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的钱都给子女了,父债子还

黄燕贤 2019-11-05 2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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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继承父亲的财产则不用父债子还。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另外华债网提醒您,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齐文涛2019-11-05 22: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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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债子还”没有法律依据不合法,只是民间的一种说法。只要父母健在,子女不会因为父母的民事行为而承担连带责任,父债无须子偿。但如果父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作为代理人的子女,如果父母所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支出,共同生活的子女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拓展资料:1、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1条的规定,遗产债务的清偿,需要遵循以下原则:首先,限定继承原则,即对于负债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必清偿。其次,特留份原则,即对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份额。最后,清偿优先于继承,即在被继承人有债务的情况下,应当优先用遗产清偿,留有余额的才能执行遗赠。继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黎生茂2019-11-05 22:05:35
  • 这算贪污么。
    黄石周2019-11-05 22:02:26

相关问答

非婚生子与婚生子有同样的上户口的权利,需要有出生证明、部门地区需要缴纳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具体费用以当地情况为准;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而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省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问题:我是一位进城打工的农家姑娘,在工作过程中认识了同车间正式工田浩。我俩在相恋五年后决定结婚。但他父母亲极力反对,并以死相挟,说我俩:门不当、户不对,一个城里人、一个没户口的农村人。田浩从小就对他母亲的话言听计从,没有太多的主见。但我俩感情确实深厚,几乎到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地步。请问题:父母强行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时,子女该怎么办?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所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基于本人的意志,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你信中所说,田浩的父母亲以你是农村姑娘为由,反对你俩恋爱结婚,这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做法。只要你俩双方有感情,完全自愿恋爱结婚,任何人包括田浩的父母都不能干涉你俩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至于田浩父母的说法完全是一种落后的封建思想,是与现代人不合拍的想法,其实农村姑娘身上有很多优点,他们中有许多人兴业成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乡之间的差距将越来越小,说不定有一天城里的人们还要纷纷争着到农村去安家呢。你可以和田浩一道,以法律为依据,晓之以理,做好其父母的思想工作。必要时还可请当地妇联、共青团、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对其父母进行批评教育,指出他们行为的违法性。如实在暂时做不通他们的工作,你们完全可以自主结婚。如其父母采取暴力的手段来干涉,就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将受到法律制裁。
“违反财经纪律”的概念外延很宽泛,如少支多报、坐支、透支、先支出后做支出材料、改变资金用途、套取资金私分都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而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而论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在“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中,少支多报套取资金私分的行为,如果数额或情节达到《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时,行为人会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并具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涉嫌贪污罪,不足1万元的,是违纪违规行为,应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无其他较重情节,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涉嫌贪污罪,不足三万元的,是违纪违规行为,应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有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也只有这三种方式才可以将房产证换成子女的名字。这三种方式,子女可以结合今后对房产的不同处置来采用。
1、继承
继承的方式是税费最少的一种方式,在父母在世时是不能办理的,只有等到父母去世后才能办理房产继承。在继承房产手续的办理过程中,只需要缴纳极少的公正费和继承公证费用,即使在房产证不到5年的情况下出手,也只需要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和5.5%的营业税。
但是,继承的过程可能会碰到一些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有多个子女,或者是父母的父母还在世,那么这种情况需要其他的继承人放弃继承,如果其他的继承人不同意,而父母又没有留下相关的有效遗嘱,那么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父母留下了有效遗嘱,但是其他的继承人依旧不同意,那么只能通过诉讼来处理。
第二个问题是继承的公正手续不全,那么在房产过户的过程中就会产生很多的困难。因为在继承的公正处要求的手续是十分严格的,比如之前新闻上曝光的各种奇葩的证明,要证明你爸是你爸等等!
2、赠与
赠与的方式简单便捷,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只需缴纳印花税和契税,费用不多。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契税,为房屋估价的3%,也就是市场价的3%,如果考虑将房产留作自己居住或出租,可以采用此方式。但今后要出售,这种方式就不太适合了,如果儿女在受赠后不足5年即出售房子,或者子女拥有多套物业,按照目前的操作方式,子女只能按据实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按转让收入减掉合理费用后征收20%,同时还要缴纳转让收入5.5%的营业税。
3、买卖
买卖的方式干脆直接,不留麻烦。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交易不用讨价还价,只需按照地税的评估价缴纳印花税、契税和营业税即可,费用也不多。父母如果将房产“卖”给子女,则需要缴纳评估价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由于房产证未过5年,还要缴纳增值部分5.5%的营业税。子女需要缴纳1%的契税。当以后子女再次转让这套房产时,若取得房产证满5年且是住房,女儿只需缴纳少量交易手续费。若房产证未满5年或者拥有多套房屋的话,则需要缴纳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及增值部分5.5%的营业税。
一、继承房产,我国法律规定,不需要交遗产税。二、房子怎么分配?原则上,应当均分。当然也可以由各继承权的人协商解决。三、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1、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2、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4、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5、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6、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基金基本概念基金从资金关系来看,基金是指专门用于某种特定目的并进行独立核算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各国共有的养老保险基金、退休基金、救济基金、教育奖励基金等,也包括中国特有的财政专项基金、职工集体福利基金、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金等。从组织性质上讲,基金是指管理和运作专门用于某种特定目的并进行独立核算的资金的机构或组织。这种基金组织,可以是非法人机构投资回收方式不同。债券投资是有一定期限的,期满后收回本金;股票投资是无限期的,除非公司破产、进入清算,投资者不得从公司收回投资,如要收回,只能在证券交易市场上按市场价格变现;投资基金则要视所持有的基金形态不同而有区别:封闭型基金有一定的期限,期满后,投资者可按持有的份额分得相应的剩余资产。在封闭期内还可以在交易市场上变现;开放型基金一般没有期限,但投资者可随时向基金管理人要求赎回。虽然几种投资工具有以上的不同。但彼此间也存在不少联系:基金、股票、债券都是有价证券,对它们的投资均为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划分类似于股票:股票是按"股"划分,计算其总资产;基金资产则划分为若干个"基金单位",投资者按持有基金单位的份额分享基金的增值收益。契约型封闭基金与债券情况相似,在契约期满后一次收回投资。另外,股票、债券是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在国外有专门以股票、债券为投资对象的股票基金和债券基金。二、开放式基金与银行储蓄比较开放式基金与银行储蓄具有很多相同的地方:首先二者的存取或申购与赎回都可以在同一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进行,不涉及其他机构和部门,存款者或投资者只须面对银行办理有关手续即可;其次,都可以随时花费很小的成本兑换现金;最后,二者的收益都较为稳定。存款的收益为存款利息,其数额一般是固定的,在正常的情况下,利息收入是完全有保障的。投资开放式基金的收益是基金净值的增长,基金管理者在操作的过程中,采用投资组合方式来最大程度地规避非系系统性风险,而且在成熟的市场上,基金管理者还可以通过风险对冲机制来规避系统性风险,所以投资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在正常情况下也是比较有保障的,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二者虽然具有以上很多的相同之处,但仍然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主要表现为:第一,二者的资金投资方向不同。银行将储蓄存款的资金通过企业贷款或个人信贷的渠道投放到生产或消费领域,以获取利差收入;开放式基金将投资者的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包括股票、债券等,通过股票分红或债券利息来获得稳定的收益,同时通过证券市场差价来获得资本利得。第二,存款合约和基金合约有着本质的区别,二者的风险不同。银行储蓄存款的风险比开放式基金的风险小得多。存款合约属于债权类合约,银行对存款者负有完全的法定偿债责任;开放式基金将募集到的资金投放到证券市场,基金管理人只是代替投资者管理资金,基金合约属于股权合约,基金管理者并不保证资金的收益率,投资者赎回基金的时候是按基金每份的净值获得资金。如果基金管理得好,基金净值就会增长,投资者就会获得较高的收益;如果证券市场行情较差或基金管理人管理得不好,基金净值就会下跌,投资者就会遭受损失,其风险直接与证券市场行情和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相关。第三,二者收益高低不同。银行储蓄存款的收益是利息,在一般情况下,无论银行效益如何,利率都是相对固定的;开放式基金的收益率在正常情况下比存款利率高,但是基金的收益是不固定的,当市场行情好、管理人管理得好时,基金的收益就会较存款利率高,反之则低。此外,不同的基金的收益也各不相同,而不同银行的存款利率水平基本是相同的。第四,二者管理的信息透明度不同。银行吸收存款之后,没有义务向存款人披露资金的运行情况,一般情况下存款人对此也不关心;开放式基金管理人则必须定期向投资者公布基金投资情况和基金净值,投资者随时都可以知道自己的投资可以兑现多少现金。第五,二者转换成现金所花费的成本不同。银行存款的存入和提取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开放式基金的赎回和申购则需要交纳一定费用,所以投资者的资金转换是有一定的成本的。是投资于开放式基金,还是以储蓄的形式存到银行,投资者不妨在充分比较二者的异同和优缺点的基础上,根据个人资金量的多少、承受风险能力的大小、未来对资金的需求状况等方面来安排资金的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