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下来多久能拿到保险公司赔款,已经过了上诉期,没有人上诉,保险公司多久会执行判决

齐明圣 2020-01-16 23: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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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裁判并没有立即生效。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且上诉期限届满后才生效。因此,您要想上诉,则须在上诉期限以内提起。上诉期限的规定在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尾部都有明确告知。民事和行政判决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民事和行政裁定是在裁定书送达后十日内。刑事判决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日内;刑事裁定是在裁定书送达后五日内。期限都从文书送达后的第二日计算。扩展资料:上诉期限是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期间限定。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5日。某些犯罪分子第二百一十九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民事上诉期限: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不能上诉,只能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行政上诉期限: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
黄皖生2020-01-16 23: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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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实困惑张文与张武是兄弟,二人就其父所留的一处房产发生争议,最后诉至法院。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房屋归张文所有。张武不服,于是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天公不作美,一审判决后,法院所在地连下暴雨,导致道路被冲断。等到道路修好后,已经过了上诉期,请问张武还有上诉的权利吗?律师点评张武仍然有上诉权。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未生效裁判,在法定期间内,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同很多民事诉讼程序一样,上诉也是有时效限制的,当事人必须要在法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才有效。但是该规定有例外情况,即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上诉期间的,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间,法院视其为法定上诉期间。本案中,由于天灾影响,张武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属于不可抗力,无法避免。如果张武在道路恢复畅通后10日内,提起上诉,法院会认定其仍在法定上诉期内,张武依然享有上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特别提醒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遇到不可抗力耽误上诉期间的,当事人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申请顺延期间。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齐晓岚2020-01-17 00:01:04
  • 判决生效后有个履行期,过了履行期还没履行的,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连丽萍2020-01-17 00:00:43
  • 一搬来说呢,保险公司应该以经把钱打到了法院的,但法院也要经过查收之后才能通知当事人,或者你的代理律师的,至于车主这方呢,如果超过规定期限你可以到法院去申请强制执行的。
    赵高博2020-01-16 23:36:50
  • 如果一审判决书以送达双方之日起计算上诉期,如果双方均已经过了上诉期并且未提起上诉的,则一审判决书就生效。生效的判决书可以成为执行的依据,若对方不予履行判决书内容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执行局进行执行。
    连伟祥2020-01-16 23:20:40

相关问答

如果到庭参加诉讼的,应到法院宣判时,签收判决书。如果是没有到庭诉讼,而是公告送达的,可以到法院领取判决书。如果是一审判决的,登记结婚或复婚的,需要开具判决书生效证明。二审不需要开具生效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扩展资料诉讼文书送达的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九条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第九十条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