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融资对中小企业有什么影响

齐广训 2019-11-05 2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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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活跃的私募基金、投资人的主要资金来源在哪里?2、企业有融资需求以后,怎么去找基金谈?3、基金有兴趣以后,企业如何配合谈判?4、法律问题,财务问题。5、股权激励、股权分配问题。等等。中力顾问。
连佩忠2019-11-05 23: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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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资金是企业经济活动的第一推动力、持续推动力。企业能否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及时足额筹集到生产要素组合所需要的资金,对经营和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融资能够给企业注入新的资源推动企业进行投资有助于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齐晓娜2019-11-30 22:22:54
  • 1、给中小企业带来发展所需的资金;2、改善公司的股权结构,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3、给企业带来管理上的规范性;4、有些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还可以给企业带来市场、订单;5、为企业寻找优秀的高级管理人员;6、给企业带来较好的政府人脉资源,改善企业的外部经营环境。
    赵风翎2019-11-05 22:56:42
  •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1、新三板市场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与平台  新三板市场产生,尤其是扩容之后,为中小企业融资拓宽了平台,带来了持续性的资金支出,对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存在市场不成熟等问题,新三板市场的建立与发展,集中展现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可以帮助潜在的投资者发现企业的价值,增加企业股权融资和外部融资的比例。在新三板市场正式挂牌之前,企业必须要经过尽职调查的过程,在这期间,企业会逐渐完善部门职能,加强内部管理机制与结构的建设,健全公司的制度与规章;挂牌后需要接受资本市场参与者的监督和法律法规以及新三板市场相关规定的约束,这些都可以帮助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与公司形象,且可以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多方位多角度促进企业的发展。2、我国新三板市场作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的风险因素 如果有中小企业想要在新三板市场挂牌,必须要经历一定的审核,虽然不及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那么严格,但也会促使企业的管理结构与模式等发生一些变化,这样的变化便形成了企业在挂牌后新的挑战,对于投资者,就是风险。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不足,这也是投资者参与度不高的原因之一。新三板市场可以适当放宽对投资者的准入条件,比如纳入部分能承担较高风险的自然人,增加新三板市场的活跃度。新三板市场还可以考虑引入做市商制度,挂牌企业通常发展前景良好,却也有较高的风险。一般的投资者,即使是部分的机构投资者也很难对其进行准确地估值。如果引进做市商制度,就可以为新三板市场增加许多的专业的从业人员,他们有丰富的经验、敏锐的市场观察力和专业的技术分析能力,可以对新三板市场和挂牌的企业进行专门的长期跟踪,以减少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等带来的风险。对于中小企业,灵活的转板机制可以为企业的不同阶段提供不同的融资方式,保障企业的资金来源。3、对新三板市场的发展及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市场融资的建议  继续“扩容”之路并鼓励更多投资者的广泛参与,让投资者根据自身偏好进行市场选择,使新三板市场更具有投资价值。建议参照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安排的要求,进一步降低个人投资新三板市场的门槛,吸引更多具有风险承担能力的个人投资者参与新三板公司投资。通过更市场化的手段培育新三板的个人投资者,使之与机构投资者共同成为新三板市场的主力投资者。通过制度与政策建立科学的转板机制,进一步打通转板渠道,让符合转板条件的公司适时成为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让退市公司转入新三板平台继续交易,可以吸引更多的私募股权资本PE参与非上市股份公司的培育,让原始投资人在完善公司治理、初期直接融资、提高经济效益及创新等方面规范公司行为,并通过公司收购和公开上市等方式建立退出机制;也可以吸引更多的风险投资VC参与生产经营技术密集的非上市股份公司的定向融资,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使公司实现迅速扩张,更快达到转板上市的规模及效益。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使建立做市商制度成为可能,积极推动并加快实施竞争性传统做市商制度,同时提供集合竞价转让服务,可以为中小企业市场化的收购兼并合理定价,为常态化的股份转让提供企业价值发现功能。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7年专注于股改一件事。
    章观年2019-11-05 22:38:24
  • 一、优点1、企业财务风险较小股权资本不用在企业正常运营期内偿还,不存在还本付息的财务风险。相对于债务资本而言,股权资本筹资限制少,资本使用上也无特别限制。另外,企业可以根据其经营状况和业绩的好坏,决定向投资者支付报酬的多少,资本成本负担比较灵活。2、股权筹资是企业良好的信誉基础股权资本作为企业最基本的资本,代表了公司的资本实力,是企业与其他单位组织开展经营业务,进行业务活动的信誉基础。3、股权筹资是企业稳定的资本基础股权资本没有固定的到期日,无需偿还,是企业的永久性资本,除非企业清算时才有可能予以偿还。这对于保障企业对资本的最低需求,促进企业长期持续稳定经营具有重要意义。二、缺点1、容易分散企业的控制权利用股权筹资,由于引进了新的投资者或出售了新的股票,必然会导致企业控制权结构的改变,分散了企业的控制权。控制权的频繁迭变,势必要影响企业管理层的人事变动和决策效率,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2、资本成本负担较重尽管股权资本的资本成本负担比较灵活,但一般而言,股权筹资的资本成本要高于债务筹资。3、信息沟通与披露成本较大投资者或股东作为企业的所有者,有了解企业经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的权利。企业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扩展资料:私募股权融资的特点: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因流动性差被视为长期投资,所以投资者会要求高于公开市场的回报。没有上市交易,所以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而持币待投的投资者和需要投资的企业必须依靠个人关系、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来寻找对方。1、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投资回报方式主要有三种:公开发行上市、售出或购并、公司资本结构重组对引资企业来说,私募股权融资不仅有投资期长、增加资本金等好处,还可能给企业带来管理、技术、市场和其他需要的专业技能。如果投资者是大型知名企业或著名金融机构,他们的名望和资源在企业未来上市时还有利于提高上市的股价、改善二级市场的表现。2、相对于波动大、难以预测的公开市场而言,股权投资资本市场是更稳定的融资来源。3、在引进私募股权投资的过程中,可以对竞争者保密,因为信息披露仅限于投资者而不必像上市那样公之于众,这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可以选择金融投资者或战略投资者进行合作,但企业应该了解金融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的特点和利弊,以及他们对投资对象的不同要求,并结合自身的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投资者。股权融资。
    连传庆2019-11-05 22:21:38

相关问答

一何为股权架构?1谁能成为合伙人今天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家都讲合伙人,但其实法律的合伙人和法律上的股东是有差别的。合伙人在法律上针对的是合伙企业,包括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有限合伙企业,股东相对应的是公司,所以合伙人和股东在法律上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这里讲的合伙人是一种俗称,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伙人,实际上是有限公司里的股东。但因为现在创业火热,大家有点约定俗成,所以我们今天要讲的就是《中国合伙人》里的合伙人。所以关于合伙人适合的标准,我看了很多案例之后,自己也总结了一下,认为有3个标准。第一,要有创业的能力。第二,要有创业的心态。第三,要找到一起吃苦坚持的人。以上几个标准是大方向上的,涉及到具体的还有以下5个标准:一、理念要认同,要同舟共济。二、资源互补、优势互补,取长补短。三、各自能独当一面,在某方面能撑起来。四、需要背靠背的信任,相互之间没有什么顾忌,可以相互托付。五、共同出资。这个有必要跟大家重点说一下,现在创业注册公司一般不要注册资本,但是公司成立以后,可能为了拉某个技术入伙,又因为公司现在没钱,就以股份的形式,而不要求出资。比如为了先把Demo或者App做起来,不要求技术出资,直接给15%,甚至30%的股份,让他以技术入股。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让技术先在原先公司待着,等到公司成长、融到资后再辞职,我认为都不可取。如果是后续加入的合伙人、中途加入的合伙人,那一定要坚持“先恋爱再结婚”的原则。所以从法律上来讲,你可以通过法律文件的方式跟他说清楚,如果做我的联合创始人,我可以给你什么样的待遇,但是这个条件目前还不生效,到一定程度以后才能给你生效。这个时间也就三个月左右,差不多也能完成真正的了解和磨合,这就是所谓的“先恋爱再结婚”2股权的理解和分类股权有两种理解,一种比较通俗,就是10%、70%、90%,这是法律登记上的股权。你占有公司多少法律上的股权,就代表这个公司里有多少比例是属于你的。第二种理解叫创业股权。这个不一定完全正确,但可以与大家交流一下。这种股权举个例子,你我他三个人按照721模式合伙,虽然都有出资,占有20%的股权,但是对不起,这个20%,还只是在你名下而已。它是一种企业成长的股权,这20%是你的没错,但不是说你前期投入了,这个公司就必然成长到什么阶段,每一个企业都是一个成长的过程,都有它的成熟期,也就是企业只有在成熟阶段以后,这个20%才真正是你的。这具体法律上的股权分类第一种:实打实的股权,在工商局登记的30%、60%等股权。第二种:限制性股权。就是你一开始就出资了或享有了,但可能需要在付出多少年之后,才能达到兑现机制。或者企业发展过程中,你转让、质押和处理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这是限制性股权。第三种:期权,就是期待性的权利。主要是针对企业员工,做一个激励核心员工、高管,各种VP的方案。3股权架构原则涉及到股权架构的基本原则,主要有5点。第一:公平,贡献和股比要有正向相关。所以对于CEO来说,你需要清晰知道每个人每个岗位在各个阶段的不同,对于贡献和股权架构设置也就不能一刀切。第二:效率,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量。首先是资源,比如人的资源,产品、技术、运营和PR,甚至是融资;其次是这个架构要便于公司治理,特别是涉及一些重大决策的时候,能够在议事规则下迅速做出比较高效、正确的判断。最后结合第二点,这个股权分配架构需要考虑决策,就是要有一个老大,能让任何事情决策更加高效。第三:便于创始团队对公司的控制,是控制权。第四:有利于资本运作。这个主要涉及两个层面:融资和挂牌IPO。第五:避免均等。很简单,避免55开,或者333之类的,这种结构非常糟糕。4股权蛋糕怎么切很多人来找我们律师的时候,大都会问合伙人份额怎么分。我的回答都是标准的,任何一个事业不可能靠几个合伙人、几个“O”做起来,一定要靠很多伙伴、VP和高管,包含全体兄弟姐妹。所以基于共同打拼这一点,考虑问题的思路就不再是怎么分,而是分给谁。一般来讲,我们律师都会根据你的行业,给你一个建议,应该拿多少的期权值出来,比如数据统计,现在一般是10%到16%,或者到20%都有,而奇虎360拿出40%,应该说是比较慷慨的,换个直观的说法就是,他们公司现在随便一个高管或者部门主管都是千万级富翁。还有一个大家比较熟悉的例子是华为,他们说自己是全员持股,不过法律上讲的话只能叫全员激励。华为是用现金价值的方式来激励,而不是实打实将所有的公司员工都作为股东。但这个可以给我们的启示是,在考虑股权这个蛋糕怎么切的时候,首先要照顾的是员工份额,留多少才能持续吸引后续的优秀人才加入?这个是需要提前分出来的,那作为律师来讲,我们建议10%到20%都正常,15%、12%,在资本市场比较认可的是12%,但比较折中的方式有15%。第二个需要考虑给新的合伙人预留。刚才说了,不是所有团队都能从刚开始的时候就找到齐整合适的创业团队,中间还会有各种各样的联合创始人需要引进。一般我们会根据测算建议你先预留15%,会相对合理一些。所以扣除了以上预留的两部分,才是创始合伙人的股权份额。5创始合伙人的份额分配从企业刚创立就给它估值,哪怕是通过资本市场去估值。比如一个互联网项目,注册资本是100万,刚开始的估值是500万,去融天使的时候估值1200万,这种情况下你出资30万,就只能占6个点。这是第一个需要考量的因素。第二个因素是要有一个老大,即CEO,对公司有更多担当和责任,特别在前期是为了决策效率。企业的发展与CEO的能力直接挂钩,所以CEO在一个创业项目一定要大股,始终能够控制住这家企业。接下来就需要考虑合伙人了,这个需要多方面综合考量,因为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各有优势,有资金、资源、专利、创意、技术、运营和个人品牌等。而资源的话,包括融资的资源、数据的资源等,在前期会很重要。每个阶段大家都要科学地评估,有个全面的认识,现在的互联网创业跟以前的创业确实不一样,有很多不确定性,但是在合伙人问题上,在项目规划里,平衡了各种资源、人才和发展阶段之后的科学评估,会比较适合。第四个方面就是要在合伙人股权分配上有一个明显的梯次。在刚才讲过的不要均等的基础上,实现梯次,这种梯次不是CEO60%,剩下的40%,还有三个人,每个人13.33%,这也不行。比如CEO老大、CTO是老二,然后依次各种“O”,按照20、15、10,或者15、12、8、5这种梯次,会在以后方便很多。合理的股权结构合理的股权结构提问/回答/建议问:我们项目融资现在已经A轮了,需要吸纳一个联合创始人、一个非常厉害的CTO进来,那该给多少股份合适?答:这样的问题,我一般都会先问这个人进来的具体作用是什么?能不能用钱来解决,接着才会看轮次。在北京,产品还没有就引起CTO,给人15%-20%是正常的;天使轮之后,产品已经有Demo了,那这个CTO可能要在股份上打五折了,原来15%,现在只能是8%、6%,或者5%;在A轮以后,就可能只给3%-5%了;如果到了B轮,可能就只给期权了。所以这就是刚才讲到的,股权都是动态分配的,你要根据你的阶段不断做评估,因为你的融资阶段不一样,企业的估值也是不一样的。建议:CEO给50%-60%都是正常的,但是联合创始人,不管有多少个人,一定不要加起来超过30%,你还需要预留10%-20%的职权期,这算比较科学的股权架构结构安排。6股权架构的法律设计就互联网创业来讲,股东协议应该有这么几个机制:第一:股权兑现机制,也叫股权成熟机制。比如刚才讲到,我这个项目成熟期是4年左右,我在里面占20%的股权,但是在这过程中我认为太辛苦,无法再坚持下去,无论是迫于生活压力、失去兴趣还是什么原因,反正我不再跟着一起玩了。这个时候出现的问题是:我要走了,但工商局登记里,我的名下还有20%的股权,这如果一直到上市IPO,对于其他人是不公平的。对于股权兑现机制,它的核心就是:登记在工商局的股权是你的,但一定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按照时间和阶段的发展,你个人对公司的付出来不断评估兑现。以上是第一个机制:涉及回购。另外需要考虑的第二个机制是股权的动态调整。比如公司未来是要往云计算、大数据方向发展的,但现在还不会到那个层次,相关的人需要成长,那就可能涉及到我给技术本来是10%,但是现在先给5%,等到你也能达到再给5%,或者你达不到就用这5%来给别人。所以这个是一个动态的可调整的机制。第三种情况是离婚,股东里有夫妻离婚,因为夫妻离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就会导致公司相应变动,所以关于离婚可能要有提前的约定,一种是谁创业归谁,你这个项目与配偶无关。第四种情况是继承,这个一般不会被关注,但是又很常见,比如股东去世之类的,他的继承人就会成为股东,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这个项目不对路,聊不来,那可能就会影响公司的决策和发展。所以对于继承相关的情况,协议里也应该有一些权益可以清算的条款,这样会比较科学。第五种情况是犯罪,就是创业项目中的创始人因为各种工作的原因或者个人的原因犯罪,如果这些犯罪可能影响到项目后续的资本运作,或者是因为被关押导致公司决策受限,那也要在股东协议中考虑到。二控制权1控制权分为哪几类?第一种:绝对控制,占股三分之二以上。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重大事项,比如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分类、解散等,这些重要情况是必须要三分之二以上来同意的,这是叫绝对控制。第二种:相对控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占股50%以上,另一种是有很多股东,我相对占股最多。不过常规情况下第一种方式比较常见,所以很多创业公司创始人的占股往往是51%。第三种:一票否决权,比如占股34%,虽然没有51%,也没有67%,但有些情况下必须2/3以上通过的话,我占股34%,那其他人占股66%就没用。所以这是一种非常直接、简单粗暴的方法,在表决上拥有绝对话语权。2控制权具体可以怎样来实现呢?第一种:代持,比如昨天还有一个项目来咨询,有8个创始人,占股差不多,最大悬殊也就3个点。这种情况下,比较直接的方法就是让某个人,或者CEO代持。但我个人是非常不建议代持的,因为代持有几个问题:给CEO代持或让某个人代持,人什么时候没了都不知道;涉及道德风险。第二种:表决权委托,比较常见于美国。表决权委托就是你让我给你代持我不干,但表决权可以给你,委托你来帮忙投票。第三种:AB股,也叫牛卡计划,也可以叫双股权,是舶来品。简单讲就是公司里存在两种股权,但工商意义的性质是一样的,只是表决权不一样。具体来说,我虽然占股30%,实现不了控制,但是我如果要求在表决权上放大,那也能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所以总结来说,就是股票所有权和投票权分离,放大自己的表决权。第四种:持股平台,这个是律师比较推荐的。刚才说到代持不靠谱,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投票权委托有时候可以撤销,并且是随时可以撤销,不是很方便。这个时候我们可能会做一个持股平台来实现控制,就是把一些零散、小额的股权集中起来实现投票权,或者有些人占股30%,可以放一部分进来到持股平台里。持股平台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有限公司,一种是有限合伙。从法律的角度,我们建议还是放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因为治理方便,基本是GP说了算,其他人只要负责做就行。提醒持股平台的地点选择也很重要,因为现在来讲北京工商部门是不允许设置什么股权投资企业、乱七八糟的PE公司的。不过话说回来,全国很多地方也能注册,而且有不同的优惠政策,不同地点的优惠是不一样的,比如新疆、厦门自贸区和天津等,可以多方考虑一下。3公司创始人有哪些特殊权利?创始人的特殊权利第一:一票否决权。比如下列事项必须经过创始人、股东谁谁谁的同意,才能通过,这个就是一票否决权,是一种强有力的保有控制权的方式。第二:董事提名权。类似的可以借鉴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比如说董事会一般是奇数,设立的董事会至少是3个人,所以可以约定,创始人可以有权提名一半以上的董事会的董事人选。第三:董事长的任命权。不仅可以提名董事,还可以提名董事长人选。
,所谓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非流通股与流通股这二类股份,除了持股的成本的巨大差异和流通权不同之外,赋于每份股份其它的权利均相同。由于持股的成本有巨大差异,造成了二类股东之间的严重不公。这种制度安排不仅使上市公司或大股东不关心股价的涨跌,不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越来越影响到上市公司通过股权交易进行兼并达到资产市场化配置的目的,妨碍了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化。股权分置改革的作用股权分置改革首先是为了贯彻落实股权分置改革的政策要求,适应资本市场发展新形势;其次,为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工具促进公司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从公司自身角度来说,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引进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自我约束机制和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流通股股东来说,通过股改得到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得到了保护;消除了股权分置这一股票市场最大的不确定因素,有利于股票市场的长远发展。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