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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男女双方均为外地人,女方要求男方家在女方家乡买套房再结婚,房子首付是男方父母付,要男方将首付从银行现金取出交与女方,女方去交首付,房产证写男方和女方的名字,并办理未婚证明做婚前财产,女方办理房贷,还款同样由男方取现女方还贷。问题这套房子的所有权男方占多少?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首付款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男方无权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赵高圣2020-01-17 21: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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