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九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怎么样?

樊悦霞 2019-11-05 22:29:00

推荐回答

项目关联方:
1、融资方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主体 AA & 债券 AA+ )为 湘潭九华 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100%控股的全资公司,作为湘潭九华示范区唯一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得到了湘潭市和九华示范区财政的双重支持,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注册资本为 6 6 亿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资产规模710亿 元 。
融资人资产规模较大,近几年稳健增长。过去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为 354,142.33、 391,955.30、 5 422,903.35 和 4 302,557.24 万元。
2、用款项目已到收尾期,预计为 48 个月,即从 2016 年 12 月开始,至 2020年 11 月底竣工。
九华经建投已与九华示范区管委会签署了《工程委托代建合同》,届时由九华示范区管委会支付回购款。
3、湘潭九华示范区,创建于 2003 年 11 月 6 日,位于我国湖南省湘潭市北部,处于长沙、株洲和湘潭三市的地理中心,是实施我国中部崛起战略、加快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进程的重点区域。
湘潭九华示范区是长株潭城市群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五大示范区之一,也是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台商投资区,2011年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3 年成功获批国家级湘潭综合保税区。
窦连玉2019-11-05 23:04:18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投资方向:用于建设发展路(长潭路-沿江北路)项目。
    齐晓娇2019-11-05 23:07:01
  • 该项目目前处于在售状态,起投资金100万。
    齐望东2019-11-05 22:57:15
  • 预期收益说明:
    100万≤认购金额<300万                 9%
    300万≤认购金额<1000万     9.2%

    黄生龙2019-11-05 22:38:59

相关问答

信托公司频繁增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自2010年银监会出台《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资产规模需要相应的净资本来覆盖其中的风险资本。而净资本有限就会限制信托公司的发展,还因信托公司是以融资类业务为主,计提更多的风险资本,就需要更多的净资本来覆盖。因此,为了不断发展,扩大规模,许多信托公司选择增加注册资本。 
2.当前经济的疲软、房地产市场的动荡以及一些风险产品的爆出,让信托业突然惊醒,信托业资产规模已经站在了12.48万亿元的高峰之上,而行业所面临的风险也不容小觑。且今年颁布的银监会99号文,要求信托公司建立风险补充机制,当信托公司经营损失侵蚀资本时要从净资本中全额扣减,再由股东补充资本或者相应地缩减业务规模。因此,防控和缓释风险已成为当前信托业最主要的课题。对于那些风格激进,发行信托资产规模较大,风险资产过高的信托公司,通过增资来提前布局防御未来的风险不失为一个良策。 
3.增资还进一步体现了信托公司及股东实力,以及其看好信托业发展的预期。例如此次增资的中信信托,用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既说明了当前公司的盈利能力很强,而在这个时点增资,也表明了公司股东对信托行业和公司未来经营与发展充满了信心。当然,中融此前同样大手笔的增资也有这个因素。
看懂信托合同应重点关注的事项:
1、信托产品的预期过往收益
与银行投资模式的预期过往收益一样,信托产品的预期过往收益是投资者考量信托产品的一个重要因素。固定过往收益类信托合同揭示的过往年化收益率 ,往往是扣除了相关费用之后,包括信托报酬、保管费、监管费、渠道费等。但也有信托公司收取1%的认购费。
另外投资者还需要重点了解产品的过往收益分配方式,目前的固定过往收益类信托一般是一年分配一次过往收益,投资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也有部分信托产品是按季分配过往收益。
2、信托产品投资期限
一般在信托存续期间,信托是不能够赎回的,具体条款都可以在信托合同中找到。有些信托合同规定,实际操作会根据项目运作状况,或者期满之后延期几月结束的情况,或者提前兑付的情况而定。投资者选择购买信托产品,一定要合理进行时间匹配,目前产品多分为一年以内(短期)、一到三年(中期)或者三年以上(长期)。
3、信托产品安全性
和所有的投资一样,考虑信托产品的安全性本质上是让投资者全面认识信托产品的风险,其中包括政策风险、项目经营风险、不可抗风险等。信托公司拥有一套严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并对每一个信托计划均设计有效规避风险的方案,使信托投资的风险降到最低。
对于投资者来讲,考察信托产品的安全性关键是要看融资方的实力、资金用途、还款来源、抵押物,以及其他担保措施的具体情况。当然,还要留意投资去向的行业景气程度,比如当前的能源矿产类的信托风险相对较大。
同时,提醒,说明书不等同于信托合同。信托说明书是客户购买信托产品前了解信托产品的主要途径,而信托合同是信托关系建立和存在的法律依据。但在购买信托产品的过程中,认真阅读信托说明书和信托合同都有助于帮助投资者规避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