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健康保险可减免个人所得税吗

黄甲锋 2019-12-21 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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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与保监会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按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即200元/月。也就是说,就是从7月1日起,购买商业健康险就可抵扣个税。如果是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也会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按照上述规定,若用人单位有为员工缴交商业保险,则每月应纳税所得额=工资-五险一金-3500-200,每月将会有200元计算不征收个税的收入里。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齐文江2019-12-21 13: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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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个税改革方面的讨论这几年从未停过,从11年上调个税起征点后的六年时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细节都没有真正的变化,不过最近有消息爆出个税规则调整终于了重大进展。根据从财政部获得的消息显示,从今年的7月1日起,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将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据融360了解,之前已经有包括北京、天津在内的31个城市试点了商业健康险抵扣个税,这次则是推广到了全国范围内。可抵扣的商业健康险是什么不是所有商业保险都能抵扣个税,按照规定是购买的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个人购买的或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的此类保险,都可以记入免征额范围,扣除限额为2400元每年。这里“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开发的、符合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购买可抵扣的商业健康险有什么好处抵扣个税上面融360就提到过了,每年可以享受2400元的扣除限额,也就是如果个人或单位给自己购买了可抵扣的商业健康险,每年能少交一些个税。举个例子,如果其他条件不变,在北京月入1万的员工,单位给个人购置的此类保险的保费是2400元及以上的,税优前每月交323元个人所得税,税优后每个月个税交302元。等于每个月少交20元所得税,也就是一年到手的钱能多领240元。此外,由于现行个税是阶梯税率,如果因为抵扣正好降至低一档,比如从20%降至10%,还能额外省出一大笔。可带病投保按照要求这种保险可以带病投保,只不过每年的赔付上限月健康人不同,而且如果是在投保时身体健康,就算后来不幸患了大病,保险公司不但不能拒绝续保,也不能把投保人归为患大病群,降低报销额度,仍视为健康人。补充医疗保险现行社保制度下缴纳项目包括医疗保险一项,老百姓在平时看病时可以使用医保卡或社保卡看病,属于医保报销部分的会直接划扣或者后期统一报销,而如果购置了可抵扣的商业健康险,除去医保报销部分,还能用此类保险来承担其中的一些自费医疗费用。交的钱能计息能“消费”按照之前披露细节来看,缴纳的这笔保险金一部分纳入统筹医疗保险,一部分存入投保人的个人账户,账户里存的钱每年还能计算利息,每家保险公司都会给出一定的保底利率。个人投保账户的钱等到不再缴税时,也能从账户中支出作为医疗报销费用。
    齐新明2019-12-21 15:20:10
  • 国家出台规定,购买了个人税优健康险的个人在当月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予以税前扣除,扣除的金额为一个月元,相当于将个税的起征点由提高到了,每年可减免元的个税,不是直接补发。
    边可斌2019-12-21 13:56:45
  • A好处:减少自付医疗费和个税购买国家政策大力扶持的税优健康险,有何好处?有关专家介绍,好处有两个,一是获得医疗保险,减少自付医疗费用;二是购买税优健康险的费用可税前扣除,降低了税负。该项政策,是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体系的一次破冰。北京市通州区地税局税政一科科长贾春起表示,原来保险方面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个人购买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等,对于商业保险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很少。税优健康险的推出,标志着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也可以获得税收优惠。记者了解到,税优健康险产品由保监会特殊设计,经过改造,具有半公益性质。这项政策推出的初衷,就是用市场的规则来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改善,用税收政策撬动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也是落实“建设健康中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要求的重要举措。贾春起介绍,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因疾病、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对直接费用、间接损失进行补偿,赔付一定医疗费用的保险产品,主要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目前税优健康险产品主要包括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阳光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70%的员工已购买了税优健康险”,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丁喆告诉记者,商业健康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是惠民利民的政策。保监会对商业健康保险的盈利作出限定,这些产品利润非常薄。保险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承担了部分社会公益责任。他表示,商业健康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有效补充。个人购买税优健康险产品,发生住院医疗情况时,社保名目内费用,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社保名目外费用,保险金给付比例为80%,通算报销比例不低于90%,低于部分将补齐差额。也就是说,个人投保后,这部分医疗费用的自付比例将不高于10%,大大减轻了投保者的负担。税优健康险产品最大的优点在于,该产品采用医疗健康保障账户和个人万能账户两个账户,这让购买者拥有健康保障的同时,也能够实现储蓄积累,是‘今天+明天’的双重保障。丁喆介绍,参保人投保后,一部分保费会作为风险保费用于医疗保障,余下的部分将全部进入个人万能账户实现长期积累,且保险公司不得收取任何账户管理费。根据国家监管要求,保险公司税优健康险年度简单赔付率低于80%时,保险公司还要将差额部分返还到所有投保人的个人万能账户中。参保人退休后,个人万能账户可用于被保险人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支出。简单来说,参保人在退休前,若发生需要住院治疗的情况,那么医疗健康保障账户就起了作用,根据不同病征适用不同保额,年度保额为20万元。与此同时,个人万能账户还有一个收益增值的过程。个人万能账户采用日计息月复利的计息方式,每天计一次息,每月复一次利,一年复利12次。根据阳光人寿保险公司的核算,该公司个人万能险的目前年化收益结算利率是5%,最低保障利率是2.5%。丁喆还表示,税优健康险的另一大优点在于:税优健康险保险合同中写明保证续保,且既往症者也可以投保。目前行业标准一般是投保人可续保至退休年龄,也就是男60岁,女最高到55岁。阳光人寿的健康税优产品投保期可更长,在41岁前投保可续保至75岁,41岁后投保可保证续保至65岁。也就是说,税优健康险对个人的健康保障可以覆盖发病率最高、医疗费用支出最高的年龄段。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由试点地区推广至全国实施,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个人来说,利好是毋庸置疑的。首佳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王文岗为我们做了一个简单估算:对个人购买税优健康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并同时填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纳税人未续保或退保的,应自行于当月终止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第三种,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后,也能适用该优惠政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程序相应调减其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纳税人未续保或退保的,应当及时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终止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税务机关提示,购买了税优健康险的纳税人,如果没有按规定完成申报流程,那么无法享受优惠政策。付春江表示,由于目前税务机关与保监部门未建立信息共享,税务机关无法及时获取和比对纳税人的参保信息,因此,纳税人购买税优健康险享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主要依靠纳税人在获取税优识别码后按规定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
    齐晓娣2019-12-21 13:21:54
  • 可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税前列支,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根据初步匡算,对于月收入5000元左右的民众来说,2400元的年抵扣额度,意味着其如果购买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每年可以少缴纳120元个税,这是政府迈出的支持商业健康保险的重要一步。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米增强2019-12-21 13:09:17

相关问答

近日,财政部税政司网站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就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试点地区、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规范及若干管理问题、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征管问题、个人所得税政策征管协作问题作出明确。通知明确,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试点地区为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以及河北省石家庄市、山西省太原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芜湖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西省南昌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郑州市含巩义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株洲市、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贵阳市、云南省曲靖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陕西省宝鸡市、甘肃省兰州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不含所辖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商业健康险个税政策试点年2400元标准,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9〕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各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9〕56号有关要求,现将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试点地区问题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试点地区为:一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二河北省石家庄市、山西省太原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芜湖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西省南昌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郑州市含巩义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株洲市、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贵阳市、云南省曲靖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陕西省宝鸡市、甘肃省兰州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不含所辖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二、关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规范及若干管理问题财税〔2019〕56号文件所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附件开发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一健康保险产品采取具有保障功能并设立有最低保证收益账户的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由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管理维护。二被保险人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三医疗保险保障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医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费用的报销范围、比例和额度由各保险公司根据具体产品特点自行确定。四同一款健康保险产品,可依据被保险人的不同情况,设置不同的保险金额,具体保险金额下限由保监会规定。五健康保险产品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对医疗保险部分的简单赔付率低于规定比例的,保险公司要将实际赔付率与规定比例之间的差额部分返还到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根据目标人群已有保障项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共有三类,分别适用于:1.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2.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3.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按《保险法》规定程序上报保监会审批。三、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征管问题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具体规定如下:一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保单凭证。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次年或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二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次年或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三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的,在不超过2400元/年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次年或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四、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征管协作问题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涉及环节和部门多,试点地区各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一财政、税务部门要做好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解释,优化纳税服务。二保险公司在销售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时,要为购买健康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载明产品名称及缴费金额等信息,作为个人税前扣除的凭据。保险公司要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保持实时对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三扣缴单位应按照本通知及税务机关有关要求,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认真落实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政策。四保险公司或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应向税务机关提供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相关信息,配合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前扣除的真实性进行比对分析,防止部分纳税人滥用税收优惠政策,造成税款流失。五、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执行。凡购买符合条件健康保险产品的纳税人,应按本通知规定程序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市地税局作出政策解读常报全媒体讯本月起,购买商业保险个税优惠试点政策已在我市实施。市地税局12366热线近期接到许多市民关于保险抵扣个税的咨询,市地税局特别提醒,个人只有购买具有“税优识别码”的商业健康险,才能享受税前扣除政策。据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能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包括三类:一是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二是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包括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三是取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承包承租经营者。其中,取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为同一单位提供劳务而取得所得。根据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也同样适用。也就是说,原来个人月收入扣除五险一金后超过3500元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个人购买了商业健康险,年缴保费不少于2400元,那么有2400元可以做税前扣除;年缴保费低于2400元,也有与所缴保费等额的税前扣除。以在我市某企业工作的王先生为例,每月工资1万元已扣除五险一金,如果购买了大额个人税优健康险,那么每月可少缴税40元,一年就是480元。市地税局特别提醒市民注意三点:一是纳税人如果取得的是炒股收入、房租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非政策规定内的所得项目,不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二是只有保监会核准的取得税优识别码的税收优惠型健康险,才能抵扣个税;三是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保单凭证,扣缴义务人应该依法为其办理税前扣除,不得拒绝。另外,个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且自行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只能选择在一处扣除。
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费不能够在税前扣除,应调增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扩展资料: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第三十六条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第三十七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