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私人的房子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齐文中 2020-01-17 16:41:00

推荐回答

基本上的房子贷款都可以采用公积金贷款的。包括二手房,也是可以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齐景桥2020-01-17 1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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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当然是可以的。
    龚家风2020-01-17 17:54:27
  • 应该是可以的吧,具体要求最好是去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一下
    黄真炎2020-01-17 17:18:32
  • 可以的,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龚峰竹2020-01-17 17:03:25

相关问答

一、根据我国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市民想要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具备以下6个条件。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业务。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二、借款人应同时具备7个条件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期限条件1、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内;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剩余年限内。3、“商转公”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4、借款人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应提供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注意事项1、没有不良还款记录;2、应征得原贷款银行的同意;3、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手续;4、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的借款本金,且不得超过房屋原购买价格、房屋评估价值低者的六成;5、原借款余额超过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由新借款人或借款人自筹,并与转公积金贷款一并用于提前偿还原借款。如果商品房的商业贷款尚在申请过程中,可以撤销商业贷款申请,改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贷款一定要在商品房封顶之后才能成功办理;如果购房者的商业贷款已经成功申请下来,则不能再转公积金贷款。虽然成都尚未实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但宁波、南京、贵阳、福州、莆田、东莞等全国多个城市已经开始实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减轻购房者的压力。在当前销售压力下,成都市封顶楼盘几乎全面接受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运用率高于以上城市,暂时还没有开通“商转公”通道的必要。公积金贷款。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为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7.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下称《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所需资料:1.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2份复印件;2.婚姻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3.原所购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加盖银行章;4.原所购住房的房地产证如原所购住房为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且已办理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此项资料,未办理房地产证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如原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期房,尚未取得房地产证且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也无需提供此项材料复印件加盖银行章;5.原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贷款为商业性住房按揭授信额度的,须同时提供额度项下能证明单笔按揭款项用途为购房的借款合同或发放行的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6.原贷款支付证明借款借据等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7.原贷款还款明细和还款计划原件各1份,至少包括最近12期记录;8.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复印件、抵押房产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抵押房产权利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和权利人配偶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指定评估公司30天以内出具的抵押房产询价单或有效期内的评估报告如申请时提供了房产询价单的,需在放款前补充评估报告原件;9.原所购住房产权人含未成年人的,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监护人公证书或能证明关系的户口簿,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10.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及原商业按揭贷款所购房产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如原所购住房为保障性住房的,提供《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代替《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11.还款账户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借记卡或存折,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12.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需要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簿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3.其他需要的资料。办理流程:特别提示:1.请办理业务时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2.受托银行指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均可办理,请预先选定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并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查询受托银行指定的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再进行贷款信息预申报和预约。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和受托银行非贷款业务网点不受理此类业务。3.合同面签的时间、地点由贷款申请人所选受托银行负责通知和办理。4.受托银行一旦选定不得随意更改。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审批通过后,不允许贷款申请人在同一家受托银行变更评估公司重新出具询价单和评估报告。5.公积金贷款放款后,原贷款银行可能会扣减部分金额冲抵原贷款的应还利息。6.贷款申请人以原所购住房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的,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额度项下仅允许存在一笔住房按揭贷款。7.审批完成之日起90天内不得对同一抵押物再次提交贷款申请。贷款审批完成后120天以内没有办理合同面签的,需重新申请,并按重新申请时的条件审批贷款。贷款审批完成180天以内没有放款的,审批结果作废。8.以自有其它房产、第三方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或以原所购住房办理顺位抵押的,公积金贷款将直接支付至原贷款账户中,且贷款剩余本金将减去约6个月的本金。9.职工需认真填写并了解《提前还款承诺书》中的内容,并对承诺事项负责,以免造成贷款资金被对方银行退回。如因承诺事项未实现的,公积金贷款需撤销后重新申请。10.职工已婚的,配偶须同时到场申请贷款。父母一方或双方参与额度计算的,父母双方都须到场申请贷款。11.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抵押房产权利人的配偶须同时到场。12.采用以原所购住房办理顺位抵押的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如原贷款银行不是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需要原贷款银行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协议书》,并配合公积金中心和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办理第二顺位的抵押登记等商转公业务相关工作。13.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正在办理房地产证的,须办妥房地产证后再申请商转公贷款。14.职工须凭预约成功的短信或纸质回单等预约凭证到受托银行网点办理商转公贷款,如申请时不能提供预约凭证,受托银行将拒绝受理。15.若住房公积金政策发生变化以新政策为准。16.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审批按照各行信贷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