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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详情
活期P2P理财实际上是将债权转让给了别人吗
黄珍砾
2019-12-21 20:44:00
推荐回答
我国网贷平台常见的债权转让业务模式主要包括普通债权转让、投资人债权变现、专业放贷人三种模式。 专业放贷人模式 专业放贷人模式即在普通债权转让模式中融入了一个“专业放贷人”的角色,专业放贷人通常是网贷平台或其合作机构了解并能实际控制的某个或某几个自然人,甚至是与网贷平台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如其法定代表人或高管等。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龚小章
2019-12-21 23: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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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债权转让不合法。2019年4月出台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2019年8月份出台的《网贷暂行办法》第10条明确规定网贷机构不得从事或接受委托从事“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扩展资料: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转让。
齐新红
2019-12-21 21:20:53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扩展资料:债权转让的几个类型:第一种:自生债权转让:指网贷平台的存量债权,由出借人在本平台发布债权转让邀约,其他投资人自愿受让债权。第二种:超级贷款人模式:指网贷平台在线下寻找借款人.对其进行风险评估.经风控审核后推荐给专业放款人,此时的专业放款人实际上是“居间人”,居间人向借款人放款、取得债权后,再通过网贷平台将债权转让给平台投资人,投资人获得债权带来的利息收入。第三种:与金融产品相关的债权转让模式。不过随着网贷监管细则《暂行办法》的出台,明文规定禁止平台“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后。发行证券”和“金融产品拆分出卖”在债权转让领域成为绝对禁忌地带了。债权转让。
黄皓章
2019-12-21 21:07:29
你在平台投标之后,比如本来投的期限是半年的,但是两个月之后你想拿回这笔钱,这时就可以把这个标的本金和剩余的收益,转让给别人,完成债权转让然后提前拿回钱。当然,你也可以反着来操作,当你想做理财时,可以在平台上去买其他人正在转让的债权,来获得收益。一般来说买转让的债权,利率会比普通标高一些。手动打的~~~。
龙宇辉
2019-12-21 21:02:38
债权转让模式又称“多对多”模式,是指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是通过第三方个人先行放款给资金需求者,再由第三方个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这种模式实质就是利用债权拆分和转让进行了资产证券化,进而实现流通。其中,第三方个人与P2P网贷平台高度关联,一般为平台的内部核心人员。P2P网贷平台则通过对第三方个人债权进行金额拆分和期限错配,将其打包成类似于理财产品的债权包,供出借人选择。由此,借、贷双方经由第三方个人产生借贷关系的模式使原本“一对一”、“一对多”或者“多对一”的P2P借贷关系变为“多对多”的债权关系。当然,此种模式下,P2P网贷平台也承担着借款人的信用审核以及贷后管理等相关职责。P2P网贷的典型特点就是债权转让机制,这种模式的核心交易结构分为两步:首先,公司内部第三方作为第一出借人,将个人自有资金借给需要借款的用户,并签署《借款协议》,这样公司内部第三方就获得取得了大笔债权,所有的债务债权关系都集中在自然人身上,规避了我国禁止企业放贷的相关规定。然后,将公司内部第三方获得的债权进行拆分,打包成类固定收益的组合产品,以组合产品的形式销售给投资者,但实质上是债权转让的过程。公司内部第三方的债权进行了两个层面的拆分,金额拆分和期限拆分,经过这两个拆分之后,一笔大额债权就划分为多笔小额、短期的债权。与将一笔债权整体出售相比,经过金额拆分和期限拆分后的销售难度就大幅度降低。不同于投资人和借款人通过网络平台撮合后直接对接的线上模式,线下P2P平台的债权转让模式一直饱受争议,甚至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模式根本不是P2P。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这一模式中,身为“专业放款人”的自然人本人的风险,是这一模式中最难以回避的风险之一。线下的债权转让存在信息不透明、资金使用不规范甚至被挪用等风险,监管层对这一模式存在不少担忧,而正在酝酿中、即将出台的P2P监管条例可能终结这一模式。优势:1.债权转让模式可以提高P2P平台成交效益。2.债权转让模式能够更好地连接借款者的资金需求和出借人的投资需求,主动地批量化开展业务,实现了规模化的快速扩展。劣势:1.对借款人的信息披露不够透明充分,存在风险很大;2.很容易出现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错配的问题,后果很严重;3.在业界部分P2P平台缺乏第三方担保,险上加险;然后至于资金是否会流进平台,这更是个让投资人难以解开的谜团,如果涉及非法集资,轻则接受法律的制裁,重则资金失联。
辛国昌
2019-12-21 20: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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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上理财,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怎么办
P2P清盘主要有一下三种方式:“债转股”、“重组并购”以及“转让不良资产”。债转股”是将出借人所出借的资金转化为其他公司或平台自身的股权。7月18日,爱投资宣布采取此种方式退出。这种方式下,出借人的债权能通过转化为股权的方式确权,不用担心平台跑路,只要债转股后所持股权的企业经营正常,那么出借人的利益还是能够保障的。不过投资者对“债转股”了解并不多,这种方案较难被接受。实施也证明,爱投资“债转股”的方案落地难度较大。其次,也有平台通过重组并购获得新生,但是网贷行业所经营的资产属于非标资产,每一个独立的业务都有其特殊性,难以统一衡量其风险程度、利润能力,因此,市场化的并购重组较难操作。还有就是由第三方不良资产处置机构介入,对存量债权批量买断,一次性偿付给出借人。但在行业操作案例中,不良资产处置机构收购不良资产的折扣率都很大,通常会以债权本金的20%~30%定为收购对价。但是对于网贷而言,出借人未必愿意接受这么大的损失。至于借贷人的话,即使平台暴雷,还是要还款的,不然很可能会影响到自身的征信记录。这是很麻烦的哦。融资易P2P平台告诉你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希望题主收到回答能够采纳一下呗,十分感谢您。
哪些理财平台具有”债权转让“功能?
P2P理财是个人对个人的理财方式,准确的说是债权转让的,就是把借款人的标放在平台上供投资人选择。在选择P2P公司时一定要多走动,多调查,选择有正规资质,规模较大,信誉好的公司进行办理业务,这样可以保障投资者资金的安全。选择不动产抵押类的P2P理财产品风险相对来说要小一些。扩展资料P2P理财就是通过互联网理财,即个人对个人,又称点对点网络借贷 ,是指以公司为中介机构,把借贷双方对接起来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借款方可以是无抵押贷款或是有抵押贷款,而中介一般是收取双方或单方的手续费为盈利目的或者是赚取一定息差为盈利目的的新型理财模式。P2P直接将人们联系起来,让人们通过互联网直接交互。使得网络上的沟通变得容易、更直接共享和交互,真正消除中间商,为企业与个人提供更大的方便。P2P理财。
人人贷p2p理财暴雷了吗
谢邀。估计大家最近看P2P暴雷的新闻看多了,其实也不用一棍子打死整个行业。其实真的没有那么严重,投资这事就和股票一样,有涨有跌,本来就不是保本的,只是我们要擦亮眼睛选择!更何况,现在几乎任何理财产品都不保本了——也就是说,国家是不会帮你兜底的,做投资之前要谨慎考虑,自己是否能承担风险。当然,更重要的是,学习钻研你所投资的理财产品,自己做好最后一关风控,这种投资才是最有效率的!另外,有些人看到某家平台清盘,就认为等同于非法集资暴雷。其实对于P2P老板来说,至少其中一部分并不是想非法集资的,正常运营就可以赚钱,稳稳当当生意谁要冒那个险。我自己也投了十几家平台,之前为了分散风险,各种的都有投:头部平台:陆X所、团X网、PPmoney广告大户:唐X僧、小牛X线、人X贷无名小卒:网X贷、无X财富、小X理财唐X僧雷了,好在我只投了1万块试水,不至于被割肉。其他的大平台逾期多,负面也多,我自己都有点慌慌。那么,对我们这种投资者而言,在投资的时候还是比较担心平台的实力的,那么如何快速判断p2p网贷平台的综合实力呢?1、经营模式现在平台的经营模式有多种,保障措施也各异,模式本身并无优劣之分,关键看平台宣传的是否清晰,是否能将模式、安全保障措施、各方责任、费用等情况准确说明。2、所在区域融资规模反映经济活跃程度,一个地区的经济越活跃,社会的融资需求就越大。选择经济活跃区域出现的平台,融资需求的真实性要可靠一些,优质的借款人也要多一些。3、平台背景纵观改革30年,我国的经济就是一个“政策市”,P2P行业也不例外,选择具有雄厚背景的平台。4、业务结构目前网贷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例如真正的P2P。即个人对个人,借款额度小、风险分散,适合新人和散户投资者;另一类是P2B或P2C,个人对企业的意思,借款额度大,风险集中,适合那些了解平台和相关产业情况的专业投资者。5、自己开发网站软件的平台相对靠谱软件开发是一件很繁琐的事情,耗时耗钱耗精力。能够自己开发软件,说明平台的经营者想把基础做扎实,着眼于长期经营,而不是做一锤子买卖。自己开发软件的平台,值得优先选择。6、平台合作方平台一般会列出合作机构,其中包括第三方支付机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风控评价机构等等。考察这些信息是否真实很重要。7、选择合适的利率水平P2P行业中,利率低的并不比利率高的更安全。因为影响利率水平最主要的是平台放贷水平和风控能力。在合理的利率范围内,没有好坏之分,只有适合与否。现阶段如果超过24%的利率,投资者应该警惕。8、平台经营者一般平台都会展示自己的管理团队。对于一些不知名的平台,看看管理团队列表,了解经营者的背景,还是很重要的。能够展示团队背景,至少反映经营者不怕身份曝光,不是主观商业欺诈行为。在选择平台时,以上这几点需要注意,自己做好把关。对于P2P平台跑路的原因,我这里也总结了一下:一、央行去杠杆可能是诱因今年国家政策缩进,去杠杆如火如荼。去杠杆意味着什么?中小企业发展收到限制,那些借钱的企业若要盈利可是难上艰难,所以整个P2P行业的逾期率也多少受到影响。二、国家监管政策不明国家一会儿说6月份完成备案验收,一会儿又说到年底,一会又改口说要两年。泱泱大国为何如此摇摆不定?因为国家对于网贷行业的监管实在是无例可循,没有经验啊!我们这些小民又太相信国家的政策和风向,在这件大家都没有想好的事情上,走弯路的可能不只是我们。三、媒体的连锁反应持续发酵联璧金融本来不应该那么快就倒,它的暴雷绝对是受到唐小僧的影响。尤其是有活期挤兑的平台,只要舆论达到一定程度,银行都可能被挤兑死。况且还有一些自媒体恶意放大负面消息,没有活期的平台,也多少会收到这些影响,资金不断流出。即使平台本身没有问题,如果预感到赚不到钱了,也许就会选择清盘。四、借款老赖化身网络黑子除了上面说的自媒体为了流量而发布负面消息,还有一类人——网贷借款人头目,用建群发布恐慌消息,雇佣自媒体写负面新闻,目的就是搞垮平台,达到自己不还债的目的。他们可谓是P2P暴雷潮中的老鼠屎,真正想搞黄P2P的人就是这些人。五、清盘/跑路/自首原因复杂有些人看到某家平台清盘,就认为等同于非法集资暴雷。其实对于P2P老板来说,至少其中一部分并不是想非法集资的,正常运营就可以赚钱,稳稳当当生意谁要冒那个险。只是各种原因加在一起,本来可以稳健运营的平台资金链断裂,这时候要么选择清盘——本金都还给你们,我们不做这生意了;要么选择不择手段吸引新资金——高息返利,造假标,债转标;要么就是已经出现不可避免的问题——无路可走,只能自首。除了这些人,当然也有恶性集资的坏人,可以参照钱爸爸C老板、牛板金老板、礼德财富老板,他们要么自己圈了钱,要么自己不敢承担责任接受法律的调查是这些平台里面最恶心的。补充:有人私信问我理财产品怎么选。至于理财产品的选择,我只能说我不是什么理财大神,我的方式是偏稳健的,毕竟挣得也都是血汗钱。在理财之前,把可用来理财的资金做一个规划:http://www.qe9.net/30162168.html二维码自动识别纯属良心推荐,不喜勿喷。建议对理财感兴趣的可以投个几百块新手标,体验一下专业的论坛和服务,以后投资其他平台也有对比。4、股票:说来惭愧。建议你们不要炒股,但是我自己本人还是有买的,最先开始是看美股,但是钱有限,所以就看万科和保利房地产股,现在已经有点慌了.....5、保险:我觉得这种东西花点钱买个心安吧,毕竟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到来。特别是给家里的小孩和老人买一个,挺有必要的,我一般都是买重疾保险。我的情况就是这样,。毕竟每个人情况不一样。
p2p债权转让模式举例
p2p债权转让的几种主要模式一、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该模式是针对同一平台的投资人而言,即原来的投资者将其投资的标的转让给平台上的其他投资者,原投资者实现资产变现,是网贷平台提高投资者资产流动性的重要方式。此类债权转让不产生资金杠杆、流动性风险,属于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转让,且平台自身没有介入债权转让交易,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履行向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即可。二、专业放贷人债权转让模式在该模式中专业放贷人通常为平台的实际控制人、平台财务或平台易于控制的其他个体向借款人放款,取得相应债权,再把债权按金额、期限打包错配、小额分散给投资人,并承诺到期回购债权。此时的专业放款人实际上是“居间人”,居间人向借款人放款、取得债权后,再通过网贷平台将债权转让给平台投资人,投资人获得债权带来的利息收入。该模式存在期限错配、资金池、债权转让有效性、虚假债权、资金杠杆等一系列潜在风险。三、打包资产的债权转让模式平台通过其他合作机构获得打包资产的债权,再以转让这批资产债权的方式在平台发布标的募资。此类业务形式涉及了如消费信贷类、抵押类等多种资产类别。虽然部分资产包的底层资产也满足小额分散的条件,但假如采取打包形式的债权转让,转让过程中资金和资产的匹配难以核实、资产信息不透明风险难以把控,并且还涉及了第三方增信的问题。此种模式与网贷机构“信息中介”以及网贷“小额分散”的基本要求相悖。
有活期的P2P理财平台能投么
我自己还是蛮喜欢这类网贷理财的,收益高,投资灵活简单,虽然有风险,但只要自己不要被高收益迷惑,多考察,谨慎选择,还是是有不错的收益的。我自己现在投一些活期产品,货币基金,期限短,比较灵活,收益也蛮高的,如活期收益8.8%的叮咚钱包、招财宝等等。
p2p理财债权转让什么意思,安全不?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p2p平台债权转让过程中,平台从中受益吗?
1、按借贷流程的不同,可分为纯平台模式和债权转让模式两种纯平台模式即出借人根据需求在平台上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平台不介入交易,只负责信用审核、展示及招标,以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为收益来源。债权转让模式又称“多对多”模式,是指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是通过第三方个人先行放款给资金需求者,再由第三方个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其中,第三方个人与P2P网贷平台高度关联,一般为平台的内部核心人员。纯线上模式整个过程都是在网上进行的,因此可以极大的节省人力成本。竞标方式使借款人和出借人有较大的交易自由;借款人还款压力小,风险也小。不足之处是风险难以把控,据第三方机构的统计,纯线上模式的坏账率会高达10%,投资者选择此类平台时应该慎重。虽然有黑名单公开曝光,但并不赔偿出借人的经济损失。对于逾期不还的情况,只退还出借人手续费,所以资金回收的潜在风险只能由出借人自行承担。2、按征信方式分,可分为纯线上模式和线上线下模式纯线上模式是指P2P网贷平台作为单纯的网络中介存在,负责制定交易规则和提供交易平台,从用户开发、信用审核、合同签订到贷款催收等整个业务主要在线上完成。线上线下相模式,是指P2P网贷公司在线上主攻理财端,吸引出借人,并公开借贷业务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服务流程,而线下则强化风险控制、开发贷款端客户。在纯线上模式中,传统的审核方式节省了人力成本。但是基于缺失的数据建立起来的数据模型也存在一定问题,这种问题会导致信用审核可靠性降低,风险控制不成熟,逾期率和坏账率普遍偏高。而线上线下辅助模式是目前最为安全的模式。原理是资金筹集部分由线上完成,寻找借款客户部分则由线下完成。由于整个审核过程都需要现场考察,所以运营成本会略高,但是这种模式能够给投资者带来极大的资金安全保障。3、按有无担保机制,可分为无担保模式和有担保模式无担保模式即平台仅发挥信用认定和信息撮合的功能,提供的所有借款均为无担保的信用贷款,由出借人根据自己的借款期限和风险承受能力自主选择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有担保模式又可分为第三方担保模式和平台自身担保模式。第三方担保模式模式即P2P平台与担保公司是完全独立的业务合作关系。一种是将风险控制交给担保公司去做,一种是平台自身去把握风险控制,但是,无论哪种风控方式,从投资人角度来讲,都不能简单的认为有了担保就安全了。因为在过去运作的过程中,很多担保公司都出了风险。担保公司跟银行合作时,也不完全能够最终赔付给银行。
河北且债权转让为随时的p2p平台有哪些
网贷债权只要是属于合法有效的债权,那就是可以转让的,其转让行为合法。合同法明确规定如下情况不得转让债权: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例如由担保合同而产生的债权,由于担保合同是从合同,由从合同所产生的权利是从权利,从权利只能随主权利一同转移,因此,根据担保合同的性质,担保债权不能单独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这有两种情况:其一是禁止性约定,即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转让;其二是限制性约定,即对转让规定了条件或期限等,在条件未满足或期限未届至时,不得转让。例如,合同中规定转让必须经过合同另一方同意,则未经对方同意,不得转让。
p2p说是第三方划扣又说是从老板那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模式又称“多对多”模式,是指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是通过第三方个人先行放款给资金需求者,再由第三方个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这种模式实质就是利用债权拆分和转让进行了资产证券化,进而实现流通。其中,第三方个人与P2P网贷平台高度关联,一般为平台的内部核心人员。P2P网贷平台则通过对第三方个人债权进行金额拆分和期限错配,将其打包成类似于理财产品的债权包,供出借人选择。由此,借、贷双方经由第三方个人产生借贷关系的模式使原本“一对一”、“一对多”或者“多对一”的P2P借贷关系变为“多对多”的债权关系。当然,此种模式下,P2P网贷平台也承担着借款人的信用审核以及贷后管理等相关职责。P2P网贷的典型特点就是债权转让机制,这种模式的核心交易结构分为两步:首先,公司内部第三方作为第一出借人,将个人自有资金借给需要借款的用户,并签署《借款协议》,这样公司内部第三方就获得取得了大笔债权,所有的债务债权关系都集中在自然人身上,规避了我国禁止企业放贷的相关规定。然后,将公司内部第三方获得的债权进行拆分,打包成类固定收益的组合产品,以组合产品的形式销售给投资者,但实质上是债权转让的过程。公司内部第三方的债权进行了两个层面的拆分,金额拆分和期限拆分,经过这两个拆分之后,一笔大额债权就划分为多笔小额、短期的债权。与将一笔债权整体出售相比,经过金额拆分和期限拆分后的销售难度就大幅度降低。不同于投资人和借款人通过网络平台撮合后直接对接的线上模式,线下P2P平台的债权转让模式一直饱受争议,甚至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模式根本不是P2P。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这一模式中,身为“专业放款人”的自然人本人的风险,是这一模式中最难以回避的风险之一。线下的债权转让存在信息不透明、资金使用不规范甚至被挪用等风险,监管层对这一模式存在不少担忧,而正在酝酿中、即将出台的P2P监管条例可能终结这一模式。优势:1.债权转让模式可以提高P2P平台成交效益。2.债权转让模式能够更好地连接借款者的资金需求和出借人的投资需求,主动地批量化开展业务,实现了规模化的快速扩展。劣势:1.对借款人的信息披露不够透明充分,存在风险很大;2.很容易出现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错配的问题,后果很严重;3.在业界部分P2P平台缺乏第三方担保,险上加险;然后至于资金是否会流进平台,这更是个让投资人难以解开的谜团,如果涉及非法集资,轻则接受法律的制裁,重则资金失联。
P2P平台债权怎么转让P2P平台债权转让详解
p2p债权投资中的转让是指原来的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p2p债权转让模式,又被称为“多对多”模式、“居间人”模式等,简单说,就是指投资人和借款人双方之间并不直接签订债权合同,而是通过第三方个人对借款人进行评估后向借款人进行放款,这个第三方个人通常被称为“专业放款人”,之后专业放款人再将债权转让给投资人,使投资人可以获得债权带来的利息收入。债权转让主要是为了提高用户投资的流动性。当出借人需要使用资金时,如果所投资的p2p产品还没到期,就可以通过转让p2p产品的债权给其他投资人,从而完成债权转让,获得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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