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中转站能建在居民区楼下吗?

龚宜超 2019-11-06 1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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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来说不太可能,毕竟大多数人都会觉得垃圾中转站比较臭,附近的居民如果知道了肯定会闹事的。
黄生锦2019-11-06 15: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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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家住房建设部出台的《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没有明确的距离要求。垃圾转运站与相邻建筑间距,根据转运规模的大小规定不同:1、转运量小于150吨/日,与相邻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2、转运量在150-450吨/日之间,与相邻建筑间距不小于15米;3、转运量大于450吨/日,与相邻建筑间距不小于30米。扩展资料:环境卫生工程设施:1、垃圾收集站在新建、扩建的居住区或旧城改建的居住区应设置垃圾收集站,并应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收集站的类型主要分不带压缩装置的和带压缩装置的,压缩式收集站宜配置卧式垃圾压缩机。收集站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0.8Km。收集站的规模应根据服务区域内规划人口数量产生的垃圾最大月平均日产量确定,宜达到4t/d以上。收集站的站前区布置应满足垃圾收集小车、垃圾运输车的通行和方便、安全作业的要求,建筑设计和外部装饰应与周围居民住宅、公共建筑物及环境相协调。收集站应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2、垃圾转运站垃圾转运站宜设置在交通运输方便、市政条件较好并对居民影响较小的地区。垃圾转运量小于150t/d为小型转运站;转运量为150~450t/d为中型转运站;转运量大于450t/d为大型转运站。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齐晓刚2019-11-06 16:00:55
  • 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以,但是小区属于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讲道理的话是不可以的。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19》的要求,中转站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2、综合考虑服务区域、转运能力、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的影响。3、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4、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的要求。同时不应设在下列地区:1、立交桥或平交路口旁。2、大型商场、影剧院出人口等繁华地段。若必须选址于此类地段时,应对转运站进出通道的结构与形式进行优化或完善。3、邻近学校、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扩展资料:垃圾中转站垃圾分类可以把城市垃圾细分为四组,分别为材料垃圾组。中国城市垃圾处理起步很晚,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进行垃圾处理。之前,垃圾都是露天堆放的。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委员会资料介绍,在1990年前,中国城市垃圾处理率还不足2%。垃圾中转站。
    管爱娟2019-11-06 15:54:51
  • 垃圾中转站设备,无耗材,低能耗。
    龚安静2019-11-06 15:02:18
  • 大家闹,最好的解决办法。如果垃圾中转站建在小区内,在环评上肯定不会通过。其实开发商也不愿建垃圾中转站,影响其销售,将来的物业管理也是极大麻烦。
    连仲月2019-11-06 14:57:48

相关问答

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1、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居民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平台。2、居民代表大会是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代表本社区居民利益的最高权力机构带头宣传、执行社区党支部和居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在楼幢和居民中起带头和示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任务。八、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讨论和决定有关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2、讨论和决定社区居委会选举、罢免的有关事项。3、推选决定社区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4、民主评议社区居委会工作。5、讨论、决定社区居委会成员和居民代表的辞职提请。九、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活动1、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居民民主自治活动。2、居民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推选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主席;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根据工作与社区居民利益的相关度,提请社区居委会及时召开居民代表大会;有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书面提议,应当召开居民代表大会;3、居民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代表出席方能举行;4、居民代表大会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应先交社区党员大会进行讨论,通过后再提交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5、居民代表大会决定问题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般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意见难以统一和集中的也可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应到全体居民代表的过半数赞成方为通过。居民代表的表决不得委托。6、居民代表大会所作的决定决议,不得与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如有抵触,街道办事处有权要求居民代表会议予以改变或宣布无效。7、居民代表大会依法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全体居民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如需更改,须提请下次居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8、居民代表大会的全部材料和有关记录,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装档存查,列入档案文书,不得涂改毁坏。九、社区居民代表小组的活动1、居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组成若干代表小组。代表小组组长由小组代表推选,代表小组要经常地开展活动。2、居民代表小组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法律和国家政策;学习城市管理的有关文件;议论社区管理事务;反映居民的建议和要求;对社区某方面工作进行检查了解,草拟向居民代表会议所提议题等。
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管理人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准确投放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或者指定的收集点。投放生活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可回收物应当投入有可回收物标识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者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回收。2、厨余垃圾应当沥干后投放。3、灯管、水银产品等易碎或者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当在采取防止破损或者渗漏的措施后投放。4、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应当预约回收经营企业或者投放至指定的回收点。5、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产品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场所标注的回收处理提示信息预约回收,或者投放至指定的回收点。扩展资料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市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1、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物品,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和织物等。2、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容器、废油漆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3、厨余垃圾,是指家庭废弃的有机易腐生活垃圾,包括固体食物、蛋壳、瓜果皮核、茶渣等和果蔬、水产市场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废弃菜叶、水果、鱼虾等。4、其他垃圾,是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卫生巾、一次性纸尿布、餐巾纸、烟蒂、清扫渣土、大棒骨、贝壳等。第四条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禁毒演讲稿--《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现实中,青少年吸毒已成为一个触目惊心的严重问题。来自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数字表明,我国最近几年青少年吸毒的比例始终在吸毒人口中占80%左右。据不完全统计,16岁以下的少年吸毒人数有所增加,青少年已成为最易受到毒品侵害的“高危人群”。目前,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在认识上还存在着一些误区:一是怕学生知道毒品。认为禁毒教育会引发学生的好奇心,促使他们冒险尝试;二是认为禁毒教育是公安部门的事,与学校无关。这些认识误区的一个前提,就是目前在校学生吸毒者罕见。事实上,毒品蔓延的速度相当快,若等到毒品在校园时再来教育,则为时已晚。由此可见加强禁毒教育,做好超前预防工作,是解决青少年吸毒问题的根本途径和出路。自1997年国家教委规定把禁毒教育作为国民素质教育的组成部分,并正式纳入中小学德育教育教学大纲以来,六年来我校通过“家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青春期专题讲座”、“青年志愿者宣传队”、赴禁毒教育基地参观等多条渠道对家长、学生、社区居民广泛开展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我家”等宣传教育活动,还组织教师面向市、区专家开了一节“美丽的罂粟花”心理健康教育公开课。学校对学生毒品预防教育的有效性得到家长、社区及区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学校优良的校风带动着周边小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对所在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提升具有明显推动作用。学校2001、2002年连续两次评为“石泉社区教育先进学校”、2002年被授予“创精神文明特殊贡献奖”。至于如何搞好学校禁毒教育,还有待于大家在具体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但有一点必须肯定,目前毒品虽尚未在学校出现,但“防患于未然”总比“亡羊补牢”为好。加强毒品预防教育仍然是学校德育工作一个方面,今后学校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禁毒工作的实践探索: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开展预防毒品犯罪宣传教育工作。把禁毒教育列为学校教育工作计划中,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结合起来;与学校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与培养青少年树立良好的道德观结合起来,要做到教育工作常抓不懈。二.领导到位,加强对学校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多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1、成立毒品预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任组长,政工教导任副组长,组员由年级组长、家长委员会代表、青保教师、校长助理等成员组成。2、制定有关学校防毒、禁毒的制度和措施。领导小组指导学生开展禁毒知识宣传、自护教育、志愿帮教等工作,并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和实施。三.加强教育,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能力。1、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学校的法制教育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即从生活知识、生活规则、生活礼节这样一些初级生活准则的教育入手,来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的基础。这也是青少年自我防范的最重要的第一步。青少年吸毒犯罪,并非都是有意要藐视法律,而主要是缺乏生活准则的修养,不能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合乎生活准则的判断。第二层次,是加强青少年生活准则和社会公共道德的修养的教育。这是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关键,也是青少年自我防范的一道最直接的屏障。许多青少年在这方面的修养,大大低于他们的文化知识水平。如果我们的学生不懂得和不遵守社会生活准则,没有和缺乏社会的公德修养,就会在客观行为上出现偏差。学校将通过思想政治课中的法制教育、法律知识竞赛、通过请区公安分局负责禁毒教育的警官到学校做报告,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让学生了解毒品的危害等形式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以自我互动教育、体验教育、亲子双向教育、集中授课等形式,帮助青少年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在体验中增强法制观念。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通过建立法律服务设施,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咨询,为青少年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2、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增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不同特点,开展有所侧重、分层次的禁毒教育活动,使中小学了解毒品的危害、预防毒品的基本知识及禁毒政策与法律法规,掌握拒绝毒品的方法与技能,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坚持从小抓,重在防,确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意识。在普遍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同时,把初中二年级学生作为毒品预防主题教育的重点。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探索适合于初二学生特点的教育方式和方法。以典型带动全局,并运用解剖麻雀的方法,不断探求规律特点,推动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不但能帮助少数学生解决心理问题,而且能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学校心理辅导老师、卫生老师结合“青春期专题讲座”等形式,分析吸毒对青少年的身心影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例如可以介绍“什么是毒品?”、“日益严重的毒品问题”、“吸毒的危害”等从医学角度,生理学角度使学生们认识到与“吸毒、贩毒”这一触犯刑律的错误行为作斗争是我们每一个青少年学生的责任和义务。4、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用积极健康的文化熏陶青少年,丰富青少年的精神生活,使青少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精心选择、积极推荐一批适合青少年的优秀文化读物、影视作品、歌曲等,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精神食粮。开展“读一本好书”、“写一篇心得”、“讲一个好故事”、“看一部好电影”、“唱一首好歌曲”等活动,有计划、有主题地组织青少年开展健康有益的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开展“青少年暑期禁毒自护教育”活动,向青少年普及拒毒、防毒知识,教育他们自觉远离毒品,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增强青少年对毒品的免疫力。培养青少年健康的业余爱好,通过广泛的禁毒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与社会压力,以营造一个有利于禁毒的社会文化氛围。尤其在每年6月26日的“国际禁毒日”,要充分运用校刊、广播网、宣传栏等来宣传禁毒法律法规知识,揭露毒品的危害,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自我保护意识。
首次参保只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请参保,该保险年缴费200~300元,可供当事人在出现住院治疗时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进行报销。1、属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和残联核发的残疾等级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属低保家庭的,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3、属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需提供所在单位的有效书面证明。扩展资料: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医保区别一是面对人群不同。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三是待遇标准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四是缴费要求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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