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是什么?可以投资吗?

龙家玲 2019-12-21 23: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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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比特币-比特盛世诞生大背景:区块链技术的金融应用带来极高投资价值2019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26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开幕,会上指出我国未来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深入实施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行动计划,深入研究区块链技术及应用。尤其在金融领域的落地应用,更是成为科技界和金融界共同关注的焦点。1、区块链的价值来源在于其能完美解决当下金融行业痛点:当今资产证券化、保险、供应链金融、大宗商品交易、资产托管等多个金融场景中,由于参与主体众多、信用评估代价高昂、中介机构结算效率低下等原因,传统的金融服务手段难以有效解决行业长期存在的诸如信息不对称、流程繁复冗余、信息验真成本高等核心痛点。2、区块链为什么能解决上述痛点:区块链技术集成了分布式记账、不可篡改、内置合约等多项基础技术,构建了一种以更低成本建立信任的机制。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金融应用,可以实现所有市场参与人无差别获取市场中所有交易信息和资产归属记录的能力,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智能合约嵌入减少了支付结算环节的出错率,简化了流程并提高效率;同时各参与方之间基于透明的信息和全新的信任机制无需再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去进行信息确认,这将大大降低各机构之间的信任成本进而降低金融服务价格和交易成本。3、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主要有以下方面:①数字货币其中以比特币最为出名。而在比特币基础上,又衍生出了大量其他种类的去中心化数字货币。如:比特盛世。②支付清算与传统支付体系相比,区块链支付可以为交易双方直接进行端到端支付,无需借助银行体系,在提高速度和降低成本方面能得到大幅的改善。③数字票据④银行征信管理:区块链的优势在于可依靠程序算法自动记录信用相关信息,并存储在区块链网络的每一台计算机上,信息透明、不可篡改、使用成本低。⑤权益证明和交易所证券交易欧美各大金融机构和交易所纷纷探索以区块链技术为蓝本打造下一代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的应用研究。4、区块链发展前景区块链技术与金融领域结合的深度和广度还远未饱和,应用前景广阔。未来发展区块链技术以联盟链为切入点将最具生命力,并对传统金融行业痛点的改造产生重大效果和深远影响。响应区块链的良好投资前景,国内企业阿里巴巴、京东、均已入局。以区块链技术为依托的金融场景应用带给我们安全与便利的同时,更会提供给我们更广阔的投资空间。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的兴起和价格暴涨和市场上低的流动性,在一次攻击中控制如此之多的主节点是不可能的。通过遮掩主节点上发生的交易来扩展系统,也会大大提高系统的安全性。3.6使用中继系统遮掩主节点在3.4一节,我们描述了使用Darksend多轮混币技术追踪单一交易的概率。这可以进一步通过遮掩主节点加以强化,使他们不能看到用户输入/输出方向。要做到这一点,我们提出一个简单的可让用户保护自己的身份的中继系统。我们不让用户向矿池直接提交输入和输出的交易,而是让他们从全网随机选择主节点然后要求它将输入/输出/的签名中继传输到目标主节点。这意味着,主节点将接收N次的输入/输出和N组签名。每轮混币只为其中一个用户服务,但主节点无法知道究竟是哪个用户。4.使用InstantX进行即时交易使用主节点的Quorum,用户能够发送和接收即时不可逆转交易。一旦Quorum形成,该交易的输入被锁定到对应的特定交易去,而目前全网交易锁定的时间是大约4秒。如果在主节点网络达成锁定的共识,所有与之冲突的交易和区块将被永远拒绝,除非它们能匹配当时锁定的交易对应ID。这将允许商家在现实商业中使用移动设备来替换传统POS机器,用户可像使用传统纸币一样快速进行面对面的非商业交易。这过程是没有中心权威的干预。此功能的广泛综述可以在InstantX白皮书中找到。5.其他改进5.1x11算法X11是一种广泛使用的哈希算法,其与其它算法不同,称为链接运算。X11由11轮SHA3算法组成,每轮哈希计算的结果都被提交到区块链的下一轮计算去。使用多轮算法,可以减少专门为数字货币挖矿设计的ASIC使用的概率。在比特币的生命周期,在挖矿开始时它的爱好者是使用CPU的,不久之后是使用GPU软件,而GPU快速取代了CPU。几年后属于GPU的周期结束,ASIC即是专用集成电路被研发出来,其也迅速取代了GPU。考虑到专门为X11算法而设计的ASIC矿机的复杂性和机器制造的困难性,我们预计这将需要比比特币更多的时间进行研发,这就允许爱好者有更长的时间参与挖矿。我们深信这对均与的分配和数字货币的成长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跨链哈希运算的另一个好处是高端的CPU有着跟同级GPU接近的平均回报。GPU消耗的功率已有30-50%的下降,比大多数加密数字货币使用的Scrypt算法的功率少得多。5.2挖矿供应DASH采用另一种可降低挖矿引起的通胀的方法,就是每年的供应进行7%的减产,这不同于其它数字货币的减半。另外,每个区块的供应量与全网的矿工数直接相关,更多矿工的参与意味着更少的挖矿奖励。DASH的开取计划会在本世纪持续,慢慢直至到下世纪中叶,最终在2150年左右挖矿才会停止。图6:挖矿奖励模型。
龚小辉2019-12-22 00: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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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起来,还是比特币。虽然比特币的价格在多数人看来已经很高,但是仍然有99%的人是不知道比特币的。现在还是行业早期,随着行业的发展,会有越来越的人知道虚拟货币,比特币作为虚拟货币的老大,会是人们购买的第一选择。它的上涨空间还非常大,具有巨大的想象空间。目前比特币已经开始了新一轮的上涨,而其它山寨币却还处在下跌阶段,处于熊市。因此,2019,最有潜力的币种仍然是比特币。
    连传宝2019-12-22 00:36:02
  • 个人建议你可以拿出一部分资金做一些虚拟货币的投资,毕竟比特币的神话就在眼前,以太坊、EOS这样的黑马也一直在出现。尤其是对于喜欢投资的人,尽快进场体验一下是非常有必要的。但也不能什么都不懂就一顿乱投,要想考出好成绩还是需要做功课的,对于初入币圈的小白用户,个人建议是先关注一些区块链的公众号或者下载一些行业APP,类似的平台很多,我经常关注的包括知乎、金色财经、全链社、币世界、巴比特等平台。多看多学,先建立一个大体的概念,一点点就找到感觉了。个人推荐“知乎”“金色财经”“全链社”这几个平台,你要问的问题在知乎里一般都有不错的解释。金色财经”是新闻资讯平台,汇集了大量的行业资讯。而“全链社”公众号做的内容对于系统化学习有帮助,里面对区块链的知识分类很细,可以有条理的学习。
    齐显峰2019-12-22 00:18:02
  • 虚拟货币骗局直接打110报警电话报警。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多部门发布风险提示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公众要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被骗后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扩展资料:虚拟货币首先是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其次是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最后这类行为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炒币升值获利和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防范以“虚拟货币”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
    黄真理2019-12-22 00:05:34
  • 虚拟货币投资风险较大,在我国已经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了。根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第三条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第四条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不得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现代币发行融资交易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扩展资料:《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第一条准确认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证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黄百色2019-12-21 23: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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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投资风险较大,在我国已经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了。根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第三条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第四条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不得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现代币发行融资交易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扩展资料:《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第一条准确认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证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