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赔偿金和商业保险属于继承的遗产吗?爱人去世了,上述的工亡赔偿金和商业保险我能继承吗?

赵鸣良 2019-12-21 1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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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亡赔偿金和商业保险属于继承的遗产吗?爱人去世了,上述的工亡赔偿金和商业保险我能继承吗?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工亡赔偿金分为三个部分:1丧葬补助金这部分是给亡者用作丧葬费的,不用来分配2供养亲属抚恤金这是由单位按照规定,给亡者生前需要供养的家庭成员发的可以是按月支付,也可以一次性付清这部分也可以很明确地分配3一次性伤亡补助金这部分由亡者的法定继承人平均分配在你们的关系中,也就是由子女、父母和妻子平均分配。弟弟无权分配。
赵颖霞2019-12-21 1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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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可以全额继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企业年金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龙安邦2019-12-21 13: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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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付,与工地购买保险的险种无关。赔付: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人力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扩展资料: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工伤。
现实问题孙某是位退休老人,老伴早已过世,育有一子一女,孙某中年的时候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指定女儿为受益人。孙某百年后,子女开始继承相关财产,在顺利继承了房产、现金等财产后,子女对保险金该如何继承产生了争议。儿子认为这属于遗产,应由两人继承,女儿认为自己是受益人,应由其一人继承。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人身保险金属于遗产吗?律师解答依照《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因此,在本案中,由于孙某在购买人身保险的时候已经指定了受益人,那么在他身故后的保险金就不属于遗产,应当由女儿来领取。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