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债权转让模式举例

梅运清 2019-12-21 2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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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债权转让的几种主要模式一、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该模式是针对同一平台的投资人而言,即原来的投资者将其投资的标的转让给平台上的其他投资者,原投资者实现资产变现,是网贷平台提高投资者资产流动性的重要方式。此类债权转让不产生资金杠杆、流动性风险,属于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转让,且平台自身没有介入债权转让交易,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履行向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即可。二、专业放贷人债权转让模式在该模式中专业放贷人通常为平台的实际控制人、平台财务或平台易于控制的其他个体向借款人放款,取得相应债权,再把债权按金额、期限打包错配、小额分散给投资人,并承诺到期回购债权。此时的专业放款人实际上是“居间人”,居间人向借款人放款、取得债权后,再通过网贷平台将债权转让给平台投资人,投资人获得债权带来的利息收入。该模式存在期限错配、资金池、债权转让有效性、虚假债权、资金杠杆等一系列潜在风险。三、打包资产的债权转让模式平台通过其他合作机构获得打包资产的债权,再以转让这批资产债权的方式在平台发布标的募资。此类业务形式涉及了如消费信贷类、抵押类等多种资产类别。虽然部分资产包的底层资产也满足小额分散的条件,但假如采取打包形式的债权转让,转让过程中资金和资产的匹配难以核实、资产信息不透明风险难以把控,并且还涉及了第三方增信的问题。此种模式与网贷机构“信息中介”以及网贷“小额分散”的基本要求相悖。
赵颖莉2019-12-21 23: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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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直接由投资人把钱借给借款人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由某个特定的第三方个人先行放款给借款者,再由该第三方个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就形成了P2P借贷的专业放贷人与债权转让相结合的模式宜信的大部分业务就采用了这个模式。这里特定的第三方个人称为专业放贷人。P2P线下债权转让模式或将迎来生死大考。网贷观察网日前通过多方采访了解到,由于线下的债权转让存在信息不透明、资金使用不规范甚至被挪用等风险,监管层对这一模式存在不少担忧,而正在酝酿中、即将出台的P2P监管条例可能终结这一模式。监管层对于这一模式的态度整体比较负面,或者说不太接受。未来出台的行业监管规则里有彻底否定这种模式的可能,一些按照这一模式运营的平台可能会被要求限期整改。一位接近监管层的P2P行业人士说,这种线下平台大多信息披露不充分,操作方式不够透明,监管层未来可能会强制要求披露一些数据。债权转让模式也被业内人士称为“居间人”模式,或“专业放款人”模式,即P2P平台在线下寻找借款人,对其进行评估,通过后推荐给专业放款人,专业放款人向借款人放款,取得债权,然后把债权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获得债权带来的利息收入。线下P2P借贷通常采取债权转让的模式。在我国,线下P2P平台虽然数量少,但体量较大。据《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9》数据,粗略计算,2019年排名前5位的线下P2P借贷平台的借贷总额为600亿至800亿元。不过,不同于投资人和借款人通过网络平台撮合后直接对接的线上模式,线下P2P平台的这种债权转让模式一直饱受争议,甚至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模式根本不是P2P。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这一模式中,身为“专业放款人”的自然人本人的风险,是这一模式中最难以回避的风险之一。一位P2P行业人士分析说,在线下模式中,对借款人放款和对投资人进行债权转让都必须经过专业放款人,因此,如果这时候专业放款人自身出了问题,不要说恶意的跑路,即使是身体状况有变,或者婚姻状况有变化,都有可能导致不可控的风险。虽然现在大多数线下平台在处理这种关系时,都会在合同中约定债权管理由专门的公司来负责,看似和专业放款人脱离了关系,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专门负责债权管理的公司本身也是专业放款人的,所以至少也存在着关联风险。其实,除了上述自然形成的风险,监管层最担忧的还是这种模式的透明度较差。换句话说,有的平台在做的事情,监管机构根本无从知晓。上述人士表示。目前,国内排名靠前的几个债权转让模式的平台如宜信、冠群驰骋、中融民信等公开披露的信息都比较有限。该人士还表示,由于债权转让全部是在线下进行的,就存在资金被挪用的风险,这也是为什么有些线下平台会被质疑为“非法集资”或“资金池”,原因在于其内部流程不透明、操作方法未知。一位在线下平台曾买过此类债权转让产品的投资者说,虽然在债权转让合同中平台会告知相应的借款人的部分信息,但是信息非常有限,真伪也很难核实。除了上述两个风险之外,这一模式中资金杠杆所引发的流动性风险也被业内人士频繁提及。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9》指出,在债权转让模式中,专业放款人必须要以自有资金放贷,然后进行债权转让。为使“自有”资金快速增加,专业放款人多采用延长结账周期的办法“盘活”代收费用,提升可贷资金量。由于代收借款人的一些服务费、管理费等各项费用较高,在一轮放贷之后及债权转让之后,专业放款人可支配的资金可达到其本金的1.3倍甚至更高,就形成了资金杠杆,多次放贷之后,杠杆多次叠加,也形成了资金杠杆风险。上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尽快出台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指导意见和配套管理办法,促进公平竞争”。此前,央行和银监会在不同场合均明确表示要划定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经营红线:“明确平台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国内P2P平台乐百贷在接受网贷观察网采访时表示,线下债权转让是线下模式下的无奈选择,在时间上是先有资金募集后有项目匹配的,资金发生转移时项目信息未知,所以严格而言不符合信息披露的要求。这种手段对规范平台而言是不得已的选择,但因为一定时间内形成了交易资金池,容易被不规范平台利用。我们感觉,这将会是被严格监管的运营模式。魏伟说。值得注意的是,鉴于监管的这种取向,一些平台目前已经在探索模式转变。比如,一些线下P2P借贷平台将借款人信息等向线上的P2P平台输出自身的信贷资源,降低专业放款人的资金压力,或者直接搭建线上平台,把借款项目直接放到线上销售。
    赵馨悦2019-12-22 00:37:52
  • 一、债权转让类产品的前世今生P2P作为一个舶来品,自宜信和拍拍贷将P2P引入中国后,P2P在中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P2P在中国发展的过程中,国内P2P平台并未完全复制国外的模式,而是在借鉴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目前国内网贷平台从运营模式上来看可以分为两种模式,分别为“点对点”模式形成的流动性比较差的资产,理应有相应的制度设计将其盘活,将这一类资产盘活本身就是国际上各国金融创新中广义资产证劵化的重要部分。这一类资产和专业放款人基于民间借贷形成的债权有本质的区别。对于这一类资产,笔者预测未来会在附设一定条件的基础上,可以在网贷平台流转,但不见得是所有平台都能做这类业务,会有准入的门槛,另外不排除会有其他要求,比如在产权交易机构登记托管、由SPV先收购再流转、需要有比较强的增信手段等。鉴于现在债权转让模式的广泛性,未来即便被叫停,也应该会有一定的缓冲空间!这仅是笔者预测,最终结果如何,我们静待监管的具体规定。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本人公众号“信贷风险管理”,ID:minjianjinronglawyer。
    齐春怡2019-12-22 00:21:15
  • 目前很多P2P平台都上线有债权转让类产品形成的流动性比较差的资产,理应有相应的制度设计将其盘活,将这一类资产盘活本身就是国际上各国金融创新中广义资产证劵化的重要部分。这一类资产和专业放款人基于民间借贷形成的债权有本质的区别。对于这一类资产,笔者预测未来会在附设一定条件的基础上,可以在网贷平台流转,但不见得是所有平台都能做这类业务,会有准入的门槛,另外不排除会有其他要求,比如在产权交易机构登记托管、由SPV先收购再流转、需要有比较强的增信手段等。鉴于现在债权转让模式的广泛性,未来即便被叫停,也应该会有一定的缓冲空间!这仅是本人预测,最终结果如何,我们静待监管的具体规定。
    黄生长2019-12-22 00:07:41
  • 债权转让模式又称“多对多”模式,是指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是通过第三方个人先行放款给资金需求者,再由第三方个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其中,第三方个人与P2P网贷平台高度关联,一般为平台的内部核心人员。P2P网贷平台则通过对第三方个人债权进行金额拆分和期限错配,将其打包成类似于理财产品的债权包,供出借人选择。由此,借、贷双方经由第三方个人产生借贷关系的模式使原本“一对一”、“一对多”或者“多对一”的P2P借贷关系变为“多对多”的债权关系。当然,此种模式下,P2P网贷平台也承担着借款人的信用审核以及贷后管理等相关职责。
    齐智富2019-12-21 21:20:29
  • 我想用宜信为例,具体谈一下债权转让模式。2019年5月,宜信财富成立,开创了P2P贷款的宜信模式,也就是债权转让模式。宜信可以说是我国P2P网贷行业的「黄埔军校」,好多P2P网贷从业人员都是从宜信出来的,甚至,宜信使用的网贷业务相关合同文本也被网贷同行直接搬过来照用。足见宜信在整个P2P网贷行业的影响力。2019年12月底,宜信旗下的宜信贷在纽交所上市,宜信的业务规模和业务半径足以与美国的网贷平台lendingclubPK。我们今天来介绍一下宜信开创的债权转让模式。看看P2P网贷经过几年的发展,宜信最早开创的债权转让模式是否还适用。宜信的债权转让模式,是由宜信创始人唐宁开创的。债权转让模式也被业内人士称为「居间人」模式,或「专业放款人」模式,专业放款人先以自有资金放贷给需要资金的客户,形成债权,然后再将这些债权打包后拆分成份额,以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转让或销售给有投资需求的投资人,实现了债权的流转。这个债权转让过程是由宜信在线下铺设的大量销售队伍来实现的。早期,宜信的债权转让模式使交易量迅速提升,债权拆分后资金回收速度快,再重新放贷,快速循环,因此宜信开始的业务发展非常快。但是这种模式一直遭质疑。首先是网贷业务几乎都是在线下完成,信息披露不完全,操作方式不透明,不符合当下网络借贷平台监管的政策。宜信早期在线下大量开设门店,用大量销售人员开展这种债权转让模式业务,线下业务信息披露不充分,操作方式不透明,风险一直较大。其次,宜信早期的这种模式也不被认为是真正的P2P网贷业务。P2P网贷是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而宜信的债权转让模式都是通过专业放款人完成,无法形成借款人与投资人之间的直接借贷。这种债权转让模式拆分债权,期限错配,容易形成资金池,容易涉嫌非法集资。
    边双喜2019-12-21 21:02:08
  • 严格意义上说,融资租赁债权方基础合同中规定了有很多其他义务,这些义务P2P平台上投资者无法履行,所以这种模式单纯结构债权转让并不合法。
    赵飞船2019-12-21 20:57:28
  • p2p债权投资中的转让是指原来的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p2p债权转让模式,又被称为“多对多”模式、“居间人”模式等,简单说,就是指投资人和借款人双方之间并不直接签订债权合同,而是通过第三方个人对借款人进行评估后向借款人进行放款,这个第三方个人通常被称为“专业放款人”,之后专业放款人再将债权转让给投资人,使投资人可以获得债权带来的利息收入。债权转让主要是为了提高用户投资的流动性。当出借人需要使用资金时,如果所投资的p2p产品还没到期,就可以通过转让p2p产品的债权给其他投资人,从而完成债权转让,获得流动资金。
    管燕燕2019-12-21 20:40:21

相关问答

1、按借贷流程的不同,可分为纯平台模式和债权转让模式两种纯平台模式即出借人根据需求在平台上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平台不介入交易,只负责信用审核、展示及招标,以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为收益来源。债权转让模式又称“多对多”模式,是指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是通过第三方个人先行放款给资金需求者,再由第三方个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其中,第三方个人与P2P网贷平台高度关联,一般为平台的内部核心人员。纯线上模式整个过程都是在网上进行的,因此可以极大的节省人力成本。竞标方式使借款人和出借人有较大的交易自由;借款人还款压力小,风险也小。不足之处是风险难以把控,据第三方机构的统计,纯线上模式的坏账率会高达10%,投资者选择此类平台时应该慎重。虽然有黑名单公开曝光,但并不赔偿出借人的经济损失。对于逾期不还的情况,只退还出借人手续费,所以资金回收的潜在风险只能由出借人自行承担。2、按征信方式分,可分为纯线上模式和线上线下模式纯线上模式是指P2P网贷平台作为单纯的网络中介存在,负责制定交易规则和提供交易平台,从用户开发、信用审核、合同签订到贷款催收等整个业务主要在线上完成。线上线下相模式,是指P2P网贷公司在线上主攻理财端,吸引出借人,并公开借贷业务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服务流程,而线下则强化风险控制、开发贷款端客户。在纯线上模式中,传统的审核方式节省了人力成本。但是基于缺失的数据建立起来的数据模型也存在一定问题,这种问题会导致信用审核可靠性降低,风险控制不成熟,逾期率和坏账率普遍偏高。而线上线下辅助模式是目前最为安全的模式。原理是资金筹集部分由线上完成,寻找借款客户部分则由线下完成。由于整个审核过程都需要现场考察,所以运营成本会略高,但是这种模式能够给投资者带来极大的资金安全保障。3、按有无担保机制,可分为无担保模式和有担保模式无担保模式即平台仅发挥信用认定和信息撮合的功能,提供的所有借款均为无担保的信用贷款,由出借人根据自己的借款期限和风险承受能力自主选择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有担保模式又可分为第三方担保模式和平台自身担保模式。第三方担保模式模式即P2P平台与担保公司是完全独立的业务合作关系。一种是将风险控制交给担保公司去做,一种是平台自身去把握风险控制,但是,无论哪种风控方式,从投资人角度来讲,都不能简单的认为有了担保就安全了。因为在过去运作的过程中,很多担保公司都出了风险。担保公司跟银行合作时,也不完全能够最终赔付给银行。
债权转让模式又称“多对多”模式,是指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是通过第三方个人先行放款给资金需求者,再由第三方个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这种模式实质就是利用债权拆分和转让进行了资产证券化,进而实现流通。其中,第三方个人与P2P网贷平台高度关联,一般为平台的内部核心人员。P2P网贷平台则通过对第三方个人债权进行金额拆分和期限错配,将其打包成类似于理财产品的债权包,供出借人选择。由此,借、贷双方经由第三方个人产生借贷关系的模式使原本“一对一”、“一对多”或者“多对一”的P2P借贷关系变为“多对多”的债权关系。当然,此种模式下,P2P网贷平台也承担着借款人的信用审核以及贷后管理等相关职责。P2P网贷的典型特点就是债权转让机制,这种模式的核心交易结构分为两步:首先,公司内部第三方作为第一出借人,将个人自有资金借给需要借款的用户,并签署《借款协议》,这样公司内部第三方就获得取得了大笔债权,所有的债务债权关系都集中在自然人身上,规避了我国禁止企业放贷的相关规定。然后,将公司内部第三方获得的债权进行拆分,打包成类固定收益的组合产品,以组合产品的形式销售给投资者,但实质上是债权转让的过程。公司内部第三方的债权进行了两个层面的拆分,金额拆分和期限拆分,经过这两个拆分之后,一笔大额债权就划分为多笔小额、短期的债权。与将一笔债权整体出售相比,经过金额拆分和期限拆分后的销售难度就大幅度降低。不同于投资人和借款人通过网络平台撮合后直接对接的线上模式,线下P2P平台的债权转让模式一直饱受争议,甚至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模式根本不是P2P。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这一模式中,身为“专业放款人”的自然人本人的风险,是这一模式中最难以回避的风险之一。线下的债权转让存在信息不透明、资金使用不规范甚至被挪用等风险,监管层对这一模式存在不少担忧,而正在酝酿中、即将出台的P2P监管条例可能终结这一模式。优势:1.债权转让模式可以提高P2P平台成交效益。2.债权转让模式能够更好地连接借款者的资金需求和出借人的投资需求,主动地批量化开展业务,实现了规模化的快速扩展。劣势:1.对借款人的信息披露不够透明充分,存在风险很大;2.很容易出现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错配的问题,后果很严重;3.在业界部分P2P平台缺乏第三方担保,险上加险;然后至于资金是否会流进平台,这更是个让投资人难以解开的谜团,如果涉及非法集资,轻则接受法律的制裁,重则资金失联。
1P2P的概念P2P的全称为peertopeer,它是近年来兴起的在Internet上实施网络应用的新模式。对于P2P,目前存在着许多不尽相同的定义,其中IBM的解释如下:P2P系统是由若干互联协作的计算机构成,且至少具有如下特征之一:系统依存于边缘化,选择丛客户机7下载文件A。根据以上的描述可以看出,在纯粹的P2P系统中,每个客户机自身具有发现其他客户机的能力,客户机不需要通过目录服务器就可以直接获取其他客户机的网络地址,从而从根本上摆脱了对中心服务器的依赖。4P2P与Client/Server的性能对比l安全性Client/Server模式:服务器是整个应用系统的资源存储、用户管理以及数据运算中心,只需设立专职的系统管理员,管理服务器的安全,制定对系统中所有用户都适合的策略,就能有效地保障整个系统的安全,安全性较高。P2P模式:每个客户机都可以作为服务器,即系统中的每个用户都可以各自为政,不似Client/Server那样要受到服务器的约束,系统的安全管理比较困难。对于P2P,目前尚未有十分行之有效的安全解决方案。l资源可维护性Client/Server模式:共享资源的管理模式为集中式,所有共享资源通常都集中存放在服务器上,资源的查找更新较为简单,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较易实现,资源可维护性较好。P2P模式:系统中的任何一台客户机上均可存在共享资源,资源的查找更新比较复杂,数据备份工作也更为困难,可维护性较差。l可扩充性Client/Server模式:随着系统的Client数量的增多,服务端所需要的资源消耗也随之增加,从而导致服务器性能的不断下降,并最终制约了client的数目的增长,系统可扩充性较弱。P2P模式:每个客户机都具有很强的处理功能,极少依赖或不依赖中央服务器,因此,向系统中添加客户机,不会产生因服务器性能下降而带来的性能瓶颈问题,系统可扩充性强。l可持续性Client/Server模式:由于大部分运算工作由服务端承担,当服务端发生故障时,所有客户端都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整个系统将陷于瘫痪之中。P2P模式:每个客户机均可作为服务器,当某台为其他客户机服务的服务器故障时,其他客户机可承担该服务器的角色,接管发生故障的服务器的工作,可持续性高。l共享计算性能Client/Server模式:客户机共享服务器的计算能力,但服务器的计算能力是有限的,随着客户机数量的增加,每台客户机分享到的计算能力也相应的减少,整个系统的性能下降。P2P模式:每台客户机的加入都可为系统增加一份计算能力,当越来越多的客户机加入系统时,整个系统的共享计算性能亦会随之增长。l网络通讯性能Client/Server模式:网络通讯主要集中在客户机与服务器之间,客户机与客户机之间一般并无直接交互行为。P2P模式:对于纯粹的P2P系统,客户机将向系统中的所有节点发送请求包,寻找提供服务的节点,而对于混杂P2P系统,客户机也将首先访问中央服务器,获取其他客户机的地址,而后才能进行类似Client/Server模式的客户机与服务器的数据通讯。较之Client/Server模式,P2P模式需要占用更多的网络带宽,网络通讯更为频繁。5结束语由于P2P与Client/Server的工作模式不同,造成了两者在各项性能上的较大差异。在实际应用中,可根据其各自的性能特点,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选择系统的工作模式。例如:对于需要强调集中控制、集中管理以及安全性较高的系统,可采用Client/Server模式,而对于强调网络数据的直接共享以及网上直接交互的系统,则应选择P2P模式。http://www.ahcit.com/lanmuyd.asp?id=1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