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公司,从国外公司进货,在香港与国内公司交货,税务问题

樊春秋 2019-11-05 2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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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相当于三方转口贸易,香港公司起到中转的作用,香港公司跟国内公司是不能开具发票的,只能是形式发票,因为全世界只有中国大陆有税务发票。香港公司可以跟国外客户签订采购合同,再跟国内公司签订销售合同。
龚小芝2019-11-05 2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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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赠送不了,就算是子母公司也不能免费赠送。大陆有外汇管制,有货出就得有钱进,有钱进就得有货出,调货价可以但是不能太夸张,要高于货物的海关备案价才行,否则是有问题的。
    赵驰北2019-11-05 23:02:41
  • 如果不经过海关,那外汇最好也不要打到国内账户。因为1,国内账户收到外汇,外汇系统要有海关出口记录,这个不匹配。2,银行收到钱,就可能会交税。最好在境外有账户,经济发达的国家地区都没有外汇管制,收外汇很方便。
    米大斌2019-11-05 22:20:05
  • 问题是什么?而且国外公司与国内公司签外贸合同,那么,货物怎么能够是内贸交货?这个内贸交货是什么意思?货物不出口而在国内使用?如果是这样,除非从保税区或自贸区走一遭,即国内卖家将货物出口到保税区或自贸区,国内的买家再从保税区或自贸区把货物进口入境,否则国内的卖方无法收取外汇。全文。
    齐有发2019-11-05 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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