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是公积金贷款一套是商贷,还可以贷款买第三套么

龙小花 2020-01-17 1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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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若是第三套及以上,银行将会停止对购房者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也就是说想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房子是不可能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积金缴存证明以上的首付款;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连伟祥2020-01-17 17: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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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在招行贷款,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及贷款金额具体要以当地监管政策为主,建议详询当地分行客户经理。向TA提问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理财计算器外汇查询网点查询。
    赵飞飞2020-01-17 17:59:48
  • 可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龚峰彪2020-01-17 17:54:22
  • 不可以,个人身上已有房贷2个,从而在申请第三套房贷时,大多数银行会选择拒绝个人贷款的。
    黄益群2020-01-17 17:18:26
  • 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支持购买第三套房。如果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有把名下的房子至少过户一套出去,这样二套房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首付和贷款利息都比首套房要高。
    黄益洪2020-01-17 17:01:53

相关问答

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是不影响的。如果公积金是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半年以上,买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但借款人一定要符合银行的要求。如果您的购房时间在一年半以内并且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半年以上,可持:户口本,到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贷款审批表。借款人有商业贷款的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严格核实借款人的家庭收入及还款支出比例,即: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家庭总收入的50%,贷款额度最高10万元,只能采取两名人员担保方式。此外,已办理一年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所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35万元。扩展资料:买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有什么区别?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以及汇交单位的离职退休职工。而贷款的对象需要持续的缴存六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或者已经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而且目前还在继续缴存的,而商业贷款不用满足这样的条件。2.一般商业贷款较高可以贷到房屋总价的80%,而根据所购住房的性质不同,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则可以贷到房屋总价的95%或者90%。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公积金贷款会省下很大一笔利息。3.另外商业贷款主要通过银行审批,决定权是在银行;而公积金贷款是需要通过公积金管理核心的审批,决定权是在公积金管理核心,银行只是执行机构。同时,商业贷款是有年龄上限的,而公积金贷款则没有对年龄的限制。公积金贷款。
按照现行的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借款人和配偶没有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借款人和配偶没有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有一套尚未还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二套住房贷款。如商贷已还清,再购房可按首套房贷款标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有一套房商贷尚未还清,再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按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上浮10%;如有两套房及以上的商贷尚未还清,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商业贷款未还清,具体贷款数额须带本人身份证到管理部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公积金贷款。
配偶一方有公积金贷款且没还清贷款费用,配偶另一方是不再获得公积金贷款的了,具体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如果是使用商业贷款,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30%的存款,若已作购房预付款支付给售房单位的,则需提供付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也就是说,你第二套房总价40万,你想获得商业贷款,那么你必须在建行存有12万的存款,这样才可以申请得到商业贷款。扩展资料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9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9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2019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2019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9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公积金贷款。
按照现行的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借款人和配偶没有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借款人和配偶没有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有一套尚未还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二套住房贷款。如商贷已还清,再购房可按首套房贷款标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有一套房商贷尚未还清,再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按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上浮10%;如有两套房及以上的商贷尚未还清,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商业贷款未还清,具体贷款数额须带本人身份证到管理部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公积金贷款。
按照现行的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借款人和配偶没有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借款人和配偶没有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有一套尚未还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二套住房贷款。如商贷已还清,再购房可按首套房贷款标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有一套房商贷尚未还清,再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按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上浮10%;如有两套房及以上的商贷尚未还清,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商业贷款未还清,具体贷款数额须带本人身份证到管理部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公积金贷款。
算的。以下是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扩展资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9〕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9〕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9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六、要加强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19〕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19〕84号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