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说明什么是近因原则

黄照阳 2020-02-03 18: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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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近因,不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与损失结果最为接近的原因,而是指促成损失结果的最有效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保险的近因原则,是指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的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应限于以承保风险为近因造成的损失。

我国现行保险法虽未直接规定近因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近因原则已成为判断保险人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的一个重要标准。对于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失,单一原因即为近因;对于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持续地起决定或有效作用的原因为近因。如果该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人就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举个例子:一架飞机在飞行过程中遇到雷击,致使机尾受到严重损坏,为了机上乘客安全起见,飞机必须紧急迫降,而由于机尾受损,紧急迫降时机身发生剧烈的震动,机上一名乘客因此突发脑溢血而身亡。而在这次事故中,其因果关系为:雷击→机尾受损→紧急迫降→震动→突发脑溢血→身亡 从这个因果关系链看,导致该乘客死亡的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雷击,而突发脑溢血只是雷击造成的一系列后果之一,因此这次事故的近因为雷击。

齐智刚2020-02-03 18: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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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因原则:比如,甲某开车装死一条版狗.狗的主人见狗死了,主人也权气的装墙死了. 那么主人的死在保险中与你无关.(当然,假设狗是买保险的,)

    不适用的保险,保险法中的确有不适用的.往往都是在司法领域里,利用近因原则来判断是否有责任,然后在根据审判的结果,在决定是否需要理赔.

    bazhaodu2020-02-06 19:59:12
  • 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人只有在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原因为承保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时才承担保险责任,对承保范围外的原因引起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而不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
    多个致损原因,其中对保险事故的发生起直接的、决定性作用的原因是近因。案例:船舶开航前船长因病不能出航,经港监批准由大副临时代理船长,航行途中三副纵火造成火灾事故,三副与大副之间有矛盾不是近因,三副故意纵火才是火灾事故损失的近因。
    多个致损原因共同作用导致保险事故,则多个原因均是近因。典型案例为非典型肺炎致人死亡,单纯慢性病或非典均不会产生被保险人死亡的后果,但在二者共同作用下必然会导致死亡的结果,则非典与慢性病均可视为死亡的近因。
    cehaobie2020-02-06 19:59:12
  • 近因是指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保险的近因原则是指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的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caihouman2020-02-06 19:59:12

相关问答

自己把车弄坏了能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要看买了什么保险:如果只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那么不能获得赔偿;如果买了车辆损失险,就可以获得赔偿。针对汽车损坏情况,不同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会有些许差异,但基本上都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具体介绍:1.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岀险后48小吋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岀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2.查勘定损: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可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损资格的厂店进行,但必须保证三方人员全部在场,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保险公司会针对报案人提供的单证材料进行审核。4.理算复核:保险公司根据具体事故、发票等进行赔款清算和复审。5.审批:保险公司的有关部门针对赔款进行批复。6.赔付结案:符合保险公司约定的案件,可在几个工作日内获得赔款,然后结案。扩展资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保险一般保障的是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和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相关的施救费用。所以,如果有全险的情况,有事故现场和没有事故现场保险公司赔付金额是不同的,如果没保全险,只有强险+三者,那自己撞车了,基本上都是自己掏腰包修理了。也不用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自己找个小店去修理便宜点。如果跟车互撞,车别动,打交警电话,来现场订责任划分,再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就等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