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非婚生子要求分割父亲遗产怎么办

黎省平 2019-11-05 2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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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现代社会,很多问题也开始逐渐冒出了头,许多家庭会因为非婚生子女能否继承父母的遗产而闹的不可开交,那么作为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条件有哪些? 感觉这个问题似乎离我们很遥远,通常我们会在电视剧中看到什么富商大佬在外面有私生子,很多私生子都不被家里承认,没有良好家庭条件的庇护。那我们回归现实社会,非婚生子女是否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其实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的。不管是婚生还是非婚生子女,或者是有抚养关系的养子女、继子女,在我们国家法律上都具有相同的地位,他们都具有平等的继承权。 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并非由结婚证而决定。其实子女和父母之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之间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受到影响,也就是说并不是你们双方没有结婚这个孩子就不是你的了,真正确定子女和父母关系的是亲子鉴定。所以说,子女的继承权不会因为父母没有结婚而被剥夺。而那些没有与父或母一起生活的子女,或者子女与父母虽有抚养关系但没有血缘关系的子女他们都拥有平等的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因此不管是非婚生子女还是婚生子女,他们在继承遗产时都有平等的权力,除非遗嘱本身已经确定好了遗产的分配,不然遗产是有平等继承的。  。
龙帮媛2019-12-01 23: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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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婚生子亲子鉴定可以解决遗产继承问题。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如果亲子鉴定结论表明,某继承人确是被继承人的非婚生子女,就有权和该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共同依法继承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
    齐明思2019-11-05 23:02:14
  • 一般不需要,对于遗产的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亲自鉴定只有在对亲子关系有质疑的情况,有人提起诉讼了,则会做亲子鉴定。我国《继承法》规定了: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辛国秋2019-11-05 22:19:30
  • 张某的丈夫老李去世五六年了,她和儿子女儿却突然收到一名男子的诉状。对方声称是48年前老李的非婚生子,要求继承老李的遗产。近日,溧阳市法院审结了该起继承纠纷案。今年年初,小阳诉至溧阳市法院,要求继承老李的遗产。作为继承人之一的张某到庭应诉,认为小阳纯属是为觊觎李家财产、捏造事实来起诉。庭审中,小阳及其母亲两人均当庭自认为原告就是老李的亲生儿子,是48年前小阳母亲与老李在恋爱期间所孕,由于被继承人老李已经去世五六年,小阳要求张某的儿子小荣与其共同做近缘性司法鉴定,但小荣与小娟均未到庭参加诉讼,未配合小阳提出的司法鉴定。溧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小阳的举证未能证明其为被继承人老李的合法继承人,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原告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法官说法老李的子女没义务配合做司法鉴定据办案法官介绍,就本案而言,原告小阳是否系被继承人老李的非婚生子,这是其获得财产继承权的前提和基础。作为继承诉讼,相对方为被继承人老李的妻子及儿女,而不是老李本人,推定亲子关系的规则仅能适用亲子关系诉讼的相对方,不能随意扩大主体的范围,否则不利于对合法婚姻中其他家庭成员人格权的保护。故老李的合法婚生子女无义务配合原告做司法鉴定。小荣作为老李合法婚姻中的婚生儿子,享有独立而完整的人格权,对于原告要求其配合进行司法鉴定,以帮助其继承老李的财产,小荣有权保持缄默、不作为,甚至明确拒绝。这种后果不能归咎于老李的妻子及子女们,只能归咎于老李生前与原告的母亲两人未能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或是两人未能及时为非婚生儿子保全证明亲子关系的相关证据。看来想继承父亲的遗产,害的有相关的证据才行,凭口说是无用的。
    齐晓楠2019-11-05 22:05:29
  •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规定,非婚生子女即私生子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遗产继承权。但是,非婚生子女要继承其生父的遗产,必须依法确认与生父的亲子关系。亲子鉴定非婚生子要求分割父亲遗产怎么办?也就是说,非婚生子要求分割父亲遗产,需要做司法亲子鉴定,以证明其与生父的亲子关系。安康亲子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适用于全国,可用于财产继承、出国移民、户籍申报等各个领域。
    黄盈椿2019-11-05 22:02:20

相关问答

私生子可以上父亲户口。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孩子未在医院出生的或无法证明孩子在医院出生的,根据文件,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人员,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局面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所以建议拿上亲子鉴定证明,去所在地县卫生计生局申领。比如北京非婚生育婴儿出生登记规定: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长审批。一般需要的材料有:一假如《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登记齐全的:需要带《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二假如《出生医学证明》上只有父母一方登记的:需要带《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三假如《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要求随未明确的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凭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扩展资料《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出生证-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孩子随男方落户,就一定需要做亲子鉴定。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9〕96号》: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扩展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而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而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非婚生子女。
我国海外信托业务长期以来主要由外资银行 或新加坡香港等独立的信托公司开展,本土机构海外信托服务供应严重不足。本土机构的海外信托业务随着家族信托业务发展才开始兴起,大部分家族信托都是离岸信托结构,2013年年初平安信托 发布了内地第一只家族信托,海外信托起步更晚。除了受信托业整体发展落后影响外,国内信托公司的海外信托发展滞后主要有四点原因:
一是无法设立分支机构。信托机构设立海外子公司一直在构想中,相关法律法规迟迟未出台,目前只有中融信托、中诚信托 、中信信托 、建信信托 、上海信托5家信托机构设立了境外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信托机构的境外子公司新设处于停滞状态。
二是缺乏境外投资经验。我国信托机构2010年才开始布局海外业务,由于缺乏投资经验,初期更多的是与海外投资经验丰富的机构合作,或者是直接和海外机构合作。即便是现在有18家信托机构拿到了QDII 额度,也有不少信托公司把QDII额度直接转卖,真正自己做海外投资业务的信托机构寥寥无几。
三是存在法律监管障碍。海外信托的一切业务都要受海外法律监管,不同的国家法律环境不同,信托监管政策也不尽相同,而国内的信托机构短时间内无法迅速熟悉海外多国的法律法规,连开展海外业务都尚需辅助,更难独立设立海外信托。
四是前期需求不足。设立海外信托大多是为了避税、代际传承等特殊目的,因而海外信托中事务管理类信托居多,而事物管理类信托需求长期不足,2014年之前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不足20%,近几年需求才逐步增多,反超传统投融资类信托,占据超过半壁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