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知识讲座视频哪里有

黎盛勇 2019-11-05 2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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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扬诗2019-11-05 22: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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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辩第一人害死人,没有官方的,都认为自己是第一人。我过来学习一下。苏义飞,合肥知名律师,执业以来,常年担任多家国内知名企业法律顾问,代理案件近千起,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各类专业知识,已经走向专业化发展,熟悉诉讼操作规程和技巧,能在纷繁复杂的情节中发现问题,能在艰难中找寻证据,在反复思量中寻求以最佳途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作作风细腻,思维敏锐,庭审中言语犀利,为人诚恳率直,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正义感。苏义飞律师深知律师服务也是服务行业,应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天职,踏踏实实的办理好每一件委托事务,在办案过程中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有效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挽回和避免委托人的经济损失,为委托人规避法律风险为终身的奋斗目标。苏义飞律师以“踏踏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办案”为执业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位客户和每一个案件,其“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办案作风,受到客户和同行的一致肯定和好评。苏义飞律师的辩护尊重委托人意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不忽视对当事人有利的酌定情节,敢辩、善辩和明辩。
    齐新春2019-11-05 22:01:50

相关问答

《婚姻法》所贯穿的基本原则我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这五项基本原则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根本精神。它贯串于我国《婚姻法》的始终。是整个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灵魂。婚姻自由原则是指男女双方有依法缔结或解除婚姻关系,不受任何人强迫或干涉的自由。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结婚自由是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二者互相结合,组成了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结婚自由即结婚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强迫他方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只有实行结婚自由,男女双方才能按照本人的意愿选择理想的对象,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美满幸福的婚姻关系。但是,结婚自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离婚自由,是指依法解除没有感情的婚姻关系,为当事人重新建立幸福的家庭创造前提条件。但是,离婚自由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一夫一妻制原则一夫一妻制是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具体来说,包含以下内容:①任何人不论其地位高低、财产多少,都不能同时有两个以上的配偶。②已婚的在配偶死亡或离婚之前不得再行结婚。③其他一切公开的或隐蔽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在结婚、离婚问题上,男女的权利是完全平等的。双方同样享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权利。②在夫妻关系上,男女双方地位平等、人格独立。夫妻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都有参加工作、劳动、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都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所有权;都有互相抚养的义务;都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③家庭成员间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公公与儿媳、岳母与女婿、兄妹、姐弟等,这些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中都是平等的关系,依法享有平等的权利,平等履行义务。例如,在赡养父母问题上,子女的义务是平等的;在继承父母遗产问题上,子女的权利同样是平等的。④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国家对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关怀。婚姻法》确立这一项原则,对于促进男女平等,发扬尊老爱幼的新风尚,发挥家庭在培养下一代和照顾老人方面的作用,巩固家庭关系,都有很重要的意义。实行计划生育原则计划生育,就是有计划地调节人口的发展速度。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就是要节制生育,控制人口的增长,降低人口出生率。其意义在于实行计划生育有利于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的基本平衡;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有利于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人口的质量和保护母亲的健康。具体到每个家庭,就是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最多不超过两胎。同时,国家提倡晚婚晚育。这不是说只要一达到法定婚龄就结婚生育,而只是说达到法定年龄,才能结婚,至于什么时候生育,还得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国家对晚婚晚育者在假期、福利、住房等方面都有优惠政策。禁止结婚与暂缓结婚我国《婚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通婚,是婚姻遵从自然规律的体现,符合优生学的要求。男女双方如果有过近的血缘关系,所生的后代继承双方生理上的缺陷的可能性就大。如果对这类行为不加以禁止的话,就会影响整个民族的素质。法律规定患有特定疾病的人不准结婚和暂缓结婚,目的在于防止结婚当事人所患的疾病传染或遗传,以保护子女后代和民族的健康。禁止结婚的疾病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法律明确指明的疾病,即麻风病。我国《婚姻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之男女,禁止结婚。麻风病是一种恶性传染病,禁止结婚,对本人、对对方、对子女、对民族都有益。另一类是没有直接指明的疾病,即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是指花柳病、精神病、白痴病等。我国法律除了列举麻风病未经治愈,不能结婚之外,对其它疾病均采用概括式规定。这就要求在实践中确定不能结婚的疾病时注意科学性,在认定时要有充分可靠的证据,必要时应进行医学上的鉴定。关于暂缓结婚的法律规定,主要见于民政部1994年2月1日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患有法律规定暂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至于哪些属于暂缓结婚的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九条的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有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提出医学意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可见暂缓结婚的疾病是指患有指定传染病如霍乱等在传染期内和精神病在发病期内这两类。至于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人,是否禁止结婚?1950年《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而现行《婚姻法》未作明文规定。因为考虑到生理缺陷无传染性,也无遗传性,如果双方自愿结婚,对双方、对社会并无危害,所以不必禁止。我国《婚姻法》还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间关系的规定,所以,直系拟制血亲间也不得结婚。另一类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我国现行法律关于亲属关系远近的划分,不采用亲等,而采用符合我国人民群众传统习惯的世代制。这种世代制计算方法,是以己身为一代,以父母为二代,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依次类推。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即与己身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事实上,人类很早就开始认识到血缘对后代的影响。在原始社会,辈份就是婚姻缔结上最早的禁忌。我国历来也有“同姓不婚”的传统,因为同姓者有相同的祖先,所以是血缘比较亲近的人,但这些不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的。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男女结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人加以干涉,是婚姻成立的最重要的先决条件。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是本人自愿,而不是取决于父母家长的意愿;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由于受欺诈、威吓、胁迫或重大误解等原因所作的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都是无效的。当然,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当事人自愿,并不排斥当事人的父母、亲友出于关心和爱护,依照法律和道德的要求,给当事人提出各种有益的建议。但是,这些建议的采纳与否,则应由本人决定。男女双方达到法定的婚龄我国现行《婚姻法》将法定婚龄规定为男不得小于22周岁,女不得小于20周岁,同时鼓励晚婚晚育。未达到法定婚龄,采用欺骗手段骗取结婚证的,一经查实就要收回结婚证,宣布该婚姻登记无效。在某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当地法规规定的结婚年龄,一般要低于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法定婚龄。另外提倡青年男女晚婚,这个规定不是强制性规定。符合一夫一妻的原则只有未与他人保持婚姻关系的人才有资格结婚。这就是说,只有未婚、离婚和丧偶的人才可能与他或她结婚。
星期一下午,我校特地请来少年管教所人员,为我们上了一节生动有趣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实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故意杀人罪,当初如果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己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青少年犯罪,不仅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己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判断力,判断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不过我想,那些青少年罪犯或许是一时疏忽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身旁有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尽可能的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我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给他找回自信。借鉴一下吧。
这周,学校开展了以“安全法制教育”为主旨的演讲活动,学校专程聘请了安全法制教育的校长,为我们讲解,让我们学会了用法制武器保护自己。作为一名小学生,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是我们人身健康的保障,法律法制是社会和谐的一道警戒线,做为一名守法的好公民,当我们在做一件事时,必须理智的想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已经犯法,并杜绝一切违法行为。小小的我在这个世界中迷茫,面对利益与谎言编织出的美丽幻境,明知是黑暗布下的陷阱,我们却选择了毫不理智的踏入,迷失了自己的本性,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做为21实际的青年,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我们即将踏入这个社会,以后的路还很长,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是我们的必修课,为了我们的成长,我们必须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用法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知法就是为了创造如果,守法就是为了落实如果,用法就是为了改善如果。在日常生活中留点心吧!也许你会发现一件小事也有快乐的原点在发光。近年来,全社会不断重视和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真情关注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青少年应当严以律己,把遵纪守法内化自己自觉的行动,真正做到“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让我们“与法同行”,真正唱响“我知法,我守法,我健康,我发展,我快乐!”的主旋律。
一、因网络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原因分析1、未成年人的经济条件无法满足其上网需要。通过了解,绝大部分被告人沉溺于网络游戏不能自拔,网络游戏又称“网络海洛因”,具有很大的瘾性,对于自制力较差的未成年人更是难以控制。而上网需要大量的金钱。在被告人家庭经济条件有限,自身的好逸恶劳,经济上无法满足其上网需求的情况下,通过抢劫、抢夺、盗窃等简单的暴力犯罪,快速便捷的获取金钱自然成为了他们的第一选择。2、暴力网络游戏的泛滥导致被告人行事冲动。青少年身处于身心发育期,对新事物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模仿意识。网络游戏的暴力信息对懵懂无知的青少年来说,如同漩涡一般,一旦不及时有效的引导,很容易导致其被吞噬其中,难以自拔。特别是一些充满暴力的网络游戏,简直可以称作暴力犯罪的练习教材。一旦习惯了网络游戏中的残暴行为,只要在现实中遭遇矛盾冲突,他们往往就会自然而然地按照游戏中的方式去解决问题。3、网络色情信息的影响导致被告人误入歧途。14至18岁的年龄,是未成年人青春期最盛、最活跃的阶段。网络的色情信息对精力充沛、春心萌动的未成年更是极具强烈的刺激性,因此,一旦深陷其中谅有可能导致性侵害的发生。4、有关部门对网吧监管不力。由于有些青少年家里经济条件有限,无法给予其提供在家上网的条件,到外面网吧上网成为了其唯一选择。由于利益的驱动和部分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力,使得网吧的未成年人准入机制形同虚设,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现象屡禁不止。正是这样现实状况导致未成年人能够脱离了家庭、学校和社会监管和控制,进入网吧上网。在失去家庭、学校和社会的保护的情况下,这些未成年人极容易受到网络不良信息侵蚀和网吧里不良社会青年的诱导,走上犯罪道路。二、预防和控制因网络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日趋严重,必须要痛下决心,彻底的进行整治。针对因网络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提出以下对策。1、家庭方面网络是把“双刃剑”,作为父母一方面要加强对子女使用网络的控制,发现不良苗头要及时与子女沟通,防范于未然。另一方面,对网络也不能一味的排斥和堵截,而是要正确引导。对于经济条件好的家庭,家长可以与子女一起接触网络,培养共同的兴趣爱好,引导他们养成正确使用网络的良好惯。对于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家长可以与其他具备上网条件的单位和家庭沟通,在控制范围内,适当的给子女接触网络的机会,满足其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2、学校方面学校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的监管人,对学生接触网络问题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虽然近年来学校对学生上网问题作了较多的工作,但是效果并不明显。主要表现在说教多、监管少,建议多、落实少,未能在根本上解决问题,网吧里穿着校服的学生依旧随处可见。因此,作为学校,一方面要进一步探索更生动和直观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另一方面,要加大检查力度,定期组织老师到网吧,特别是学校附近的网吧进行查看,及时发现问题。同时,加快校园绿色网吧建设,为学生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上网环境。3、行政管理方面。网吧问题成为了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新根源,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执行不严,违法不究有着重要关系。因此,必须要着眼与控制和减少该犯罪新根源,加大对违法网吧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一些不按有关规定经营,严重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网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执法,对其实行“一次性死亡”的制裁,坚决关闭取缔。同时,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黑网吧”及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的网吧,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4、社会方面随着社会的转型、体制转轨和开放程度的扩大,青少年受价值观多元化的影响,缺乏精神支柱和主流思潮,一些不良的风气和不健康思想,如享乐主义,金钱至上,急功近利等错误价值观念充斥于未成年人之中。许多青少年不愿读书,不愿工作,养成好逸恶劳的习惯,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危人群。因此,整个社会必须加强对未成年人关爱,积极引导他们走上正途。要加强对辍学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尽可能的劝说他们重新回到学校;注意加强对无业青年的关心,为他们提供学习培养机会,使其可以有一技之长用于谋生;各社区、村委会要加强对本辖区留守青少年和问题少年的关心和爱护,防止他们破罐子破摔,让他们感受到集体温暖;针对在校学生,应加强对校外教育的管理,要将校外教育象学校教育一样纳入政府的日常工作,统筹规划,加快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加大对校外教育的资金投入,重视校外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5、司法方面积极参与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机制。预防未成年人司法机关责无旁贷。因此,司法机关应当充分发挥审判中典型案件等审判资源,加强网络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校、农村,以板报、宣传漫画、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汇演、模拟法庭、以案说法等形式,将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寓于中生动的载体之中,确保未成年人能够通过这些警示教育,防微杜渐。
法制教育讲座的听后感听了一节生动有趣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实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故意杀人罪,当初如果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己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青少年犯罪,不仅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己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判断力,判断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不过我想,那些青少年罪犯或许是一时疏忽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身旁有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尽可能的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我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给他找回自信。
听法律讲座的感想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意义重大.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做这个报告会的是三位正在服刑的人员,不仅如此,他们都是拥有自己美好青春的三位年轻青年.他们为我们讲述了自己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又是如何的后悔与失去自由的无奈和悲哀.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告诉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用!听了今天的报告,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没能真正理解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不能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觉法律意识,首先应组织未成年人系统学习法律,多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学习新《宪法》、《刑法》、《刑诉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条文,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学校、家庭和社会应注重引导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调解自己的情绪,加强自己抗挫能力的培养,以适应社会上各种环境的考验。因为,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的时期,他们已开始产生强烈的独立意识,不想事事依赖成人,想独立去处理一些问题,但是,他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又跟不上独立意识的发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执使自己的行动带有很大盲目性,这就需要我们成人对他们进行整体引导,逐步提高他们能分析和去解决问题的能力。
滴血的花季2019年3月30日下午,李刚和张梅夫妇推掉了一切应酬,刚一下班就急匆匆的离开了单位,一个直奔菜市场,一个去了当地最好的一家蛋糕房,因为这天是他们宝贝女儿静静的16岁生日,而且这天恰好还是星期五,想着再过一会儿,在学校住了一周的女儿就要放学回来了,夫妇俩就别提有多高兴了。回到家俩人连水都顾不上喝一口,就乐呵呵的进厨房忙活起来,没出半个小时,两个人就弄好了一桌子的菜,这做的每一道菜都是静静平时最爱吃的,在桌子的正中央,夫妇俩还特意摆上了一个心型的大蛋糕,一切都准备妥当,夫妇两个就等着女儿回来了,可是左等右等,这过生日的女主角就是不见回来。这孩子准是和同学去哪玩疯了,也不知道回来”,张梅不高兴的嘟囔着,看到妻子有些生气,李刚乐呵呵的说:“孩子大了总要有几个自己的朋友嘛,她不回来咱们吃”,静静不在跟前,这夫妻俩吃饭也就没了胃口,随便吃了几口添饱肚子,俩人百无聊赖的坐在客厅看起了电视,可是到了十点多钟,静静还是没回来,这次李刚有些坐不住了,他只好拿出手机给女儿的好朋友冰冰家打了电话,结果这个电话真是让李刚火冒三丈,原来女儿中午放学就跟着同学去县里玩了,而且女儿还害怕他们俩人不同意,干脆来了个先斩后奏,自己先跑县里去了,让冰冰给家里打电话请假,而且还要到周日才回来,“这孩子真是翅膀硬了,在外过夜也不事先给咱俩说一声,真是越大越不懂事”,见不到女儿,俩人谁也没一点办法。好不容易,等到星期日下午,夫妻俩是哪也没去,专心坐在家里等着静静回来,可是一直等到学校上晚自习的时间到了,静静还是没有回来,“准是静静害怕回来挨训,直接去学校了”,李刚和妻子张梅打算去学校找女儿,可是就在两个人的腿刚刚迈出屋门的时候,家里的电话突然响了,李刚走过去,拿起电话,也就是十几秒钟的时间,李刚忽然就像触电一样,一屁股跌坐在沙发上,听筒也重重地摔在地上,看见丈夫忽然变成了这个样子,妻子张梅赶紧跑过来,拉着李刚的胳膊紧张的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可李刚是一句话也不说,脸上的肌肉也像僵住了一样,两眼直盯盯的盯着妻子的脸,没有任何表情,自结婚以来还从来没见过丈夫成这个样子,这可把张梅也吓住了,她双手紧紧的握着丈夫的胳膊,带着哭腔说:“到底出什么事了,你快说呀,你别吓我”,不管妻子怎么问,李刚就像个石像一样呆呆的没有任何反应,看见丈夫这副样子,张梅有了一丝不祥的预感,她轻声的说:“是不是静静,静静她……”,张梅这声音小的就像是在自言自语,只有她自己才能听到。可是一听到“静静”这两个字,李刚又忽然像被什么蛰了一样,瞪大着眼睛,直到额头上的青筋都露了出来,他一把搂住张梅,语无伦次的说:“怎么办,怎么办,静静被人绑架了,怎么办”,听到这话,张梅就像没听明白一样,小声的问:“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还没等李刚第二次把话说完,张梅发了疯一样的直摇头,“这不可能,静静不可能被人绑架的,肯定是你听错了,对,一定是你听错了”,李刚两眼通红的说:“静静被人绑架了,绑匪让咱们三天后拿10万元赎金,否则静静就没命了,还不让咱们报警”,听了这话,张梅这才不得不相信静静被人绑架的事实,她一字一顿的说:“就三天的时间,让咱们去哪弄10万啊”。当天晚上,两人就开始给每一个亲戚朋友打电话借钱,包括单位的同事能借的他们也都借了,可是一直到第二天下午,两个人也借了不到5万元,连绑匪要求赎金的一半都没有凑齐,想着凑不齐赎金,就有可能再也见不到女儿的面了,夫妻俩是抱头痛哭。两个人刚结婚那几年一直没有孩子,不知道花了多少钱、遭了多少罪,一直到结婚的第八个年头,夫妻俩才盼来这么一个女儿,那真是当宝贝一样的宠着,可是现在女儿却遭人绑架生死未卜,李刚和张梅从接到绑匪电话的那一刻起,这眼泪就一直没停过,那可真是要哭瞎了眼睛。忽然李刚一下子从沙发上跳起来“咱们现在这样是肯定救不了静静的,一定要想个办法才行”,李刚眉头紧锁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思考着怎么才能把静静安全的救回来,忽然他停下脚步说:“现在咱们只能报警”,一听到李刚说要报警,张梅浑身打了个冷颤:“你疯了,你要是报警咱家静静就活不成了”,而这时,李刚坚定的说:“必须报警,现在只有警察能救咱家静静,别人谁也救不了”,说着李刚双手颤抖的拿起电话,拨打了110。接到报案后,市公安局迅速抽调民警成立了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采用专业设备对李刚和张梅夫妇的手机、住宅电话进行了监听,另一路民警展开了外围调查,对李刚一家三口的社会关系,以及绑匪当时使用的那个电话号码进行了走访调查。可是一直到第三天下午,案件的侦破工作都没有丝毫进展,李刚和张梅夫妇的手机虽然响过几次,但都是同事打来的问候电话,家里的住宅电话呢,在这两天压根是一个电话也没有;而负责外围调查的民警呢,也是一无所获。绑匪索要赎金,为什么不说明交赎金的地点和时间呢,这一不符合常理的做法,引起了专案组民警的怀疑,难道说狡猾的绑匪已经察觉到李刚报案了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么静静就很可能会遭遇不测,必须马上找到绑匪的藏身之所,晚一分钟对静静来说也就多一份危险,可是绑匪始终没有打来电话,就无法锁定绑匪的具体位置,案件的侦破陷入重重困难之中。就在这时,在火车站的一个居民小区,又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4月4日早晨5:00多钟,早上晨练的人们发现在该小区内,3号楼7层的一个窗户口,一个女孩小心翼翼的翻过窗口,还没等人们弄清楚是怎么回事,这个女孩就纵身从您跳了下来,摔在楼下的绿地上。大早上就在小区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人们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惊呆了,纷纷围了过来,当发现这个女孩并没有死,大家急忙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经过医护人员的全力抢救,小女孩虽然渡过了危险期,但还是一直处在昏迷之中。另一方面出警民警,也对小女孩跳楼事件展开了调查,据小区居民反映,他们从来没在小区里见过这个小女孩,倒是经常看到7层楼的那个出租屋里经常有陌生人进进出出,这些人具体是干什么的,大家谁也说不清楚。这时一位居民回忆到,当时出事的时候,好像有三男一女四个年轻人,慌慌张张的从您跑下来看了一眼,就迅速离开了。这一情况引起了民警的怀疑,根据群众的描述,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张贴通缉令,通缉这三男一女,同时民警也找来近一时期失踪女孩的家长,到医院辨认,以便尽快确定女孩的身份,李刚和张梅夫妇也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了医院,刚走进病房,他们立刻认出来这个躺在病床上的女孩,就是他们失踪多日的女儿静静,那一刻夫妻俩真是悲喜交加,高兴的是女儿终于找到了,悲伤的是原来健健康康的女儿现在却成了这个样子,看着昏迷不醒的女儿,两个人是泪流满面,他们不敢想想这些天女儿遭受过什么样非人的虐待。可是静静又为什么会才将近20米高的您跳下来呢?警方分析:可能是静静没有其他办法逃跑,只有趁绑匪不注意,从您跳了下来,那么也就是说那逃走的三男一女就肯定是绑匪了。就在警方全力查找那三男一女的下落的时候,事情又出现了意外情况,冰冰的班主任老师报案说,冰冰也失踪了。这时候有观众会问了,冰冰失踪了,她的父母为什么不报案呢?这个咱们先按下不说,先说说警方接到冰冰班主任老师的报案后,就产生怀疑了,为什么在找到静静之后,冰冰就失踪了呢,难道说冰冰也遭遇了和静静相同的命运,也被人绑架了?不过警方很快就否定了这个推测,现在全市都在通缉绑架静静的绑匪,在这个时候,绑匪就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再出来作案,而且静静和冰冰是同班同学,即便说在这个时候,绑匪真的有胆子再次出来作案,也不可能选择和静静相近的人,这不等于是自投漏网?一连串的问题,让警方做出了一个大胆的推测,也许冰冰正是和静静跳楼案相关联的人,只要找到冰冰,这一切谜团就能水落石出了。于是警方又增派人手查找冰冰的下落,很快,就有民警在城乡结合部的一间出租屋内找到了冰冰,和冰冰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叫小军的男孩,民警立即将这个两个人带回去进行询问,面对询问,冰冰显得一脸的无辜,而让人更加意外的是,冰冰竟然平静的承认发生的这一系列事情,竟然是她为了讨好“男朋友”小军,而和小军一手策划的。冰冰不屑的说:“当时我们只是想从静静身上弄点钱花花,就把她骗到县里玩去了,然后我们就假装静静被人绑架了,给他们家打了电话,可是我也没想到,静静她父母竟然敢不听我们的话打电话报警,我们一生气就把她卖给了带小姐的人,当时就卖了200元钱。就是作小姐嘛,等她钱赚够了,人家自然会让她回来的,没想到她那么傻会去跳楼,现在把自己摔成这个样子。这一番话竟然是从一个15岁的小女孩嘴里说出来的,在场的民警听了都感到十分心痛,他们怎么也想不通,一个小女孩怎么能为了讨好自己的男朋友,而向自己的同窗好友下手呢?被人强迫卖淫,对一个成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小女孩来说,无论是心理还是身体,都要遭受到怎样的创伤,而冰冰却对这样的事情显得很无所谓!那么冰冰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呢?这和冰冰的家庭有着很大的关系。其实在冰冰还没有出世的时候,冰冰的父母也曾经是一对很恩爱的夫妻,可是自从冰冰出生了以后,家里就开始战火不断,冰冰的父亲有着很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看到妻子给自己添了个女儿,就开始百般的不乐意,经常是没事找事和冰冰的妈妈吵架,后来时间长了,两个人的吵架就升级成了天天打架,而冰冰从小在这种吵吵闹闹的环境中长大,再加上父母从来没有关心过冰冰的生活,慢慢的冰冰就变得对什么事情都很冷漠,一开始父亲动手打母亲的时候,年幼的冰冰总是会上前去抱着爸爸的大腿狠狠的咬伤一口,帮妈妈报仇,可是时间长了,经常看到妈妈被爸爸按在地上打,冰冰就有点习以为常了,遇到这样的时候,冰冰就会一个人躲在屋子里看电视,等父母打完架了,再出来收拾被摔碎的碗筷。在冰冰12岁的那年,冰冰的妈妈实在忍受不了丈夫的打骂,在一天晚上拿着家里唯一的一点存款,悄悄跟着别人跑了,这下子更惹恼了冰冰的爸爸,他认为家里现在搞成这个样子,都是因为冰冰引起的,如果当时冰冰是个男孩子,那么他们一家三口现在也肯定是快快乐乐的在一起生活,所以冰冰爸爸就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在了冰冰身上,经常是无缘无故就拉着冰冰一顿痛打,每到这个时候,冰冰也总是咬着牙,任凭怎么挨打也一声不哭。在这种环境下成长,冰冰幼小的心灵被严重扭曲了,她开始仇恨身边的一切人和事,对什么事都变得漠不关心起来。后来冰冰13岁的时候,她的爸爸又领回来了一个女人,又过了一年这个女人又给冰冰添了一个弟弟,这下子冰冰的生活就更不如从前了,以前吧,虽然是天天挨打,但至少还能在每天放学的时候回家,可是自从有了弟弟,冰冰的爸爸就把冰冰送到了离家很远的一所初中,每个星期给了冰冰的生活费,其他事情就一概不管不问了,有时甚至连生活费都不愿意给,这样冰冰在学校的生活就饥一顿饱一顿。而冰冰呢,在学校因为性格孤僻,因此同学们都不愿意和她玩,只有同桌静静是她唯一的朋友,有时候看到冰冰没钱吃饭了,静静还会大方的拿出自己的生活费,请冰冰去吃饭。可是到冰冰初二下学期的时候,一个人的出现,改变了她今后的命运。在一个星期五下午,一块儿住校的同学都放学回家了,只有冰冰背着书包在街上溜达起来,因为她实在不愿意回那个没有一点温暖的家,就这样在街上转着转着天就擦黑了,没有地方可去的冰冰打算悄悄溜进一家录像厅去看录像,可是刚刚走到街的转角,忽然眼前跳出两个比自己大了没多少的男孩,他们皮笑肉不笑的威胁冰冰把身上的钱都拿出来,否则今天就甭想回家了,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冰冰愣愣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确切说她是被吓坏了,想跑可就是迈不开腿。就在这时,冰冰忽然听见后面有人大叫了一声,眼前这两个男孩子拔腿就跑了,冰冰这才回过神来,她扭过头一看,身后站着一个很瘦弱的男孩。这么瘦弱的男孩还能让那两个人吓得屁滚尿流,冰冰觉得自己忽然有点崇拜眼前这个男孩,而那个男孩子呢,走过来拾起冰冰的书包,掸了掸灰交给冰冰,柔声说:“没吓倒你吧”,这一句话真是把冰冰问得心里暖洋洋的,她用崇拜的眼光看着眼前的男孩说:“我没事”,这一问一答,让两个年轻人的心慢慢的靠拢在一起,那个男孩自我介绍说:“我叫小军,以后在这一片有人欺负你了,你只要说是我的朋友就没事了”,这下子,冰冰彻底被征服了,当天晚上就和小军在录像厅里看了一晚上的录像,星期六星期日也没有回家。而冰冰的父亲觉得家里没有冰冰过得更好,所以冰冰没有回来,冰冰的父亲也没有觉得无所谓,这就出现了我们刚才说得,为什么冰冰失踪了会是她的班主任老师报的案。自从认识了小军,冰冰就经常放了学之后,和小军厮混在一起。而这个小军是什么人呢,他也是因为父母离异,早早辍学在社会上混日子的人,相同的遭遇让两个人有一种同命相怜的感觉,小军也经常拿着家里给的钱,请冰冰吃饭上网,这让冰冰在心理上有了很大的满足,她觉得从来都没有人对自己这么好过,在这个世界上也只有小军才是真心对自己好的,所以冰冰对小军是言听计从。直到后来,冰冰无意间发现小军原来竟然是个瘾君子,那一刻冰冰也是非常伤心,因为她也知道吸毒对一个人来说就等于是自我毁灭,她也曾真心劝小军不要再吸了,可是每次看到小军毒瘾发作时那痛苦的表情,冰冰就心软了。2019年3月29日,小军因为和父亲大吵了一架,父亲不给他零花钱了,一时酬不到钱卖毒品,小军显得非常痛苦,而这时,冰冰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怎么才能帮小军找到钱呢,回去找自己的父亲要,是肯定不可能的,这时冰冰忽然想到了好朋友静静,平常自己没钱吃饭的时候,都是静静出钱请她吃饭,这个静静家里一定很有钱,为什么不从她那里借点呢?冰冰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小军,小军一听非常赞同,可是小军说:“咱们找静静借钱,一次才能借到多少,不如你把静静骗到县里我一个朋友哪去,我给他们家打电话,假装静静被绑架了,要他个十万八万的,这样咱们以后的日子就不用愁了”,听了小军的想法,冰冰不但没有阻止,反而反常赞同,于是两个人经过密谋之后,第二天中午一放学,冰冰就以请静静出去玩为由,死拉硬拽把静静拉上了一辆开往县区的大巴车,小军就拨通了静静家的电话,这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可是让两个人没有想到的是,静静的父母反而报了警,气极败坏的小军和冰冰一商量,就把静静卖给了一个专门找女孩卖淫的人。当静静被别人暴力控制,被迫卖淫的时候,她怎么也想不到,昔日自己最好的好朋友竟然为了钱,把她推向了火坑,饱受折磨的静静,趁着看守们不注意的时候,纵身从近二十米高的您跳了下来。这起由冰冰和小军一手策划的绑架案,震惊了他们所在的那座小城,法庭开庭的那天,许多市民都来旁听这个案件的审理,法庭上冰冰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她不明白自己为男朋友做的事情为什么会引来这么多人的关注,可是她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冰冰和男友小军将静静拐卖给老鸨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拐卖妇女、儿童罪,那么什么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呢?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这起案件尘埃落定,冰冰和小军也因为自己的不懂法,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也许有观众要问了,一个15岁的小女孩,为什么会为了几百元钱和自己所谓的男朋友,而把对自己最好的好朋友拐卖给他人呢?这个确实是一个很沉重、而且让人深思的话题,其实如果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冰冰的成长经历,就不难看出,冰冰之所以能这样做,完全是和她的家庭教育分不开的,在前面我们也说到了,冰冰从一出生就没有感受到家庭的温暖,所以当他遇到小军的时候,第一次感受到被人关心是什么样子的时候,这就让冰冰对小军产生了很强的依赖心理,冰冰以前的生活是没有人管没人问的,而且15岁正是小女孩情窦初开的年龄,因此冰冰就把这种关心看成是一种爱,所以说尽管是小军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冰冰也一样会因为对小军的那种所谓的爱,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同时因为青少年时期认识水平比较低,他们对自己的行为和后果多没有很好的认知能力,不像成年人犯罪会有一个较长的预谋期,而且像冰冰这个年龄的孩子,他们的心理是极其不稳定的,当她看到自己的好朋友静静有父母的疼爱、就会产生很强的心理不平衡,而且我们说未成年人的自我控制能力也是很弱的,他们报复的情绪很重,所以当冰冰受到委屈、遇到欲望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就很容易产生嫉妒、反抗的心理,从而对进行报复,所以说当小军提出要弄两个钱花花的时候,冰冰不自然的就想起来自己的好朋友静静,因为在冰冰看来,第一静静是有钱的,第二呢,冰冰认为把静静卖给别人之后,静静肯定就不会像以前那样有父母的疼爱了,这样冰冰的心理也就多多少少有了一种平衡,因此,这起案件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变形家庭:当事人王女士是个纯朴的农村女孩,一生只想能嫁个好男人,别无他求.成年后真的遇到了个好男人,两人在谈婚论稼之后,这男人却意外死了,给她留下的是6岁的女儿,王营化名,几年后她又和一个男人喜结良缘,很欣慰能又有个人陪她扛起这个生活的重担,她觉得只要一心一意,踏踏实实的对他好,就没有问题.在这里王营自诉着她的心声,她在家面对的是她的继父和继母,在他们这三口之家过的还算幸福,王营渐渐的长大了懂事以后,她却有了让她都不能理解的想法,她爱上了她的继父.这天是大年二十九,王营已经22岁了,王女士今天准备了几筐菜要到城里去买,好回家过个好年,没想到她这几筐菜啊,到了城里极受欢迎不一会就购空了.王女士心里高兴啊,哼着小曲就回家了,到了家门口不远处就听见一男一女的笑声,她心想不可能有这种声音啊,就觉得是自己听错了,走到门前把门开了个小缝笑声越发清晰,她马上猛的一推门,不堪入目的一幕>>>>她养了15年的女儿和与她结婚10年的丈夫赤裸裸的抱在一起,看到这一幕场景她手中的钥匙滑落在地,后来的发生的事也和一般捉奸不同,不是王女士掩面而逃,也不是她上前给他几巴掌.让人始料不及的是,王女士的丈夫迅速的穿上衣裤刺溜一下跑了出去.他选择了逃避,低着头而无颜面对自己的妻子.王女士走到窗边拉扯着她的女儿,说到:"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你怎么怎么能这样做呢,他可是你爸呀-------你着可是"听到这王营马上从床上弹坐起来,看着已经被气得发抖的继母,她却很镇静的说:"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不就要说我乱伦吗?我这可不是乱伦,你不是我的亲生妈妈,他也不是我的亲生父亲,我就是爱他,你要是和他离婚,我就马上嫁给他"王营的这番话无疑是把王女士伤的透透的了,王女士决定要告他丈夫重婚罪,也进行了法律咨询,婚姻法把婚姻分为两种情况既法律婚姻和事实婚姻,具体的讲,法律婚姻是指去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过的,事实婚姻是指已经进行婚姻登记,而在别出又有长期同居的人和住所,已经既成事实,并是在邻里街坊或朋友眼里是夫妻关系的.本案所述按重婚来讲很明显是不成立的,王营与继父两人虽然构成长期同居,但是没有形成事实的夫妻关系,也就没有在邻里眼里以夫妻的形式呈现.本案虽然不能从重婚的角度索取赔偿,婚姻法规定婚姻双方其中的过错方所要承担的责任,虽然没有规定具体数额,但是法官会根据所发事情的严重性来裁量定夺.几日后两人正式办理离婚,所有财产全归王女士所有.王女士走在路上回想自己的一生感觉上天对她真实太不公平了,她只那么普通的愿望,而为此踏踏实实的生活,而换来今天这个结果,她感觉接受不了,所以选择自杀.在她上吊窒息的紧要关头,还巧被她前夫遇见及时抢救,脱险.后来,她女儿王营曾多次给继母寄钱过去,为弥补心灵上的缺口,可王女士都如数退还,使她一辈子都无颜以对她的继母,这个案例还牵扯一个抚养问题,民法通则规定,父母有养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而继母父养育子女**年这年份真记不清了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其中关联法条不完整,改进中-----谁动了我的名字王心今年28岁,对一个女孩子而言,这是一个关键的年龄,她本打算今年结束自己的单身生活,现在看来不可能了。就在年初的时候,相处了3年的男友离她而去,这对一个大龄未婚女青年而言,无疑是非常痛苦的,然而祸不单行,还没等她走出失恋的阴影,就接到了A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从此王心度过了漫长而烦心的三个月。尽管王心从没有间断过投简历、参加面试,但投出去的简历总如石沉大海;参加的面试总是杳无音信。王心大学学的临床医学,但她并不想做医生,于是即将毕业的时候,她就疯狂的给与医疗相关的公司发送简历、参加面试,终于在离开学校前的1个月,她进入了这家在她失落之时把她扫地出门的A公司。这天,王心吃过了早饭,正在看招聘报,突然手机响了,看看号码,陌生来电,她赶紧清了清嗓子,迅速的接听并用标准的普通话说“喂,”每次都会带给她兴奋与希望,因为这可能就是一次工作的机会,果然,这是一个约王心面试的电话。下午3点王心到了B公司参加面试,为她面试的是B公司的总经理刘繁。经过半个小时的会谈,刘繁对王心比较满意,请她下周就来公司上班。王心终于觉得生活中又出现了希望,她非常珍惜这个机会,工作异常的努力,很快,她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出色的工作业绩就得到了公司的认可。公司扩大经营范围,准备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医疗器械产品首先要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而要申请这个许可证,公司必须有一名具有医学学历的人作为质量管理人,这时刘繁马上想到了王心。于是刘繁就让王心准备相关的学历证、身份证、简历等资料,很快王心准备好了相关的材料并交给了刘繁。王心心想“这下机会来了,如果再努力些,很可能日后会成为这个部门的负责人,想到这里,不免有些兴奋”。却接到了B公司的辞退通知,这下王心可是真的有点晕了,刚刚出现的似锦前程,怎么突然结束了呢?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当刘繁拿王心提供的相关资料到有关部门办理经营许可证的时候,被告知王心已经是另外一家公司的质量管理人了,经过确认,两个王心就是同一个人。于是刘繁认为王心存在欺诈/不诚信的行为,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所以将她辞退了。可当王心知道这件事后,她实在是不知道自己究竟什么时候,作了什么公司的质量管理人?烦恼痛苦之余,他委托律师查查究竟是怎么回事,于是王心找了位律师处理此事。律师接受委托后,马上到审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有关部门去了解情况,结果发现的确有一家C公司经营许可证的质量管理人是王心,律师将这家C公司告诉了王心,王心虽觉得该公司有些印象,但可以肯定自己跟这家公司没有关系,更不可能是什么质量管理人。于是,律师告诉王心,C公司盗用了她的名字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王心一听,非常气愤,问:“C公司侵犯了我的什么权利呢?我可以起诉C公司吗?”律师说:“这家公司侵犯了你的姓名权,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自然人因姓名权遭受非法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所以,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C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你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于是王心根据律师的建议,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经过审理查明,C公司曾收到过王心的简历,当时C公司正准备申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刚好缺一个具有医学学历的质量管理人,就想利用王心的资料去办理此事,于是假借招聘之名,让王心提供了相关的资料,后利用这些资料申请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这样也就使得王心莫名其妙地成为这家公司的质量管理人。最终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及证据,判决C公司停止侵害王心的姓名权,并向王心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王心经济损失10000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判决后不久,刘繁找到了王心,告诉她公司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后,对当初的决定感到非常抱歉,并且希望王心能够继续回来工作,于是王心与公司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开始了新的生活。法律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