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买房是次贷款人我西安的公积金能取吗

龚岩琳 2020-01-17 2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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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积金贷款流程步骤及材料指南: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6.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当地公积金中心;当地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二、公积金贷款的一般放款时间:1、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在提交资料后需要7才能审批通过.2、审批通过后,一般是在多久会放款?审批后需要过户交易,在过户交易完成产权办出后大概7~10天放款。3、如果采用资金监管方式买卖目前仍有银行贷款的房产,公积金贷款审批后可否直接付进资金监管帐户,如果可以,需要在审批通过后多少天放款?不管原先房屋是否有贷款,放款都是先放入资金监管账户的。在过户手续办完后3天左右就放款。更多房产知识,点击左下角“楼盘网”.楼盘网,为爱找个家。
龙少红2020-01-17 21: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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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917-3901705陕西宝鸡。打电话问问。
    齐晓怡2020-01-17 21:18:06
  • 可以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3.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4.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5.公积金缴存证明。
    连俊彦2020-01-17 21:02:11

相关问答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5、其他住房消费;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1、退休;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5、户籍迁出本市;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贷款条件

1、申请人本人及所在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

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及有效身份证明;

3、在本市购买自住房,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已支付首付的购房款;

5、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能提供合法有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或有担保能力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担保;

7、对自有住房进行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

8、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贷款材料

1、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1(须双方本人签字、指印);

2、购房人夫妇双方单位情况证明2(须双方单位工资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名);

3、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配偶2(二代身份证须双面复印);

4、夫妇双方户口本复印件各2(如变更栏无内容,只复印本人所在页);

520%以上的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复印件2(收据上姓名须和购房人相同);

6、结婚证复印件2(含内容页及照片页,未婚的由单位出具未婚证明、离婚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

7、有效购房合同1(按揭方式付款)

8、根据不同贷款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宝鸡房屋类公积金贷款材料

贷款流程

1、贷前咨询:申请人到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咨询并领取相关表单。

2、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备齐相关材料,一起到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3、贷款审查与合同签订: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查程序,通过贷款审批准予贷款的,通知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不准予贷款的,由管理中心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办理抵押担保:贷款抵押担保手续由房屋开发商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时间长短视开发商办理速度。

5、贷款发放: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管理中心自接到抵押件5个工作日内通知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至售房单位收款账户。

6、履约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按月归还当月应还款金额,直至结清全部贷款本息。

7、结清贷款:由受托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还清证明,借款人再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撤销抵押担保等手续,领回抵、质押物,借款合同终止。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最高可贷40万。

贷款利率:15(5)的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

贷款期限: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的前提下,将申请人现行申请贷款期限与本人年龄之和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贷款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1)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方式归还贷款。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期间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借款人可提前部分还贷或一次性提前还清,部分提前还贷每次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并且须在正常还款满12个月后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