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的妇联工作人员是什么编制?

梅雨婷 2019-11-06 1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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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编制是什么呢,在县政府工作的并不一定就是公务员啊,也有事业编制和合同聘任的。
龙岚珺2019-11-06 1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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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乡镇干部的身份类别的区分有许多标准。一般都按编制状况将乡镇干部分为两类,一类是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另一类是编制外的乡镇工作人员。对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又按是否具有干部身份分为国家干部和国家职工。但由于近年来乡镇体制改革的深人,乡镇工作人员的状况越来越复杂,这种区分已不能完全反映目前乡镇干部的身份特征和福利待遇状况。目前我国乡镇工作人员可分为如下几类,即国家正式职工、合同制工作人员、以农代干、正式聘用人员、临时聘用人员,而国家正式职工,分为干部身份和以工代干两类。这些具有不同身份的乡镇工作人员,他们进入“乡镇干部”的路径、工资待遇、补贴、劳动保险、户籍及商品粮的供应等都有比较明显的区别。按照国家人事制度规定的职位序列,乡镇一般都属于科局级,因此,乡镇主要权力组织的负责人其行政职别为科级。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人大主席、政协联络组组长都为正科级,镇属的各办公室、站、所为股级,其主要负责人一般为正股级或副股级,只是镇财政所;镇计划生育办、镇派出所等重要部门,为了突出其重要,其主要负责人也可由高半级即副科级的职别人员任用。
    赖黎丽2019-11-06 15:55:22
  • 是参公人员。参公人员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简称。主要分为参公机关人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参公机关人员一般指的是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使用的是行政编制,但是性质依然是参公人员;另外一类是参公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一般是某个行政机关的二级机构,编制一般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待遇参照公务员。扩展资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第四条 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本单位提出意见,中共中央委托中央组织部审批;中央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中共中央组织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党委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审批后,报中共中央组织部备案;市审批。特殊需要列入参照管理的单位,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中共中央或者国务院直接确定。安康先锋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l。
    齐晓怡2019-11-06 15:18:11
  • 乡镇,当然有编制。因各地差异,乡镇的妇联主席级别在正股级和副科级之间,很多地方的乡镇妇联主席是非明确领导岗位的副科级领导,同时兼任其他科室的负责人,也有是正股级的。其编制通常为事业性质人员。
    管燕燕2019-11-06 15:06:42
  • 妇女主任应该只在社区一级才有,镇级及以上应该就叫妇联主任或者妇联主席了。社区的妇联主任属于社区的工作人员,而社区属于居民的自治组织,不属于一级独立政府,因此妇女主任不属于行政任命的职务,而应该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社区妇女主任的情况不多见,但可以通过相应的组织程序,推荐为社区妇女主任人选,并经选举当选为妇女主任。
    梅里金2019-11-06 15:03:03

相关问答

一、信息采集情况共对9户农户进行了信息采集,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农妇有5人,平时主要操持家务,几乎没有什么收入,据她们反映,由于农村土地现在都实行机耕、机种、机收,平时除了照顾老人和小孩,空余的时间比较多,但附近没有什么好的就业企业,只好呆在家中,看电视就是她们平时最好的娱乐活动;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农妇有4人,其中2人已离婚,一人下落不明,另一人在家务农。二、采集情况分析从以上采集情况可以看出,9户农户中留守妇女年龄较大的基本在家操持家务、照顾老人和小孩,很少外出或在当地务工,年轻一点的或离婚或下落不明。笔者经过与9户农户家庭成员或邻居进行深入了解交流后,个人归纳造成上述情况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1、农业经济在当地占主导地位,导致就业难。当地工厂较少,主要以农业为主,年龄大一点的农村妇女没有工厂愿意要,只好在家操持家务,年轻一点的妇女,有的在外打工,有的在家无所事事;2、文化娱乐活动少,导致精神需求单一枯燥。据了解,留守妇女除了操持家务、照顾老人和小孩,空余时间大多是看看电视打发时间,年轻一点的妇女有的靠上网打发时间。村里也没有组织专门的文娱活动;3、夫妻长期分居两地,导致年轻夫妻离婚率较高。年轻一点的家庭妇女,有的外出打工开阔了眼界,有的在家没有工作无所事事,一旦家中经济情况不理想,就会禁不起各种诱惑,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从而离婚或离家出走。三、解决方法探讨1、增加就业机会,让农村留守妇女有事可干。可以村为单位,对留守妇女进行技能培训,让她们能够掌握一技之长。可以结合“三进三帮”工作开展,帮助镇、村引进一些针织、服装等适合妇女工作的轻工业,另外也可以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农业资源,开展好高效农业种植和养殖工作,让农村留守妇女有事可干、有钱可赚;2、组织文娱活动,满足留守妇女精神需求。区、镇两级政府可多组织一些电影下乡活动、文艺宣传下乡活动,要发挥好村里图书室的作用,组织留守妇女读书学习,不断提升文化素质,可以有针对性地挑选一些有文艺专长的干部,利用节假日到村里指导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3、加强政策扶持,不断增强农民收入。要为返乡创业者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资金扶持,夫妻长期分居两地、经济收入低是导致年轻夫妻离婚率较高的主要原因,村里党支部要主动靠上去做工作,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创造夫妻团聚的机会,切实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4、结合“三进三帮”,有针对性做好帮扶工作。三进三帮”重在帮,区里在督察考核时,可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帮扶工作的考核力度,让全区干部都能行动起来,真正去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妇女。
妇联主席工作职责1、向妇女群众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男女平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引导全镇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精神,积极参加文明建设;2、根据妇女特点,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宣传、表彰各行业先进妇女,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职业技能教育和妇女干部的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3、代表妇女参与镇人民政府和社会事务的***管理、***监督,了解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落实情况,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乡党委反映社情***,提出对策建议。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把握大局,明确牧场妇女工作的中心、重点和基本任务。二、全面抓好上级妇联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妇女工作的计划方案,策划重大节日活动。三、认真贯彻***集中制原则,有准备地开好各类会议。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四、认真负责地组织基层村队工作的考核、检查、指导。发扬***,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团结协作。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勤政廉洁、扎实工作、当好带头人。对部下放手使用,关心生活、严格要求、一视同仁。六、负责做好妇女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负责指导创建好“五好家庭”等先进集体;负责做好农村妇女小额信贷资金发放、收取工作,帮助农村妇女发展种养殖业,脱贫致富。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财政补助收入帐户,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财政补助收入累计数:1.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借:银行存款,贷:财政补助收入2.余额缴回时,借:财政补助收入,贷:银行存款3.年终结帐时,将“财政补助收入”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财政补助收入,贷:事业结余年终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应按“国家预算收入科目”“款”级科目设置明细帐。二、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总帐帐户,核算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上级补助收入累计数。1.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借:银行存款,贷:上级补助收入2.余额缴回时,借:上级补助收入,贷:银行存款3.年终结帐时,将“上级补助收入”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年终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借:上级补助收入,贷:事业结余三、拨入专款拨入专款总帐帐户是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拨入专款的累计数,年终未完项目暂不结转,科目应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帐核算。4.收到拨入专款时,借:银行存款,贷:拨入专款-×××5.余额缴回时,借:拨入专款,贷:银行存款6.余额留归本单位时借:拨入专款,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扩展资料:记账凭证编制的基本要求印章或签字,以加强审核,明确责任。记帐凭证编制。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主要区别在于其组织结构不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非政府组织,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国务院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两者的工作职能也有所不同。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能: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和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工作职能: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代表妇女参加社会协商对话,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条例的制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促进四个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扩展资料: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群众性和社会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成立于1949年3月,原名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1978年又改名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其基本功能是代表、捍卫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亦同时维护少年儿童权益,以及在全国女性中组织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政策的支持。从1995年开始,全国妇联被定性为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中,各级妇联与工会、共青团都属于群众组织,接受各级党委的领导,党委设有“党群副书记”是这三大群众组织的直接上级领导。各级妇联的人事任免权限在各级党委常委会。上一级妇联对下一级妇联仅有业务指导关系,并无直接领导权力。妇联自身设有党组,作为实际领导决策机构。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1990年2月22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前身——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正式成立,取代了原由全国妇联牵头的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成为国务院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1993年8月4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务院妇儿工委,是国务院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如何做好党建带妇联,妇联服务党建工作一、更新妇建旧观念,在“新”字上求发展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这是做好新时期党建带妇建工作有力的思想武器。我们在充分学习宣传贯彻的基础上,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创新的思维更新妇建工作的旧观念,确立“依托党建带妇建”的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工作新思路,形成“四个处理好”的新观念:一是在组织建设上,要处理好党建与妇建的关系,改变“靠”的观念,克服依靠“党建代替妇建”的思想,树立争取意识和主动意识;二是在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大局工作与妇女工作之间的关系,克服“小团队”局部观念,树立“大经济”、“大社会”的思想;三是在主体活动上,要处理好自我创建与组织创建的关系,克服活动开展不够平衡的问题,树立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思想;四是在工作内容上,要处理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与提高自身素质的关系,克服工作能力不够强的问题,树立服务意识和进取意识。二、依托党建带妇建,在“建”字上做文章借助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同步发展,依托党建带妇建,逐步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妇女组织网络体系。主任享受本单位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应的待遇。四是要优化妇女创业环境。要按照“党政所急、群众所需、妇联所能”的要求,把握工作结合点,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服务妇女创业创新。在政策支持上,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的给予政策支持,积极协调金融、财政等部门,帮助妇女群众落实扶贫小额贷款、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政策,使她们尽快走上创业致富之路;在就业服务上,要积极提供政策、技能、信息、维权等方面的服务和指导,特别要扶持和帮助下岗女性等弱势群体就业创业。在社会环境上,要注重示范引导,树立典型,加强宣传,引导舆论,以优秀女企业家、女创业者的创业创新风采,带动更多的女性投入创业创新大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