的。搂目前的现状我们的律师业一定是在为企业提供的法律服务时出了问题,人家不需要我们的服务或者说不信任我们的服务。难道他们不需要服务吗?我们还是用数据来说明问题,据统计: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9年,中国每年约有100万家民营企业破产倒闭,60%的企业将在5年内破产,85%的企业将在10年内消亡,能够生存3年以上的企业只有10%,大型企业集团的平均寿命也只有7?8年。其中有40%的企业在创业阶段就宣告破产。在中国每天有2740家企业倒闭,每小时就有114家企业破产,每分钟就有两家企业破产。日本企业的平均寿命为30年,是我们的10倍;美国企业平均寿命为40年,为中国的13倍。这也是一组非常可怕的数据,是人家不需要我们律师服务,还是我们律师不会服务、服务的不好,我们的律师至今还没有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前一段时间笔者在整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管理文集时,并大量在发表相关企业管理文章时,律师同行中居然应者寥寥无几,也就是说中国庞大的律师队伍中真正关心或懂得企业经营管理的人寥寥无几,如果律师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不能与企业的管理实践结合起来,余下了就只有打官司或当“讨债鬼”了,所有的律师都拥挤在这么一个狭窄的业务地带上,怎么可能支撑起一个行业现实的发展和未来。我们的律师只会打官司,不会帮助或教会企业如何在控制、管理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风险或纠纷,如何尽量少打官司。这是一个巨大的律师服务空间,但现在能占领的律师又有几何?从企业自身的利益和长远发展以及正常的经常管理活动的需要来看,没一家企业愿意打官司,只是万不得已才去法院打官司。律师业的现状证明中国的律师现在尚未成为企业真正需要的律师。中国律师业在个人业务尚不发达的今天,只有把目标定位在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服务,才会有更好的发展,也才会有前途。法律服务生活化、法律服务实用化、法律服务市场化是律师业的最好的出路,中国的律师业在传统的业务基础上,只有创新服务,为企业提供实用而有价值的服务才会有发展、才会有出路。有关法律服务的创新笔者集十余年的积累和探索,也已经到了快开花结果的时候了,也希望有更多的律师朋友加入到这个队列中来。2、向体制要发展目前合伙制为主体的律师事务所体制,只适合小规模的律师事务所的运作和发展,无法进行大规模的投资和公司化运作;国有所、合作所就象原有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一样,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也就不会有活力;个人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不相容的。在现有的体制条件下,律师大都以个人为单位对外开展开拓业务、提供服务,这种模式严重制约了律师个人发展空间,尤其是年轻律师在从业之初,不仅得不到支持,反而要与经验丰富,有相当社会资源积累和影响力的老律师,去竞争市场。导致年轻律师执业之初连起码的生存问题都解决不了。如果一个行业对后来者如此地残酷,还能发展吗,还会有前途吗?所以律师事务所必须要走企业化、公司化的道路,必须要有强大资本、业务支撑的实践、学习、交流的平台。在这个行业的既得利益者必须为后来者提供必要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否则这个行业就会先进入这个行业的一群人做小、做死。这只能从体制上着手,企业化、公司化是一条非走不可的路。3、向未来要发展中国律师业的未来是什么?现在还是一片空白,正因为是空白才有文章可做,做什么文章?就是培育市场。中国的律师业必须为自己的未来培育自己需要的市场,这已经到了非重视不可地步,不能不重视的地步了。不把蛋糕做大,就不会有中国律师业的未来和发展。中国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经济正在高速发展,在传统文化背景下,中国人对法律和律师的依赖度很低,不是他们不需要法律服务,而是他们不知道或者说不习惯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规范日常的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所以中国的律师必须走出事务所、走出庙堂、走出书本、走出法条、走出冲突,走向社会、走向客户、走向市场、走向工世界,去宣传法律的精神和法律的规定,告诉们如何安全、合法地生活、生产和工作,去为全社会做一些好人好事,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改变全社会对律师认识上的偏差和误解,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律师业正面临的困境,治好自己的病。4、向年轻的律师要发展谁都知道,年轻的律师是中国律师业的未来,没有他们的健康发展就没有中国律师业的明天和未来。但是在传统的律师事务所经营模式下,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律师实践型人才的断代,必然会造成一个行业的危机。所以作为老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必然承担起对年轻律师的培养和指导责任,帮助他们迅速提高实践工作能力和社会资源的积累,放弃年轻律师就是放弃未来。四、律师事务所公司化的出路在哪里?讲到公司化,有人在思考、有人在探索、有人在实践,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大城市以及发达地区都有了一定的实践积累。但从实践的效果来看,都不尽人意,问题出在哪里?问题在于,律师事务所在公司化过程中陷入了误区。1、把律师事务所的公司化当作工厂化,工厂是必须要关门生产,把工人限定在工厂内进行作业,而律师事务所则完全不同必须开门生产,要把律师都赶到市场中去,在亲身的社会实践和交往中培养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积累社会资源,律师事务所仅仅是律师的大后方,战场永远是市场。如果律师事务所公司也把律师关在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中被当作车工或钳工之类的技术工人,哪个人永远是得不到发展的,一旦离开那个工作环境,一切还得从0开始。也没有律师愿意长期地被限制这样的环境中工作。2、律师事务所的公司化不等于100%的商业化,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
?看了你提问的问题,你是从事金融投资工作的,想换换工作环境到保险公司从事工作对吧?也是对自己的事业提升,同时最终目的多挣些钱,要说你所问的两个保险公司哪一家工作待遇好,具体到实际问题的话,咱要看你去保险公司哪个部门,我们都知道,不管什么单位,里面分了很多的可是和岗位,岗位和职责不同,所得到的薪资也是不同的,具体到保险公司里面所享受的底薪,一般都是保险公司行政内勤人员才能享受的待遇,现在全国各家保险公司实际上人才需求很大,但是真正招聘保险公司内勤行政人员的数量各家保险公司也是少之又少,保险公司招聘内勤人员一般标准都要求是本科大专生以上学历,对于一般业务员的招聘来说,只要愿意做保险代理,就是瞎一点拐一点,只要能给保险公司拉来保单,收来保费,保险公司的门槛也会降低,目前各公司招聘的内勤人人员的工资底薪大约在2500左右,单一谈到底薪问题。保险代理员没有底薪,只拿保险费带来的佣金,具体到业务员的佣金比例是按照国家保监会保险法规定结合各家公司情况来制定,佣金比例依法规范各公司给业务员的佣金比例可以上下小于或者大于5%左右,佣金也好,提成也罢都是一个意思,只是说法不同,提成是根据保险公司所销售的产品系列来计算的,例如:健康型保险产品20年缴费的,业务员拿到的佣金《提成》保监会规定不得大于40%,一般保险公司都是30-35%左右。看似业务员拿到的提成很高,其实目前业务员的待遇却是低的可怜,最起码的养老金保险公司都不给交,给交养老金的都是公司的内勤人员,难怪现在在保险公司做业务员还不如到私营企业打工待遇好些,最起码干几年。企业还给交养老金。保险公司的留存率很低,有业绩你就是英雄,没业绩很快就会被公司基本法清退,保险公司谈不到那家好与不好,大同小异,是否自己能赚到钱,那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技能和水平来决定的,您说对吗?保险公司的基本法福利待遇再好,没有能力的一样会得不到,因为保险公司设置的待遇不会是白白给业务员的,我们真正有能力的话,真的就不要看公司的底薪是多少,要看的是公司在社会上的目前和未来的发展趋势,看公司的产品是否具有竞争力,性价比能否与同行业兄弟公司PK,最后诚挚的祝愿您在未来的认识事业上大展宏图!早日实现你完美的理想。
当信托产品出现显性风险时,则主要有以下4种处置手段:
01信托计划延期
如果项目现金流出现问题,导致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信托计划兑付,出现暂时性的流动性风险,此时,延期可成为化解信托项目兑付危机的方式之一。
信托合同中通常会有关于延长信托项目期限的条款,大部分信托项目一般会约定6个月的处置期。如果产品到期了,融资方无法按期还款,通过延期可以给予融资人更多时间筹措资金,缓解暂时的流动性问题。在此期间,受托人往往会跟借款人协商分批归还信托产品本金和利息。
这种方法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呢?延期并不是不还,而是缓期还,而且延期期间借款人也是要支付利息的。延期适合出现短期流动性风险的项目,借款人暂时没钱还,可以预见一段时间内有回款或者其他途径找来资金还钱。
02提前终止
专业的信托公司 是对项目进行全周期风险监控的,一旦发现风险隐患,早预警早处置。一旦出现可能导致未来违约的风险点,或者是借款人出现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的情况,在信托项目尚未到期的时候就终止信托项目,督促融资方提前还本付息。甚至有可能信托资金还没有完全花出去,就及时终止项目。
这种手段的好处在于抢占先机,防患未然,风险尚未完全暴露,及时避免可能的兑付危机。难度在于受托人能否及时预判发现风险,此外在融资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提前终止还要与融资方协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并非所有的提前终止都是因为出现了风险。事实上,融资方很可能因为有了其他资金来源,找到更低成本的资金,而选择提前归还信托本息。毕竟对投资人而言比较高的信托收益率,对融资方而言意味着更高的成本。
03寻找第三方资金接盘
信托计划到期寻找第三方资金接盘也是信托公司处置兑付发生风险的信托产品的一种常见方式。这在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更为明显。因为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周期较长,资金额度通常比较大,这种模式也比较正常。
除了再发行,还可能寻找新的第三方接手。这里的第三方既可能是同行业企业,也可以是专门处置不良资产的资产管理公司。可能有人会问,出现风险了第三方为何愿意接盘?
这种方式主要是转让投资者的信托受益权,或者是受托人在做项目时通常有抵押物,或者是掌握融资方其他的优质资产,在市场上寻找对这些资产感兴趣的第三方,重组收购盘活这类资产,为借款人筹集资金,兑付信托项目的本息。
这种处置手段比较理想,不需要诉讼,风平浪静及时解决问题。但难点在于,信托公司要真实了解融资方的家底和还款来源,对融资方有把控能力,掌握充足的抵押物或者其他优质资产。
04司法手段处置资产
通常信托项目会要求融资方提供抵押物、进行股权质押,提供担保方等一种或多种措施,作为融资人万一还不上钱的兜底措施。
关于抵押权的实现,其方法有折价、拍卖、变卖三种方式:
a.折价又称协议取得抵押物,是指抵押权人以确定的价格取得抵押物所有权以受偿其债权;
b.拍卖又称为竞卖, 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
c.变卖是以一般买卖形式出售抵押物,以所得价款优先偿还抵押债务的一种方式。这三种抵押权的实现存在的前提是均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同意。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直接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物。如果在信托产品的风控 措施设计中存在强制执行公证措施,则当债务人逾期不还款,抵押权人可以基于强制执行公证书向公证机构申请强制执行证书,再依法持强制执行证书向债务人所在 地或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质押权的实现方式与抵押权相同。
风控措施的意义,就在于项目一旦出现风险,靠抵押物、担保方、回购 协议等仍然可以基本保障投资者权益。实际上,在严格监管状况下,目前发行的信托产品抵押物覆盖率较高,最终保证足额兑付应该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