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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进行了不同情况的下调,中国银行的规定如下:1、在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客户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请您详询当地经办机构。2、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3、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求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因此,各地具体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请详询当地网点。4、购买三套房的规定需要请您详询当地经办机构。中银直播间官方网站手机银行中银理财余额理财大额存单向TA提问。
齐明睿2020-01-17 17: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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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平房,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2、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3、第三套公寓由当地政府具体规定。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应当大幅提高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自主决定。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公寓的贷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8月底发布要求,从9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公积金新政对于不同城市的影响不同,特别是对于三四线城市而言,效果将更为明显。从实际操作过程来看,重点二线城市可能会有压力。扩展资料:《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2019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要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各级城市主管部门要会同监察机关加强规划效能监察,督促各地予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
连俊宏2020-01-17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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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贷首付,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按揭贷款的第一期付款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第一期付款。另外以下四种情况购房的也按照二套房进行贷款: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2、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3、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4、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的。根据各地政策以及不同银行的规定,二套房首付比例目前尚无统一标准,从45%至70%均有。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仅要高出首套房很多,而且贷款审查也相对更加严苛。
齐春敏2020-01-17 17: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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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三套房暂停发放住房贷款。2019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提出十条举措,被业内称作“新国十条”,“新国十条”其中要求:1、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2、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3、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4、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5、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6、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7、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8、抓紧制定2019-2019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并在2019年7月底前向全社会公布;扩展资料:二套房认定标准: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第三套房政策。
龚巧丽2020-01-17 17: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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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新房首付比例是不低于30%。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区别是:2019年10月6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自2019年10月7日起,对我市相关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如下调整: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2、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3、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扩展资料实施房价备案制度1、由市发改、住建、房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价格行为实行联动监管。2、从2019年10月7日起,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到住建部门办理预现售前,需先到发改部门办理销售价格备案,备案价格在网上公示,取得预售证或现售备案证书后,在房管部门办理建档时备案价格将被锁定。实际成交价格不得突破备案价,下浮幅度不得超过15%,房价一经备案两个月后方可调整。3、2019年1月1日后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的在售商品住房项目需于2019年10月20日前到发改部门补办未售出住房的房价备案手续。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
龚小竞2020-01-17 17: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