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保险法于2019年什么时候正式实施?内容是什么?

樊文力 2020-01-29 19:39:00

推荐回答

新保险法(2009修订) 新保险法修订全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五章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9956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10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修正,20092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自200910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条 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 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第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八条 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第十九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

没有你我什么都不是2020-02-06 10:59:06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2015年12月1日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解释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cendenche2020-02-06 10:59: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总则、保险合同、一般规定、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
    buxiongsuo2020-02-06 10:59: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2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101日起施行。内容可以百度。

    车延东2020-01-29 19:59:06

相关问答

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承担的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的20%左右,个人承担8%。1、如果是单位参保人,缴费主体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用人单位按员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费用,记入个人账户。缴费基数上下限:北京地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是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40%。上限是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300%。2、如果是普通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费主体享受政府优待费率,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实际缴纳费率为20%,减免比例为8%。缴费费率和资金去处:参保个人自愿选择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40%,60%或100%其中的一档作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费,其中14%进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账户,另外6%进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扩展资料:如果是受政府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主体享受政府社保补贴,由个人缴纳部分养老保险费用,实际缴纳费率为6%,政府补贴比例为14%。缴费费率和资金去处:参保个人按照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按照6%的比例缴费,由政府提供或补贴14%进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账户,个人承担的6%进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养老保险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岁时,缴费满15年,或补缴至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现阶段退休的人是中人,中人退休时,养老金由基础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及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性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统筹支付,不足时由财政补贴补充。个人账户养老金先由个人账户支付。由于养老金可以终生只娶,当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完毕时,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不足以支付时,由政府补贴补充。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