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一下什么是浮动收益类信托?

连国华 2019-11-05 2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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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的投资功能正越来越突出,最明显的表现是近期市场上投资类信托发的正越来越多。其中,浮动收益类信托是指预期收益是浮动的,和固定收益类信托不一样,浮动收益类信托,到期兑付的信托收益不固定,可能很低,也可能很高,主要根据项目的收益分配。浮动收益类信托很多是之前清理的证券市场上的伞形信托产品,这类产品风险比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要高出很多。信托行业面临业务转型升级,很多信托公司开始发力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如ABS模式,这类浮动收益信托产品前景还是非常广阔的。
齐晓同2019-11-05 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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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收益会有所改变,不像固定收益类信托那样。
    龙小马2019-11-14 11:19:29
  • 就是收益有可能会改变,主要还是看业绩。
    黄百渠2019-11-05 23:03:31
  • 浮动收益类信托是指预期收益是浮动的,和固定收益类信托不一样,浮动收益类信托,到期兑付的信托收益不固定,可能很低,也可能很高,主要根据项目的收益分配。
    齐方杰2019-11-05 22:21:12

相关问答

信托公司频繁增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自2010年银监会出台《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资产规模需要相应的净资本来覆盖其中的风险资本。而净资本有限就会限制信托公司的发展,还因信托公司是以融资类业务为主,计提更多的风险资本,就需要更多的净资本来覆盖。因此,为了不断发展,扩大规模,许多信托公司选择增加注册资本。 
2.当前经济的疲软、房地产市场的动荡以及一些风险产品的爆出,让信托业突然惊醒,信托业资产规模已经站在了12.48万亿元的高峰之上,而行业所面临的风险也不容小觑。且今年颁布的银监会99号文,要求信托公司建立风险补充机制,当信托公司经营损失侵蚀资本时要从净资本中全额扣减,再由股东补充资本或者相应地缩减业务规模。因此,防控和缓释风险已成为当前信托业最主要的课题。对于那些风格激进,发行信托资产规模较大,风险资产过高的信托公司,通过增资来提前布局防御未来的风险不失为一个良策。 
3.增资还进一步体现了信托公司及股东实力,以及其看好信托业发展的预期。例如此次增资的中信信托,用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既说明了当前公司的盈利能力很强,而在这个时点增资,也表明了公司股东对信托行业和公司未来经营与发展充满了信心。当然,中融此前同样大手笔的增资也有这个因素。
信托关系和委托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1)成立的条件不同。
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委托人没有合法所有的、用于设立信托的财产,信 托关系就无从确立。委托代理关系则不一定以存在财产为前提,没有确定的财产,委托代 理关系也可以成立,比如,委托他人签订合同等。英美信托法认为,信托与委托代理是性 质完全不同的两种制度,信托关系是财产性的,受托人控制信托财产;委托代理关系是对 人的,代理人不需要控制委托人的任何财产。
(2)财产的性质不同。
信托关系中, 信托财产是独立的, 它与委托人、 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自有财产相区别, 委托人、受托人或者收益人的债权人均不得对信托财产主张权利。但委托代理关系中,即 使委托代理的事项是让代理人进行财产管理或者处分,该财产仍属于委托人的自有财产, 委托人的债权人仍可以对该财产主张权利。
(3)采取行动的名义不同。
信托的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采取行动,代理人只能以委托人的名义采取行动。
(4)委托人的权限不同。
信托的委托人、受益人通常只能要求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实施信托,受托人依据信托 文件管理、处分信托财产,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委托人通常不得干预。委托代理关系中, 委托人可以随时向代理人发出指示,甚至改变主意,代理人应当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